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宁区
2023年6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宁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视客智能制造高标准厂房项目 | (略) 江宁区 湖熟街道工业集中区金阳东路2号 | 南京 (略) | 南京伊环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投资26000万元,拟新建智能制造高标准厂房以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并建设智能仓储中心及隐形眼镜护理产品生产线。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0834.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520.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14.36平方米。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智能仓储中心可形成日均处理10万件订单的能力,隐形眼镜护理产品生产线可形成年产护理液、润眼液共3000万瓶的生产规模。 |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分取、称量、投料产生的颗粒物,喷码、封口产生的非*烷总烃,食堂油烟。颗粒物、非*烷总烃产生量极小,无组织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食堂设置2个灶头,油烟有组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限值,颗粒物、非*烷总烃单位边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2)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上述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浓水、锅炉排水一同接管至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句容河。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过滤器、RO膜,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无纺布、双胶纸、过滤纸,沉淀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废油脂,其中废过滤器、RO膜,废包装材料,废滤芯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无纺布、双胶纸、过滤纸交由环卫清运;沉淀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废油脂交由专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检验样品,废培养基,实验室废液,不合格品,废水性油墨瓶,收集后于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视客智能制造高标准厂房项目 | (略) 江宁区 湖熟街道工业集中区金阳东路2号 | 南京 (略) | 南京伊环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投资26000万元,拟新建智能制造高标准厂房以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并建设智能仓储中心及隐形眼镜护理产品生产线。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0834.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520.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14.36平方米。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智能仓储中心可形成日均处理10万件订单的能力,隐形眼镜护理产品生产线可形成年产护理液、润眼液共3000万瓶的生产规模。 |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分取、称量、投料产生的颗粒物,喷码、封口产生的非*烷总烃,食堂油烟。颗粒物、非*烷总烃产生量极小,无组织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食堂设置2个灶头,油烟有组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限值,颗粒物、非*烷总烃单位边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2)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上述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浓水、锅炉排水一同接管至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句容河。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过滤器、RO膜,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无纺布、双胶纸、过滤纸,沉淀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废油脂,其中废过滤器、RO膜,废包装材料,废滤芯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无纺布、双胶纸、过滤纸交由环卫清运;沉淀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废油脂交由专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检验样品,废培养基,实验室废液,不合格品,废水性油墨瓶,收集后于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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