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细河区 (略) 年深加工 85万吨矿石项目 | 细河区 | (略) 细河区 (略) | 辽宁 (略) | 本项 (略) 细河区四合镇太平沟村,属于改扩建项目。在原有磁选铁生产线的基础上,增加磷浮选生产线。改扩建后生产规模为年处理85万吨矿石选铁选磷,其中处理磷矿石70万吨/年,铁矿石15万吨/年,铁矿石处理能力不增加,生产磷精矿3.9万吨/年,铁精矿产量3.9万吨/年。项目选厂在原厂区内建设,新建湿选车间浮选区域一处、药剂制备车间一座、新浓缩车间一座、新建磷精矿堆场一座,并对原料堆场、缓冲料仓等进行改造,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略) 细河区通达铁选厂一车间配套的尾矿库进行改造,设计总库容93万m3,有效利用库容64.8万m3,改造后可服务本项目4.42年。本项目其余所需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依托原有工程。项目总投资55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15万元。 |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干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6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均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并加盖苫布、路面硬化,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选矿生产废水通过尾矿输送管道流入尾矿库澄清,流入回水池,经回水管线输送至集水池,再经集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尾矿库按II类固废处置场建设,防止可能产生的渗漏废水进入地下水系统,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控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尾矿渣排入尾矿库内集中存放。除尘灰进入选矿工艺,不排放。选矿生产过程产生的干选碎石即产即运,磁选粗尾砂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建设满足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办理转移手续,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填写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安全转移。避免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 (六)落实环境监测措施。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 (七)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尾矿库服务期满应进行闭库设计,逐步恢复土地复垦,做好闭库后尾矿库的管理工作,恢复良好的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 (八)本项目应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解责任具体落实到负责人,并实现与相关部门和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应急队*,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 | 2次网站公示,2次报纸公示,1次张贴公告公示,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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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细河区 (略) 年深加工 85万吨矿石项目 | 细河区 | (略) 细河区 (略) | 辽宁 (略) | 本项 (略) 细河区四合镇太平沟村,属于改扩建项目。在原有磁选铁生产线的基础上,增加磷浮选生产线。改扩建后生产规模为年处理85万吨矿石选铁选磷,其中处理磷矿石70万吨/年,铁矿石15万吨/年,铁矿石处理能力不增加,生产磷精矿3.9万吨/年,铁精矿产量3.9万吨/年。项目选厂在原厂区内建设,新建湿选车间浮选区域一处、药剂制备车间一座、新浓缩车间一座、新建磷精矿堆场一座,并对原料堆场、缓冲料仓等进行改造,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略) 细河区通达铁选厂一车间配套的尾矿库进行改造,设计总库容93万m3,有效利用库容64.8万m3,改造后可服务本项目4.42年。本项目其余所需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依托原有工程。项目总投资55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15万元。 |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干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6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均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并加盖苫布、路面硬化,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选矿生产废水通过尾矿输送管道流入尾矿库澄清,流入回水池,经回水管线输送至集水池,再经集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尾矿库按II类固废处置场建设,防止可能产生的渗漏废水进入地下水系统,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控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尾矿渣排入尾矿库内集中存放。除尘灰进入选矿工艺,不排放。选矿生产过程产生的干选碎石即产即运,磁选粗尾砂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建设满足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办理转移手续,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填写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安全转移。避免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污染环境。 (六)落实环境监测措施。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 (七)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尾矿库服务期满应进行闭库设计,逐步恢复土地复垦,做好闭库后尾矿库的管理工作,恢复良好的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 (八)本项目应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解责任具体落实到负责人,并实现与相关部门和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应急队*,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 | 2次网站公示,2次报纸公示,1次张贴公告公示,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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