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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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公示
时间:2023-06-26 访问量:2

验收报告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2).pdf

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25日,宁夏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夏 (略) 原粉磨站场地内。宁夏 (略) 于2021年10月委托宁夏北国润清 (略) 编制完成《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1月取得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盐审表审[2021]48号《关于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的审批意见》。项目总投资为7002万元,环保投资353万元。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在熟料储存及输送、石膏储存及输送、粉煤灰储存及输送、粉磨车间、配料站、水泥储存和散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在生产工序各个环节共建17套布袋除尘器;建设全封闭运输皮带通廊。经验收监测:袋装前1号水泥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8mg/m3、袋装前2号水泥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6mg/m3、5#水泥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配料站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1816碾压机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8mg/m3、6#水泥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2.4mg/m3、2#熟料3#散放机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2.4mg/m3、5#熟料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配料站1816入料皮带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技改水泥磨3、4总排口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技改选粉机3、4总排口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5.8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452mg/m3,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验收监测:总排口pH值为7.2-7.8,水温为8.9-10.2℃,其余监测因子*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悬浮物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5.9mg/l、化学需氧量216mg/l、氨氮77.8mg/l、总磷5.66mg/l、石油类0.16mg/l、氟化物0.35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破碎机、磨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安装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7~58dB(A),夜间噪声值为48~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废机油暂存在原有项目危废间内,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本次验收的建设内容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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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25日,宁夏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夏 (略) 原粉磨站场地内。宁夏 (略) 于2021年10月委托宁夏北国润清 (略) 编制完成《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1月取得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盐审表审[2021]48号《关于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的审批意见》。项目总投资为7002万元,环保投资353万元。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在熟料储存及输送、石膏储存及输送、粉煤灰储存及输送、粉磨车间、配料站、水泥储存和散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在生产工序各个环节共建17套布袋除尘器;建设全封闭运输皮带通廊。经验收监测:袋装前1号水泥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8mg/m3、袋装前2号水泥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6mg/m3、5#水泥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配料站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1816碾压机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8mg/m3、6#水泥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2.4mg/m3、2#熟料3#散放机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2.4mg/m3、5#熟料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配料站1816入料皮带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技改水泥磨3、4总排口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技改选粉机3、4总排口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5.8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452mg/m3,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验收监测:总排口pH值为7.2-7.8,水温为8.9-10.2℃,其余监测因子*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悬浮物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5.9mg/l、化学需氧量216mg/l、氨氮77.8mg/l、总磷5.66mg/l、石油类0.16mg/l、氟化物0.35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破碎机、磨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安装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7~58dB(A),夜间噪声值为48~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废机油暂存在原有项目危废间内,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本次验收的建设内容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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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25日,宁夏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夏 (略) 原粉磨站场地内。宁夏 (略) 于2021年10月委托宁夏北国润清 (略) 编制完成《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1月取得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盐审表审[2021]48号《关于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的审批意见》。项目总投资为7002万元,环保投资353万元。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在熟料储存及输送、石膏储存及输送、粉煤灰储存及输送、粉磨车间、配料站、水泥储存和散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在生产工序各个环节共建17套布袋除尘器;建设全封闭运输皮带通廊。经验收监测:袋装前1号水泥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8mg/m3、袋装前2号水泥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6mg/m3、5#水泥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配料站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1816碾压机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8mg/m3、6#水泥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2.4mg/m3、2#熟料3#散放机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2.4mg/m3、5#熟料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配料站1816入料皮带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技改水泥磨3、4总排口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技改选粉机3、4总排口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5.8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452mg/m3,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验收监测:总排口pH值为7.2-7.8,水温为8.9-10.2℃,其余监测因子*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悬浮物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5.9mg/l、化学需氧量216mg/l、氨氮77.8mg/l、总磷5.66mg/l、石油类0.16mg/l、氟化物0.35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破碎机、磨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安装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7~58dB(A),夜间噪声值为48~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废机油暂存在原有项目危废间内,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本次验收的建设内容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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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25日,宁夏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夏 (略) 原粉磨站场地内。宁夏 (略) 于2021年10月委托宁夏北国润清 (略) 编制完成《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1月取得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盐审表审[2021]48号《关于宁夏 (略) 水泥粉磨站优化技改项目的审批意见》。项目总投资为7002万元,环保投资353万元。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在熟料储存及输送、石膏储存及输送、粉煤灰储存及输送、粉磨车间、配料站、水泥储存和散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在生产工序各个环节共建17套布袋除尘器;建设全封闭运输皮带通廊。经验收监测:袋装前1号水泥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8mg/m3、袋装前2号水泥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6mg/m3、5#水泥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配料站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1816碾压机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8mg/m3、6#水泥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2.4mg/m3、2#熟料3#散放机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2.4mg/m3、5#熟料库库顶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mg/m3、配料站1816入料皮带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技改水泥磨3、4总排口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技改选粉机3、4总排口颗粒物*大排放浓度为5.8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452mg/m3,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验收监测:总排口pH值为7.2-7.8,水温为8.9-10.2℃,其余监测因子*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悬浮物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5.9mg/l、化学需氧量216mg/l、氨氮77.8mg/l、总磷5.66mg/l、石油类0.16mg/l、氟化物0.35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破碎机、磨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安装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验收监测: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值57~58dB(A),夜间噪声值为48~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重新利用。废机油暂存在原有项目危废间内,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本次验收的建设内容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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