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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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0吨胍基*酸项目

(略) 贺兰县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略)

(略)

宁夏合创 (略)

本项目位于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略) 。项目坐标(经度106°18′0.735″,纬度38°42′29.432″),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座生产车间(102车间)及10000t/a胍基*酸生产线1条,并对现有一期10000t/a胍基*酸生产线进行拆除,一期预计于2023年7月开始建设,2023年12月完成建设;二期在一期新建的厂房内建设10000t/a胍基*酸生产线,预计于2024年3月开始建设,2024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0吨胍基*酸产品。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合成、结晶、三效蒸发过程中的氨气,以及干燥、过筛包装过程中的颗粒物。

合成釜、结晶釜放气口以及三效蒸发产生的氨气经三级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后,氨气排放速率为0.051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20m高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干燥、过筛包装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车间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44kg/h、排放浓度为43.9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以及车间设备冲洗废水。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深度处理),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量为前段预处理规模为300m3/d,工艺采用“EBR-RE+中和+A/O活性污泥+催化氧化+吹脱+BAF”工艺,主要接纳肌酸洗涤水、101车间废水、501车间废水及生活污水。后端深度处理规模为600m3/d,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二级A/O+调节池+芬顿氧化法+一级A/O+纤维过滤器+MVR+RO反渗透”的处理工艺,主要接纳前端预处理后的废水、盐酸二*双胍废水。项目废水经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中的标准限值和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真空泵、离心机、干燥机、空压机、除尘风机、引风机、泵类及其他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收尘灰、不合格品、粗品双氰胺以及废机油、机油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收尘灰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粗品双氰胺经离心分离后全部由 (略) 集团总公司 (略) 回收;废机油、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项目车间采取一般防渗,防渗等级需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10-7 cm/s要求。同时日常生产过程中需加强生产管理,及时对地面的废水进行收集,加强运营期废水处理设备及管线检漏及检修,从源头消除非正常渗漏现象,可有效减少渗入地下的污染物量。因此,项目在采取全面的防渗措施,建立健全地下水水质监测系统后,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0吨胍基*酸项目

(略) 贺兰县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略)

(略)

宁夏合创 (略)

本项目位于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略) 。项目坐标(经度106°18′0.735″,纬度38°42′29.432″),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座生产车间(102车间)及10000t/a胍基*酸生产线1条,并对现有一期10000t/a胍基*酸生产线进行拆除,一期预计于2023年7月开始建设,2023年12月完成建设;二期在一期新建的厂房内建设10000t/a胍基*酸生产线,预计于2024年3月开始建设,2024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0吨胍基*酸产品。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合成、结晶、三效蒸发过程中的氨气,以及干燥、过筛包装过程中的颗粒物。

合成釜、结晶釜放气口以及三效蒸发产生的氨气经三级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后,氨气排放速率为0.051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20m高排气筒标准限值要求;干燥、过筛包装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车间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44kg/h、排放浓度为43.9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以及车间设备冲洗废水。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深度处理),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量为前段预处理规模为300m3/d,工艺采用“EBR-RE+中和+A/O活性污泥+催化氧化+吹脱+BAF”工艺,主要接纳肌酸洗涤水、101车间废水、501车间废水及生活污水。后端深度处理规模为600m3/d,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二级A/O+调节池+芬顿氧化法+一级A/O+纤维过滤器+MVR+RO反渗透”的处理工艺,主要接纳前端预处理后的废水、盐酸二*双胍废水。项目废水经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中的标准限值和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真空泵、离心机、干燥机、空压机、除尘风机、引风机、泵类及其他设备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收尘灰、不合格品、粗品双氰胺以及废机油、机油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收尘灰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粗品双氰胺经离心分离后全部由 (略) 集团总公司 (略) 回收;废机油、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项目车间采取一般防渗,防渗等级需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10-7 cm/s要求。同时日常生产过程中需加强生产管理,及时对地面的废水进行收集,加强运营期废水处理设备及管线检漏及检修,从源头消除非正常渗漏现象,可有效减少渗入地下的污染物量。因此,项目在采取全面的防渗措施,建立健全地下水水质监测系统后,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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