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鹤壁众盛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吨建筑用石、水洗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鹤壁众盛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吨建筑用石、水洗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2年6月30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万吨建筑用石、水洗砂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淇滨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冷泉村南1000米路西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波光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租赁已建车间一座,建筑面积8000m2,建设年产500万吨建筑用石、水洗砂项目。车间内根据功能分区布置有原料储存区、生产区和成品堆放区。工艺技术:建筑用石: 原料→破碎→筛选→磨料→筛选→成品→出库;水洗砂:石粉→给料→筛分→洗砂→脱水→成品→出库。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振动筛、振动筛、洗砂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投料、破碎、筛选、磨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无组织粉尘。建设单位拟在投料、破碎、筛选、磨料工序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配套安装单独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喷干雾抑尘设施、车间密闭、全封闭管道皮带通廊和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 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1年修订版)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行业A级企业的相关要求(有组织排放颗粒物≤10mg/m3),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洗砂废水、车辆冲洗水和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①洗砂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②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破碎机、磨料机、振动筛、装载机、皮带输送机、运输车辆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压级为70~90dB(A)。主要措施为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利用厂房隔音,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在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职工生活垃圾。 (1)除尘灰 本项目除尘器在运行中会产生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为底泥,该底泥由污泥泵抽出送入污泥压滤机,压滤水返回沉淀池,泥饼运至暂存场作为副产品外售用于道路填筑用土,不外排。 (3)职工生活垃圾 企业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6月26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2年6月30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万吨建筑用石、水洗砂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淇滨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冷泉村南1000米路西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波光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租赁已建车间一座,建筑面积8000m2,建设年产500万吨建筑用石、水洗砂项目。车间内根据功能分区布置有原料储存区、生产区和成品堆放区。工艺技术:建筑用石: 原料→破碎→筛选→磨料→筛选→成品→出库;水洗砂:石粉→给料→筛分→洗砂→脱水→成品→出库。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振动筛、振动筛、洗砂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投料、破碎、筛选、磨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无组织粉尘。建设单位拟在投料、破碎、筛选、磨料工序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配套安装单独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喷干雾抑尘设施、车间密闭、全封闭管道皮带通廊和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 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1年修订版)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行业A级企业的相关要求(有组织排放颗粒物≤10mg/m3),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洗砂废水、车辆冲洗水和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①洗砂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②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破碎机、磨料机、振动筛、装载机、皮带输送机、运输车辆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压级为70~90dB(A)。主要措施为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利用厂房隔音,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在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职工生活垃圾。 (1)除尘灰 本项目除尘器在运行中会产生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为底泥,该底泥由污泥泵抽出送入污泥压滤机,压滤水返回沉淀池,泥饼运至暂存场作为副产品外售用于道路填筑用土,不外排。 (3)职工生活垃圾 企业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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