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资源全效利用技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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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资源全效利用技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磷资源全效利用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磷资源全效利用技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铜官区安徽 (略)

  建设内容:建设年处理6.56万吨萃余酸废渣、浓酸废渣和污水含磷废渣生产装置,形成年产6万吨土壤调理剂规模,不新增产能。

  对界区内现有生产装置进行优化改造,拆除闲置的水池,利用原有的R04萃余渣酸贮罐以及406污水配电房等公用工程,增加酸化处理、混合中和、干燥、粉碎、冷却等设备,优化产能与产品方案,在肥料总产能不变(将现有复合肥58万吨产能调整到52万吨)的基础上,达到年处理6.56万吨废渣能力,形成年6万吨土壤调理剂规模。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地址: (略) 铜官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2-*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 (略)

  联系地址: (略) 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_*.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2”和“3”。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 (略)

  2023年6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磷资源全效利用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磷资源全效利用技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铜官区安徽 (略)

  建设内容:建设年处理6.56万吨萃余酸废渣、浓酸废渣和污水含磷废渣生产装置,形成年产6万吨土壤调理剂规模,不新增产能。

  对界区内现有生产装置进行优化改造,拆除闲置的水池,利用原有的R04萃余渣酸贮罐以及406污水配电房等公用工程,增加酸化处理、混合中和、干燥、粉碎、冷却等设备,优化产能与产品方案,在肥料总产能不变(将现有复合肥58万吨产能调整到52万吨)的基础上,达到年处理6.56万吨废渣能力,形成年6万吨土壤调理剂规模。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地址: (略) 铜官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2-*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 (略)

  联系地址: (略) 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_*.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2”和“3”。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 (略)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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