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达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生态补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对泰达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生态补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泰达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生态补水资源化利用工程 | (略) 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 (略) 滨海新区北塘街及周边区域 | 中环广源 (略) | 本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泰达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泰达第一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现状出水引入滨海中关村水系作为尾水利用的生态补水(此处敷设D1400的钢筋混凝土管道2360.7米),新建一座设计规模为1.0立方米/秒的尾水提升泵站一座,对南海路(第十二大街—海川街)东侧现状雨水管线进行切改,及其他辅助工程;(2)滨海中关村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在河底进行底栖植物改良,进行边坡植被带修复,建设浸没式人工湿地、复合净化模块及立体式组合生态浮岛等,并铺设D14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道26米,用于连通滨海中关村水系及北塘明渠;(3)北塘明渠修复及湿地改造工程:对北塘明渠进行清淤5.3.千米及河道拓宽、边坡整理等,进行北塘明渠湿地化改造(包括生态塘净化工程及立体式水生植物净化工程,建设浸没式人工湿地、生态浮岛及复合净化模块等),进行涵闸泵站改造(在现状基础上新增规模为1.5立方米/秒的贯流泵1台)。 | 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贯彻《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导流及围堰施工选在非汛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施工场地附近有敏感目标时,应当设置实体围挡。 优化清淤时段,分段作业,清淤过程中及时喷洒除臭剂,采用密闭运输车辆等防止逸散措施;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因子排放,确保浓度场界达标,尽量避免对周边环保目标产生恶臭影响。 2.工程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部分依托周边公共卫生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清理出的淤泥脱水废水经脱水池处理后回流至河道。 3.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在清淤河道两侧设置临时淤泥脱水场地,经脱水的工程弃土、清淤淤泥回用于本工程项目回填及周边坑塘回填等。 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等措施,避免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4.对提升泵等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5.严禁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进行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确保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6.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日常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人工湿地收割的水生植物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多效澄清分离单元格栅拦截的河道漂浮垃圾经收集后,外运至相应处置单位处理。 7.做好相应的绿化及植被恢复工作。 8.做好相关水质监测工作,落实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2023.6.26- 2023.6.3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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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泰达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生态补水资源化利用工程 | (略) 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 (略) 滨海新区北塘街及周边区域 | 中环广源 (略) | 本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泰达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泰达第一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现状出水引入滨海中关村水系作为尾水利用的生态补水(此处敷设D1400的钢筋混凝土管道2360.7米),新建一座设计规模为1.0立方米/秒的尾水提升泵站一座,对南海路(第十二大街—海川街)东侧现状雨水管线进行切改,及其他辅助工程;(2)滨海中关村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在河底进行底栖植物改良,进行边坡植被带修复,建设浸没式人工湿地、复合净化模块及立体式组合生态浮岛等,并铺设D14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道26米,用于连通滨海中关村水系及北塘明渠;(3)北塘明渠修复及湿地改造工程:对北塘明渠进行清淤5.3.千米及河道拓宽、边坡整理等,进行北塘明渠湿地化改造(包括生态塘净化工程及立体式水生植物净化工程,建设浸没式人工湿地、生态浮岛及复合净化模块等),进行涵闸泵站改造(在现状基础上新增规模为1.5立方米/秒的贯流泵1台)。 | 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贯彻《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导流及围堰施工选在非汛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施工场地附近有敏感目标时,应当设置实体围挡。 优化清淤时段,分段作业,清淤过程中及时喷洒除臭剂,采用密闭运输车辆等防止逸散措施;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因子排放,确保浓度场界达标,尽量避免对周边环保目标产生恶臭影响。 2.工程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部分依托周边公共卫生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清理出的淤泥脱水废水经脱水池处理后回流至河道。 3.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在清淤河道两侧设置临时淤泥脱水场地,经脱水的工程弃土、清淤淤泥回用于本工程项目回填及周边坑塘回填等。 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等措施,避免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4.对提升泵等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5.严禁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进行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确保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 6.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日常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人工湿地收割的水生植物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多效澄清分离单元格栅拦截的河道漂浮垃圾经收集后,外运至相应处置单位处理。 7.做好相应的绿化及植被恢复工作。 8.做好相关水质监测工作,落实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2023.6.26- 2023.6.3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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