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9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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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9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9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钟吾南路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年产963吨农业新材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马陵山镇工业集聚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新诚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购置安装生物基可降解制品一体化注塑机、预发机、空压机、成型机、冷却塔等主要设备, (略) (略) 年产963吨农业新材料制品项目,实现年产60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和903吨农产品保温箱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PP稻壳塑料颗粒、EPS颗粒;生产工艺为:注塑、预发、成型等。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39号),项目代码为:2211-*-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委外定期清掏;软水制备废水和冷却排水回用于厂区清扫,严禁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1台注塑机和5台成型机产生的非*烷总烃和恶臭气体采用“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1台预发机和其余5台成型机产生的非*烷总烃和恶臭气体采用“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8米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应标准限值;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相应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苯*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燃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 2022)表1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保证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2、

项目名称

年深加工2000万只玻璃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徐州沁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购置贴花线、烤花炉、烘烤炉、喷涂设备等设备9台(套),扩建一条玻璃制品喷涂生产线和烤花加工生产线,实现年深加工2000万只玻璃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玻璃制品、花纸、水性玻璃釉;烤花生产工艺为:贴花、烤花、冷却、检验、包装入库;喷釉生产工艺为:喷釉、烘干、冷却、检验、包装入库。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2〕89号),项目代码为:2203-*-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新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远期待周边管网敷设到位后,接入棋盘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应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使用低VOCs溶剂型涂料和粉末涂料。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烤花废气、喷釉废气、烘干废气分别经微负压收集后一并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烤花、喷釉、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的规定,同时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的规定。

本项目以新建生产车间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现有生产车间外50米范围、氨水储罐区为中心外50米范围和新建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漆渣、废漆桶、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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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19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钟吾南路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年产963吨农业新材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马陵山镇工业集聚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新诚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购置安装生物基可降解制品一体化注塑机、预发机、空压机、成型机、冷却塔等主要设备, (略) (略) 年产963吨农业新材料制品项目,实现年产60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和903吨农产品保温箱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PP稻壳塑料颗粒、EPS颗粒;生产工艺为:注塑、预发、成型等。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39号),项目代码为:2211-*-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委外定期清掏;软水制备废水和冷却排水回用于厂区清扫,严禁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1台注塑机和5台成型机产生的非*烷总烃和恶臭气体采用“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1台预发机和其余5台成型机产生的非*烷总烃和恶臭气体采用“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8米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应标准限值;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相应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苯*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标准限值;燃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 2022)表1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保证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2、

项目名称

年深加工2000万只玻璃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徐州沁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购置贴花线、烤花炉、烘烤炉、喷涂设备等设备9台(套),扩建一条玻璃制品喷涂生产线和烤花加工生产线,实现年深加工2000万只玻璃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玻璃制品、花纸、水性玻璃釉;烤花生产工艺为:贴花、烤花、冷却、检验、包装入库;喷釉生产工艺为:喷釉、烘干、冷却、检验、包装入库。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2〕89号),项目代码为:2203-*-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新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远期待周边管网敷设到位后,接入棋盘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应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使用低VOCs溶剂型涂料和粉末涂料。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烤花废气、喷釉废气、烘干废气分别经微负压收集后一并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烤花、喷釉、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的规定,同时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的规定。

本项目以新建生产车间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现有生产车间外50米范围、氨水储罐区为中心外50米范围和新建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漆渣、废漆桶、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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