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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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大河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大政发〔2023〕5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6-*-04-01-*。相关专家对宁夏思诚建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有助于壮大蔬菜产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大河乡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务工,增加村民收入,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乌沙塘农业示范园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00m*18.5m夯土墙体日光温室6座及3.3m*4.2m耳房6座,总建筑面积11184m2;安装卷帘机6套、水肥一体设备6套;铺设砂石路面2112.5m2,配套室内外给水管网、电气等。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306.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9.86万元,其他费用20.49万元,预备费6.01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6月-2023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合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工程费用

214.84

65.02


279.86

1

6座100m日光温室

197.93

27.83


225.76

1.1

建筑工程

197.93



197.93

1.2

给排水工程


10.11


10.11

1.3

电气工程


17.72


17.72

2

室外工程

16.91

37.19


54.10

2.1

室外给水工程


4.26


4.26

2.2

室外电气工程


4.43


4.43

2.3

高压引入电缆及室外箱变


28.50


28.50

2.4

土方推填

2.44



2.44

2.5

挖土及外运

6.51



6.51

2.6

砂石路面

7.96



7.96

其他费用



20.49

20.49

1

监理费



3.95

3.95

2

招标代理费



2.82

2.82

3

地质勘察费



1.40

1.40

4

测量费



1.10

1.10

5

设计费



6.36

6.36

6

财务决算费



1.00

1.00

7

试验检测费



2.24

2.24

8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1.62

1.62

预备费



6.01

6.01

项目总投资

214.84

65.02

26.50

306.3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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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大政发〔2023〕5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6-*-04-01-*。相关专家对宁夏思诚建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有助于壮大蔬菜产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大河乡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务工,增加村民收入,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乌沙塘农业示范园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00m*18.5m夯土墙体日光温室6座及3.3m*4.2m耳房6座,总建筑面积11184m2;安装卷帘机6套、水肥一体设备6套;铺设砂石路面2112.5m2,配套室内外给水管网、电气等。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306.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9.86万元,其他费用20.49万元,预备费6.01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6月-2023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大河乡乌沙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合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工程费用

214.84

65.02


279.86

1

6座100m日光温室

197.93

27.83


225.76

1.1

建筑工程

197.93



197.93

1.2

给排水工程


10.11


10.11

1.3

电气工程


17.72


17.72

2

室外工程

16.91

37.19


54.10

2.1

室外给水工程


4.26


4.26

2.2

室外电气工程


4.43


4.43

2.3

高压引入电缆及室外箱变


28.50


28.50

2.4

土方推填

2.44



2.44

2.5

挖土及外运

6.51



6.51

2.6

砂石路面

7.96



7.96

其他费用



20.49

20.49

1

监理费



3.95

3.95

2

招标代理费



2.82

2.82

3

地质勘察费



1.40

1.40

4

测量费



1.10

1.10

5

设计费



6.36

6.36

6

财务决算费



1.00

1.00

7

试验检测费



2.24

2.24

8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1.62

1.62

预备费



6.01

6.01

项目总投资

214.84

65.02

26.50

3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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