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实施《阳江市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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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实施《阳江市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环保治理设施已完成调试正式投入营运。项目拟于2023年7月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的建设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对项目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

2、建设内容

(略) 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 (略) 江城区沈岗垌,项目中心经纬度为:111°47"33.61"E、21°51"27.69"N。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焚烧主厂房;炉渣、建筑垃圾处理(制砖)车间;飞灰固化站; (略) 政污泥处理车间(未投产,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建筑垃圾消纳场(为建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污水处理站(垃圾渗滤液、生活及工业污水);填埋场等设施设备,以及环保教育区、管理中心、水库取水工程、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12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100t/d(未投产)、市政污泥处理规模110t/d(未投产)、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规模400t/d(未建成)、炉渣处理规模240t/d、飞灰固化处理规模36t/d、固化飞灰填埋处理能力60t/d。项目实际总投资约880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3项目进度

项目于2020年8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5月13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 (略) 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阳环建审〔2021〕22号);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2年12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2023年3月5日工程整体开始调试运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垃圾焚烧厂产生的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组合式工艺进行处理,共设置2套烟气处理系统,对应2条焚烧线,烟气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限值后,通过一根高137m的烟囱排放,并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垃圾池、卸料大厅、渗滤液处理站、 (略) 政污泥处理车间正常情况下臭气抽至焚烧炉焚烧;在焚烧厂内设置1套活性炭应急除臭系统用于停炉检修臭气治理,满足排放标准后,通过高34.5m的排气筒排放;设置1套“酸洗+微波光解+碱洗”用于停炉检修时 (略) 政污泥处理车间停炉检修时臭气治理,尾气由高34.5m排气筒排放。项目外排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限值。

炉渣、建筑垃圾处理(制砖)厂设置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设备,粉尘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高20m排气筒排放;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设置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设备,粉尘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高20m排气筒排放。飞灰仓顶部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的粉尘返回飞灰仓。粉尘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内设置2套处理系统,包括渗滤液处理系统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渗滤液处理系统规模600m3/d,采用两条线并联处理:废水经调节池分流至两套“厌氧反应器UASB+一级硝化反硝化+外置式超滤膜+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浓水采用DTRO处理系统减量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规模400m3/d,采用“调节池+化学软化+多介质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处理,浓水采用中压反渗透进一步减量处理。

各类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中车辆冲洗、道路清扫、城市绿化用水标准较严值后作中水回用于厂区,不外排。

3、噪声

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声措施,如锅炉安装排汽消声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汽轮机采取加隔声罩和减振措施。项目场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炉渣:设置1座950m3渣池,炉渣在渣池内暂存后送环境园内的炉渣、建筑垃圾处理(制砖)厂制环保砖。

飞灰:设2个200m3飞灰仓,总容积为 400m3,飞灰收集后在飞灰固化站采用“螯合剂+水”进行螯合稳定化后运至飞灰养护车间暂存,经检测满足标准后运至环境园内配套的固化飞灰填埋场填埋。

废布袋、废机油、废树脂:设5个占地25m2危废暂存间,总占地面积为125m2,用于贮存废机油、废布袋、废树脂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地面进行重点防渗。

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废滤膜、厨余垃圾废渣、干污泥、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分拣可燃杂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置。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从公示之日起截止到项目验收结束。

3、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四、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李主管

地址: (略) 江城区白沙街道沈岗垌1号

电话:0662-*

邮箱:*@*hjec.cn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工

地址: (略) 江城区石湾路356号

电话:0662-*

邮箱:*@*63.com

, (略) ,江城区,阳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环保治理设施已完成调试正式投入营运。项目拟于2023年7月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的建设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对项目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

2、建设内容

(略) 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 (略) 江城区沈岗垌,项目中心经纬度为:111°47"33.61"E、21°51"27.69"N。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焚烧主厂房;炉渣、建筑垃圾处理(制砖)车间;飞灰固化站; (略) 政污泥处理车间(未投产,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建筑垃圾消纳场(为建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污水处理站(垃圾渗滤液、生活及工业污水);填埋场等设施设备,以及环保教育区、管理中心、水库取水工程、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12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100t/d(未投产)、市政污泥处理规模110t/d(未投产)、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规模400t/d(未建成)、炉渣处理规模240t/d、飞灰固化处理规模36t/d、固化飞灰填埋处理能力60t/d。项目实际总投资约880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3项目进度

项目于2020年8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5月13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 (略) 江城区固废处理环境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阳环建审〔2021〕22号);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2年12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2023年3月5日工程整体开始调试运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垃圾焚烧厂产生的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组合式工艺进行处理,共设置2套烟气处理系统,对应2条焚烧线,烟气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限值后,通过一根高137m的烟囱排放,并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垃圾池、卸料大厅、渗滤液处理站、 (略) 政污泥处理车间正常情况下臭气抽至焚烧炉焚烧;在焚烧厂内设置1套活性炭应急除臭系统用于停炉检修臭气治理,满足排放标准后,通过高34.5m的排气筒排放;设置1套“酸洗+微波光解+碱洗”用于停炉检修时 (略) 政污泥处理车间停炉检修时臭气治理,尾气由高34.5m排气筒排放。项目外排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限值。

炉渣、建筑垃圾处理(制砖)厂设置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设备,粉尘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高20m排气筒排放;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设置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设备,粉尘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高20m排气筒排放。飞灰仓顶部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的粉尘返回飞灰仓。粉尘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内设置2套处理系统,包括渗滤液处理系统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渗滤液处理系统规模600m3/d,采用两条线并联处理:废水经调节池分流至两套“厌氧反应器UASB+一级硝化反硝化+外置式超滤膜+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浓水采用DTRO处理系统减量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规模400m3/d,采用“调节池+化学软化+多介质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处理,浓水采用中压反渗透进一步减量处理。

各类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中车辆冲洗、道路清扫、城市绿化用水标准较严值后作中水回用于厂区,不外排。

3、噪声

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声措施,如锅炉安装排汽消声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汽轮机采取加隔声罩和减振措施。项目场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炉渣:设置1座950m3渣池,炉渣在渣池内暂存后送环境园内的炉渣、建筑垃圾处理(制砖)厂制环保砖。

飞灰:设2个200m3飞灰仓,总容积为 400m3,飞灰收集后在飞灰固化站采用“螯合剂+水”进行螯合稳定化后运至飞灰养护车间暂存,经检测满足标准后运至环境园内配套的固化飞灰填埋场填埋。

废布袋、废机油、废树脂:设5个占地25m2危废暂存间,总占地面积为125m2,用于贮存废机油、废布袋、废树脂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地面进行重点防渗。

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废滤膜、厨余垃圾废渣、干污泥、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分拣可燃杂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置。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从公示之日起截止到项目验收结束。

3、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四、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李主管

地址: (略) 江城区白沙街道沈岗垌1号

电话:0662-*

邮箱:*@*hjec.cn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工

地址: (略) 江城区石湾路356号

电话:0662-*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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