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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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 〔2023〕3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 〔2023〕30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和《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23〕12号)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略) 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6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4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地方“特岗计划”2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一览表》(附件1)、《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特岗计划”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学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 (略) 教师队*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初中、小学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幼儿园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为1992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五)报考人员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六)在岗“特岗计划”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确定,凡“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收入高于中央“特岗计划”年人均工资性补助标准的, (略) 财政统筹,确保“特岗计划”教师工资足额发放。社会保障 (略) 有关规定执行。“特岗计划”教师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 (略)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计划”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特岗计划”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市教育局与“特岗计划”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对聘期内“特岗计划”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围绕教师队*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深入挖掘“特岗计划”教师优秀典型,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特岗计划”教师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提升教育质量的先进事迹,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计划”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 (略) 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在“ (略) 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未自行关注、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 (略) 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六)咨询电话

(略) 教育局人事股:0859-*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七、监督投诉

(略) 监委负责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并受理招聘过程中违规违纪情形的投诉和举报。

监督电话:0859-*

本 (略) 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本方案与本次上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规定相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1.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一览表

2.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

附件1: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2: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pdf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 〔2023〕3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 〔2023〕30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和《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23〕12号)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略) 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6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4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地方“特岗计划”2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一览表》(附件1)、《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特岗计划”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学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 (略) 教师队*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初中、小学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幼儿园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为1992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五)报考人员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六)在岗“特岗计划”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确定,凡“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收入高于中央“特岗计划”年人均工资性补助标准的, (略) 财政统筹,确保“特岗计划”教师工资足额发放。社会保障 (略) 有关规定执行。“特岗计划”教师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 (略)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计划”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特岗计划”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市教育局与“特岗计划”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对聘期内“特岗计划”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围绕教师队*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深入挖掘“特岗计划”教师优秀典型,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特岗计划”教师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提升教育质量的先进事迹,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计划”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 (略) 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在“ (略) 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未自行关注、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 (略) 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六)咨询电话

(略) 教育局人事股:0859-*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七、监督投诉

(略) 监委负责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并受理招聘过程中违规违纪情形的投诉和举报。

监督电话:0859-*

本 (略) 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本方案与本次上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规定相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1.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一览表

2.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

附件1: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2: (略) 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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