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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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化妆品检测实验室项目

(略) 温江区金府路东段589号6层603号

成都康莱美 (略)

四川 (略)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主体工程

对租赁的房屋进行适应性改造和设备安装。于实验区内设置理化室、冲淋区、样品室、洗涤灭菌室,普通试验区、微生物室、细胞房以及3处缓冲区等。

(二)公辅工程

(略) 政给排水、供电、消防系统,已建档案室。

(三)仓储工程

设置1间库房(用于储存实验药品)。

(四)办公及生活设施

已建前厅、更衣室及办公室等。

(五)环保工程

布设1套“碱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托已建中医大健康谷的1座35m3预处理池,已建1处0.5m3一体化酸碱中和池;新增一间3m2一般固废暂存点,1间8m2危废暂存间。

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化妆品研发单位委托的化妆品功效评价、生物学活性检测及化妆品微生物评价、细胞评价等,达到年检测化妆品及化妆品原料样品1000次/年。项目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检测样品不作为产品外售。

施工期:

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完成部分区域施工,设备已进场未安装,施工期间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施工期间无环境投诉和环境污染事件,本次环评属于完善环保手续。

营运期

1.喷淋废水先酸碱中和后,汇同实验器皿(实验器皿及微生物检测器皿先经高压灭菌锅灭菌后再清洗)三次后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 (略) 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再进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杨柳河。

2.实验过程中涉及无机前处理及挥发性试剂的使用均在通风柜内进行,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等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引至1套“碱喷淋+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微生物实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微生物气溶胶收集后,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紫外线消毒+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处理后排放。

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位置,设备安装设置减震垫或者消声器,风机加装外壳罩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进行控制,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生活垃圾、样品残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未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过期试剂及沾染试剂的废样品、废包装材料、废培养基(高压灭菌)实验废液(包括检测废液、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等)、废活性炭、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废过滤棉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1、项目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在温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温江区人和路789号海科大厦七号楼1楼( (略) 温江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化妆品检测实验室项目

(略) 温江区金府路东段589号6层603号

成都康莱美 (略)

四川 (略)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主体工程

对租赁的房屋进行适应性改造和设备安装。于实验区内设置理化室、冲淋区、样品室、洗涤灭菌室,普通试验区、微生物室、细胞房以及3处缓冲区等。

(二)公辅工程

(略) 政给排水、供电、消防系统,已建档案室。

(三)仓储工程

设置1间库房(用于储存实验药品)。

(四)办公及生活设施

已建前厅、更衣室及办公室等。

(五)环保工程

布设1套“碱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托已建中医大健康谷的1座35m3预处理池,已建1处0.5m3一体化酸碱中和池;新增一间3m2一般固废暂存点,1间8m2危废暂存间。

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化妆品研发单位委托的化妆品功效评价、生物学活性检测及化妆品微生物评价、细胞评价等,达到年检测化妆品及化妆品原料样品1000次/年。项目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检测样品不作为产品外售。

施工期:

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完成部分区域施工,设备已进场未安装,施工期间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施工期间无环境投诉和环境污染事件,本次环评属于完善环保手续。

营运期

1.喷淋废水先酸碱中和后,汇同实验器皿(实验器皿及微生物检测器皿先经高压灭菌锅灭菌后再清洗)三次后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 (略) 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再进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杨柳河。

2.实验过程中涉及无机前处理及挥发性试剂的使用均在通风柜内进行,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等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引至1套“碱喷淋+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微生物实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微生物气溶胶收集后,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紫外线消毒+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处理后排放。

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声源位置,设备安装设置减震垫或者消声器,风机加装外壳罩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进行控制,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生活垃圾、样品残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未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过期试剂及沾染试剂的废样品、废包装材料、废培养基(高压灭菌)实验废液(包括检测废液、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等)、废活性炭、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废过滤棉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1、项目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在温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温江区人和路789号海科大厦七号楼1楼( (略) 温江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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