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3年6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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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3年6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奔宇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新增年产85万台电动工具技改项目

浙江方至 (略)

台州湾新区三*街道海昌路188号

(略)

企业拟投资960万元在现有厂区实施技改,利用原有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取消原有喷砂、注塑、滴漆等工艺,同时改造提升原有热处理线。

附件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 (略) 政管网。

废气:碳氮共渗废气、淬火废气经火炬燃烧器燃烧后与回火废气一起经静电除油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固废:边角料、废钢丸、集尘灰、废滤筒、废磨料、压滤污泥、一般废包装出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油泥、淬火油(渣)、废油、污水处理污泥、一般废包装、废包装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①合理布置车间设备;②采取防震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源强,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震垫;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④车间安装隔声窗,操作时关闭门、窗;⑤加强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承诺书.rar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新增年产85万台电动工具技改项目

浙江方至 (略)

台州湾新区三*街道海昌路188号

(略)

企业拟投资960万元在现有厂区实施技改,利用原有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取消原有喷砂、注塑、滴漆等工艺,同时改造提升原有热处理线。

附件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 (略) 政管网。

废气:碳氮共渗废气、淬火废气经火炬燃烧器燃烧后与回火废气一起经静电除油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固废:边角料、废钢丸、集尘灰、废滤筒、废磨料、压滤污泥、一般废包装出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油泥、淬火油(渣)、废油、污水处理污泥、一般废包装、废包装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①合理布置车间设备;②采取防震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源强,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震垫;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④车间安装隔声窗,操作时关闭门、窗;⑤加强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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