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
1 | 年产3000吨聚氨酯功能化学品项目 |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 湖北 (略) | (略) (略) | 湖北 (略) 拟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内(小康南路以东、站场四路以西、兴化五路以南、兴化六路以北),建设年产3000吨聚氨酯功能化学品项目。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产聚氨酯功能化学品双(二*氨基*基)醚1500吨、双吗啉基二*基醚1500吨项目的生产装置、车间、配套设施和建筑等。项目总占地面积80005.0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0万元。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全厂废气采用预处理+分类/分质末端处理:生产线配料工段、醚化工段产生的含硫酸雾的有机废气经碱吸收进行预处理,中和工段产生的含氨有机废气及烘干工段产生的含颗粒物有机废气经酸吸收+水吸收进行预处理后与其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引入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采取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2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主要产臭单元均加盖抽气后输送至除臭装置,采取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危废仓库废气(含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检测中心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导热油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燃气尾气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上述有组织外排废气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限值(各排气筒、污染物对应的具体标准限值详见《报告书》)。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硫酸雾、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厂内监控点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污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芬顿氧化池、综合池、水解酸化池、生物选择池、IC厌氧反应器、水解酸化池、两级A/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达到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议约定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表1公共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再排入竹皮河。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 (七)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加大管理、操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制定完善的检修和维修操作规程,进一步降低废气处理设备、废水处理设备等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量。 | 有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
1 | 年产3000吨聚氨酯功能化学品项目 | 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 湖北 (略) | (略) (略) | 湖北 (略) 拟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内(小康南路以东、站场四路以西、兴化五路以南、兴化六路以北),建设年产3000吨聚氨酯功能化学品项目。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产聚氨酯功能化学品双(二*氨基*基)醚1500吨、双吗啉基二*基醚1500吨项目的生产装置、车间、配套设施和建筑等。项目总占地面积80005.0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0万元。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全厂废气采用预处理+分类/分质末端处理:生产线配料工段、醚化工段产生的含硫酸雾的有机废气经碱吸收进行预处理,中和工段产生的含氨有机废气及烘干工段产生的含颗粒物有机废气经酸吸收+水吸收进行预处理后与其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引入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采取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2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主要产臭单元均加盖抽气后输送至除臭装置,采取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危废仓库废气(含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检测中心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导热油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燃气尾气经一根2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上述有组织外排废气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限值(各排气筒、污染物对应的具体标准限值详见《报告书》)。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硫酸雾、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厂内监控点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污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芬顿氧化池、综合池、水解酸化池、生物选择池、IC厌氧反应器、水解酸化池、两级A/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达到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议约定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 (略) 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表1公共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再排入竹皮河。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 (七)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加大管理、操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制定完善的检修和维修操作规程,进一步降低废气处理设备、废水处理设备等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量。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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