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广安市前锋区芦溪河工业园区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前的公示
关于拟对广安市前锋区芦溪河工业园区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前锋区芦溪河工业园区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前锋区弘前大道3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 |
1 | (略) 前锋区芦溪河工业园区段防洪治理工程 | 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工业园区内 | (略) 前锋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 成都花园 (略) | 本工程主要包含新建堤防和河道清淤疏浚,治理总长度约7km。新建 (略) 堤防末端至国道350线大桥左、右岸堤防,通过整治后河道长1885.54m,新建堤防3774.45m(其中左岸1871.21m,右岸1903.24m);清淤段河道长5417m,起于前锋区铁路桥,终点为 (略) 堤防末端,清淤长度1035m。 | 本项目在运营中重点作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再进行抽排回用于洒水抑尘和施工用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租用民房既有设施进行处理, (略) 政管网。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设方应加大抑尘措施,定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工期,风力4级(风速5.5~7.9m/s)以上的天气,暂停填筑作业;做好施工公示,积极与周边企业沟通,取得他们的谅解等须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所提各项措施降低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合理设置施工布置以及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等方面,在噪声源、传播途径等方面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部分外售至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的则统一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附近居民区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理;沉淀池沉渣沥干后可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环保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以便在施工中能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尽量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禁任意开挖、采料及向河道弃渣等破坏生态的行为;禁止施工人员破坏动物栖息环境,禁止采摘、践踏花草树木,禁止放生、私自种植各类动植物。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前锋区芦溪河工业园区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前锋区弘前大道3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 |
1 | (略) 前锋区芦溪河工业园区段防洪治理工程 | 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工业园区内 | (略) 前锋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 成都花园 (略) | 本工程主要包含新建堤防和河道清淤疏浚,治理总长度约7km。新建 (略) 堤防末端至国道350线大桥左、右岸堤防,通过整治后河道长1885.54m,新建堤防3774.45m(其中左岸1871.21m,右岸1903.24m);清淤段河道长5417m,起于前锋区铁路桥,终点为 (略) 堤防末端,清淤长度1035m。 | 本项目在运营中重点作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再进行抽排回用于洒水抑尘和施工用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租用民房既有设施进行处理, (略) 政管网。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设方应加大抑尘措施,定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工期,风力4级(风速5.5~7.9m/s)以上的天气,暂停填筑作业;做好施工公示,积极与周边企业沟通,取得他们的谅解等须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所提各项措施降低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合理设置施工布置以及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等方面,在噪声源、传播途径等方面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部分外售至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的则统一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附近居民区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理;沉淀池沉渣沥干后可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环保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以便在施工中能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尽量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禁任意开挖、采料及向河道弃渣等破坏生态的行为;禁止施工人员破坏动物栖息环境,禁止采摘、践踏花草树木,禁止放生、私自种植各类动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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