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清市新森机械有限公司年产700万套高端零部件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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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清市新森机械有限公司年产700万套高端零部件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年产700万套高端零部件项目、山 (略) 年加工5000吨轴承钢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5-*

邮箱:lqsxzspfwjtzxmspk @http://**

通讯地址: (略) 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 (略) 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700万套高端零部件项目

(略) 经济开发区兴临路与先锋路交叉口西北角(新能 (略) 内)

(略) (略)

山东 (略)

该项 (略) 经济开发区兴临路与先锋路交叉口西北角(新能 (略) 内),用地面积16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生产车间、办公室等构筑物,拟购置全自动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全自动激光焊机、正火炉、注蜡机、3D打印机、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五轴机、金属切削设备、工业机器人、数控车、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钻攻机、普车、线切割、卧式拉床、立式拉床、锯床、高频机、台钻、摇臂钻、五轴加工中心、全自动履带通过式清洗机400MM、超声波清洗机、等离子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以钢板、钢管、铸件毛坯、钢丸、水性漆、石蜡、硅溶胶、锆英砂粉、莫来砂粉、酸洗剂、钝化剂、切削液、水基清洗液、防锈油、焊丝、氩气、二氧化碳、水处理药品PAC、水处理药品PAM、水处理药品氢氧化钠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切割、折弯、焊接、酸洗、水洗、钝化、二次水洗、喷涂、烘干、检验、成品入库等工序加工钢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钢板件75万套;经切割、折弯、焊接、抛丸、喷涂、烘干、检验、成品入库等工序加工钢管,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钢管件75万套;经热处理、抛丸、切屑加工、清洗、防锈、检验、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汽车、工程机械配件,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汽车、工程机械配件350万套;经抛丸、切屑加工、喷涂、检验、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阀门流体配件,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阀门流体配件200万套;经融化、注模、冷却定型、开模、修整、组装、沾浆、调浆、淋粉、干燥、失蜡脱模、检验、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硅溶胶壳,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硅溶胶壳1920吨。该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0-*-89-01-*。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切割、砂粉上料、淋粉顶部设置软帘,切割、砂粉上料、淋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在密闭设备内进行,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喷漆房密闭且负压设置,调漆、喷漆工序设置水帘、过滤棉,喷漆、调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石蜡融化、失蜡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清洗除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以上废气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P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酸洗、钝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软帘+集气罩+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P3)排放,废气中氟化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NOX排放应满足《 (略)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应加强废气收集与车间管理,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做好无组织废气控制,使厂界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蜡膏冷却水、水帘用水、酸雾吸收塔补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本项目拟在生产车间北侧建设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级 (略) (略) 进水水质要求后,同 (略) 政管 (略) (略) 进行深度处理,不得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酸洗槽渣、废钝化槽渣、废酸洗液、废钝化液、废切削液、切削铁屑、废过滤棉、油雾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油泥、废清洗剂、废除锈油、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含油抹布等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第四十三号)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 第82号)的要求进行管理:废金属下脚料、焊渣、抛丸金属碎屑、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石蜡碎屑、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漆桶、废硅溶胶桶由厂界家回收;废水性漆渣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仓库等一般防渗区,危废间、喷涂车间、酸洗钝化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原料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水池及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生产管理和人员培训,严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7.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二氧化硫相关总量指标。该项目VOCs排放量为0.2869 t/a,2倍替代量为0.5738 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006 t/a,2倍替代量为0.0012 t/a;颗粒物排放量为0.1772 t/a,2倍替代量为0.3544 t/a。你单位需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山 (略) 年加工5000吨轴承钢管项目

(略) 八岔路镇工业集聚区前常二庄村村南

山 (略)

(略) 环境科 (略)

该项 (略) 八岔路镇工业集聚区前常二庄村村南,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构筑物并新租赁生产车间,拟购置冷轧机等设备,以轴承钢毛坯管、冷轧油、润滑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冷轧等工序加工轴承钢管,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轴承钢管5000吨。该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4-*-89-01-*。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冷轧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冷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静电油雾净化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油雾排放应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应加强废气收集与车间管理,冷轧油采用密闭容器暂存,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做好无组织废气控制,使厂界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轧制油及油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抹布等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第四十三号)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 第82号)的要求进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原料区、成品区等一般防渗区,冷轧区、仓库油品暂存区、环保厕所、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原料暂存区设置围堰,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及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建设一座20 m3的事故水池,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生产管理和人员培训,严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7.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相关总量指标。该项目VOCs排放量为0.0583t/a,2倍替代量为0.1166t/a。你单位需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年产700万套高端零部件项目、山 (略) 年加工5000吨轴承钢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5-*

邮箱:lqsxzspfwjtzxmspk @http://**

通讯地址: (略) 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 (略) 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700万套高端零部件项目

(略) 经济开发区兴临路与先锋路交叉口西北角(新能 (略) 内)

(略) (略)

山东 (略)

该项 (略) 经济开发区兴临路与先锋路交叉口西北角(新能 (略) 内),用地面积16000平方米,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生产车间、办公室等构筑物,拟购置全自动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全自动激光焊机、正火炉、注蜡机、3D打印机、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五轴机、金属切削设备、工业机器人、数控车、加工中心、卧式加工中心、钻攻机、普车、线切割、卧式拉床、立式拉床、锯床、高频机、台钻、摇臂钻、五轴加工中心、全自动履带通过式清洗机400MM、超声波清洗机、等离子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以钢板、钢管、铸件毛坯、钢丸、水性漆、石蜡、硅溶胶、锆英砂粉、莫来砂粉、酸洗剂、钝化剂、切削液、水基清洗液、防锈油、焊丝、氩气、二氧化碳、水处理药品PAC、水处理药品PAM、水处理药品氢氧化钠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切割、折弯、焊接、酸洗、水洗、钝化、二次水洗、喷涂、烘干、检验、成品入库等工序加工钢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钢板件75万套;经切割、折弯、焊接、抛丸、喷涂、烘干、检验、成品入库等工序加工钢管,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钢管件75万套;经热处理、抛丸、切屑加工、清洗、防锈、检验、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汽车、工程机械配件,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汽车、工程机械配件350万套;经抛丸、切屑加工、喷涂、检验、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阀门流体配件,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阀门流体配件200万套;经融化、注模、冷却定型、开模、修整、组装、沾浆、调浆、淋粉、干燥、失蜡脱模、检验、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硅溶胶壳,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硅溶胶壳1920吨。该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0-*-89-01-*。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切割、砂粉上料、淋粉顶部设置软帘,切割、砂粉上料、淋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在密闭设备内进行,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喷漆房密闭且负压设置,调漆、喷漆工序设置水帘、过滤棉,喷漆、调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石蜡融化、失蜡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清洗除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以上废气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P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要求。酸洗、钝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软帘+集气罩+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6米高排气筒(P3)排放,废气中氟化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NOX排放应满足《 (略)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应加强废气收集与车间管理,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做好无组织废气控制,使厂界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蜡膏冷却水、水帘用水、酸雾吸收塔补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本项目拟在生产车间北侧建设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级 (略) (略) 进水水质要求后,同 (略) 政管 (略) (略) 进行深度处理,不得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酸洗槽渣、废钝化槽渣、废酸洗液、废钝化液、废切削液、切削铁屑、废过滤棉、油雾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油泥、废清洗剂、废除锈油、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含油抹布等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第四十三号)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 第82号)的要求进行管理:废金属下脚料、焊渣、抛丸金属碎屑、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石蜡碎屑、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漆桶、废硅溶胶桶由厂界家回收;废水性漆渣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仓库等一般防渗区,危废间、喷涂车间、酸洗钝化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原料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水池及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生产管理和人员培训,严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7.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二氧化硫相关总量指标。该项目VOCs排放量为0.2869 t/a,2倍替代量为0.5738 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006 t/a,2倍替代量为0.0012 t/a;颗粒物排放量为0.1772 t/a,2倍替代量为0.3544 t/a。你单位需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山 (略) 年加工5000吨轴承钢管项目

(略) 八岔路镇工业集聚区前常二庄村村南

山 (略)

(略) 环境科 (略)

该项 (略) 八岔路镇工业集聚区前常二庄村村南,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构筑物并新租赁生产车间,拟购置冷轧机等设备,以轴承钢毛坯管、冷轧油、润滑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冷轧等工序加工轴承钢管,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轴承钢管5000吨。该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4-*-89-01-*。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冷轧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冷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静电油雾净化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油雾排放应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应加强废气收集与车间管理,冷轧油采用密闭容器暂存,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做好无组织废气控制,使厂界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轧制油及油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抹布等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第四十三号)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 第82号)的要求进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原料区、成品区等一般防渗区,冷轧区、仓库油品暂存区、环保厕所、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原料暂存区设置围堰,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及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建设一座20 m3的事故水池,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生产管理和人员培训,严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7.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相关总量指标。该项目VOCs排放量为0.0583t/a,2倍替代量为0.1166t/a。你单位需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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