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美景实业有限公司扩建压铸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美景实业有限公司扩建压铸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美景实业有限公司扩建压铸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塘厦镇塘天南路塘厦段37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36800万元,总占地面积 50000m2,总建筑面积 *.57m2,年产 塑胶制品2000吨、五金制品1200吨、人造首饰20吨、陶瓷样板105吨、金属手机按钮100吨、金属工艺品容器盖子9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DA036熔化、压铸、脱模工序废气排放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30m);DA037燃烧废气排放口,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30m);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FQ-DA017,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30m);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FQ-DA016,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30m);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及设备管理,抛光工序废气经自带水喷淋处理(不设排气筒),同时加强车间及设备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政截污管 (略) 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压铸冷却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06-2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工程分析:补充说明脱模剂是否需与水调配,并补充相应的调配用水量;核实水平图;现有项目回顾性分析时不得以原环评申报核算量过小为由认可超原环评总量排放合理,现有项目采用实测法分析为超总量排放的,要求明确具体原因并提出加强管理,提升收集及处理效率,处理措施进行整改,即现有项目不得超总量排放。 二、评价标准:更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三、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核实集气罩设置方位与风量计算公式的匹配性(报告所用风量计算公式为平口集气罩而非上部集气罩);核实排气筒内径;油烟不用监测计划;核实排气筒与敏感点的距离,前后不一;核实厂界噪声的预测值,扩建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完善噪声影响分析。风险物质中补充脱模剂的量,核实Q值,完善环境风险分析。 四、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废气执行标准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美景实业有限公司扩建压铸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塘厦镇塘天南路塘厦段37号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36800万元,总占地面积 50000m2,总建筑面积 *.57m2,年产 塑胶制品2000吨、五金制品1200吨、人造首饰20吨、陶瓷样板105吨、金属手机按钮100吨、金属工艺品容器盖子9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DA036熔化、压铸、脱模工序废气排放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30m);DA037燃烧废气排放口,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30m);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FQ-DA017,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30m);厨房油烟废气排放口FQ-DA016,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30m);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及设备管理,抛光工序废气经自带水喷淋处理(不设排气筒),同时加强车间及设备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政截污管 (略) 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压铸冷却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3-06-2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工程分析:补充说明脱模剂是否需与水调配,并补充相应的调配用水量;核实水平图;现有项目回顾性分析时不得以原环评申报核算量过小为由认可超原环评总量排放合理,现有项目采用实测法分析为超总量排放的,要求明确具体原因并提出加强管理,提升收集及处理效率,处理措施进行整改,即现有项目不得超总量排放。 二、评价标准:更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三、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核实集气罩设置方位与风量计算公式的匹配性(报告所用风量计算公式为平口集气罩而非上部集气罩);核实排气筒内径;油烟不用监测计划;核实排气筒与敏感点的距离,前后不一;核实厂界噪声的预测值,扩建项目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完善噪声影响分析。风险物质中补充脱模剂的量,核实Q值,完善环境风险分析。 四、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废气执行标准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