科亿欧科技--拟批准公示
科亿欧科技--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略)
热镀锌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热镀锌生产线项目 | (略) (略) | (略) 津南区小站镇赢业路1号厂房 | 天津华泽 (略) | (略) (略) 经营范围为环保技术开发、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的批发和零售,现拟投资260万元购置设备, (略) 小站工业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赢业路1号厂房建设“ (略) (略) 热镀锌生产线项目”。本项目主要设置6台抛丸机、1个助镀室(内设8个助镀槽)、4条热镀锌生产线,每条热镀锌生产线设置1台锌锅和1个冷却槽。厂区内有1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厂区东侧为天 (略) ,南侧为园区内部路,隔路为 (略) ,西侧紧邻 (略) ,北侧为空地。本项目年加工焊接件、冲压件10000吨。 | (1)废气 本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由1根18m高排气简P1排放;助镀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助镀间密闭收集后引至1座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8m高排气简P2排放;镀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4台锌锅上方设置的“集气章+软帘”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分别引至4套“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2根18m高排气简P3、P4排放。 排气筒P1、P3、P4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P2排放的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等效排气筒P134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限值(1.0mg/m3)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类池沉淀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设备主要为抛丸机、废气处理设备风机、水泵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在采取治理措施后,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可实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助镀槽底渣、锌灰、含危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锌浮渣、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钢砂、废包装、锌底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及除尘灰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理。建设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去向可行,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在落实本评价所述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3.06.25- 2023.06.2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 (略) (略)
热镀锌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热镀锌生产线项目 | (略) (略) | (略) 津南区小站镇赢业路1号厂房 | 天津华泽 (略) | (略) (略) 经营范围为环保技术开发、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的批发和零售,现拟投资260万元购置设备, (略) 小站工业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赢业路1号厂房建设“ (略) (略) 热镀锌生产线项目”。本项目主要设置6台抛丸机、1个助镀室(内设8个助镀槽)、4条热镀锌生产线,每条热镀锌生产线设置1台锌锅和1个冷却槽。厂区内有1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厂区东侧为天 (略) ,南侧为园区内部路,隔路为 (略) ,西侧紧邻 (略) ,北侧为空地。本项目年加工焊接件、冲压件10000吨。 | (1)废气 本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由1根18m高排气简P1排放;助镀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助镀间密闭收集后引至1座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8m高排气简P2排放;镀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4台锌锅上方设置的“集气章+软帘”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分别引至4套“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2根18m高排气简P3、P4排放。 排气筒P1、P3、P4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P2排放的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等效排气筒P134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限值(1.0mg/m3)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类池沉淀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设备主要为抛丸机、废气处理设备风机、水泵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在采取治理措施后,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可实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助镀槽底渣、锌灰、含危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锌浮渣、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钢砂、废包装、锌底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及除尘灰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理。建设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去向可行,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在落实本评价所述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3.06.25- 2023.06.2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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