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3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3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4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略) (略) 富水河海阳埠后河治理工程 | 海环报告表【2023】032号 | 2023年6月26日 |
2 | (略) (略) (略) (略) 店河治理工程 | 海环报告表【2023】033号 | 2023年6月26日 |
3 | 华能(海阳) (略) 华能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海环审【2023】031号 | 2023年6月26日 |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32号
(略) (略) (略) 富水河海阳埠后河治理工 (略) 埠后河0+000~12+430段,起点坐标:(120度58分43.401秒,36度58分20.726秒),终点坐标:(121度02分12.356秒,36度53分53.063秒),总长度12.4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河槽清淤疏挖长11.97km;2、新筑提防长175m:现状堤防加高培厚长6030m;新建防浪墙长4328m;现状防浪墙加高长150m;3、河道新建M10浆砌块石护坡长460m;新建M10浆砌块石斜墙式护坡长755m;支流河口段新建M10浆砌块石护坡长200m;险工段新建雷诺护垫护坡长3840m;4、现状新建、改建及拆除重建拦砂坎17座;拆除控砂坎8座;新建、改建、拆除重建及加固漫水桥15座;漫水路修复1座;两岸新建、接长穿提排水涵洞(管)20座。5、河道临水侧安装波形护栏长300m;河道两岸共设置36处安全警示牌,以及工程信息化设施。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海审批投【2023】3号)项目代码为(2302-*-04-0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临时用地27333.33m2,总投资为7680万元,环保投资142.29万元,施工期14个月。
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环评文件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在规划设计与建设阶段应按照《富水河海阳埠后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相关要求,优化治理方案和实施进度安排,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得造成不良环境影响,不得影响其生态功能,确保项目设计与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配合相关单位落实富水河海阳埠后河治理工程工作,改善河道周边环境,恢复原有功能,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持下泄生态流量,维持河道生态用水需要。
产生的生产废水应集中收集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用或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入地表水体。
隔油池清除的油污与废机油应统一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禁止自行处置。
施工临时生活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统一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走作农田肥料,不外排;
对临时料场和弃土场应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止雨季对其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强化施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汛期施工,避免施工泥浆进入水体。
施工场站、料场、生活区等应避让河道水体,禁止设立油库等危险化学品仓库或罐区、机械维修站等设施。
加强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等施工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丰水期,特别是洪水发生时组织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基础开挖。对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施工点设置围堰,开挖过程中产生渗水的应采取沉淀后排除,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水体。
保养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应单独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河漫滩地禁止设置施工营地和材料堆放场地,禁止在河床内设置砂石堆场和混凝土搅拌点。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淤泥扰动范围,保障河道下游出水水质不受影响。
4、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应尽量避免对河道内的浮游植物和沉水植物,以及河岸的挺水植物的伤害及其生境的扰动,采取分时、分区施工方式,合理确定开挖深度,实施水域生态修复、补偿被清除的生物量,重建水生生态系统等措施,切实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5、严格落实*生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伤害及对其重要生境的扰动。
6、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合理布局临时堆土区和淤泥堆区,禁止在环境敏感区(点)内设置临时堆土区和淤泥堆区。弃渣临时存放场应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不得乱堆乱弃。
渣场、料场、运输道路等应结合现有场地、道路布置,减少地表开挖和植被扰动;
施工前对表层土壤剥离单独堆存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等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
7、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
施工期根据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实现六个百分百,治理扬尘污染。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综合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沙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发城镇珠旺村村北处料场,并做好防渗、防尘等防治污染措施。
河道清淤、河道整治等产生的砂石土按照《 (略) 工程项目砂石土管理办法》执行,并加强运输过程中监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8、强化环境信息和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9、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应急组织机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确保水质安全。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10、你单位应做到对淤泥弃土处理全过程监控,做到过程环境与施工质量的控制。
二、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33号
(略) (略) (略) (略) 店河治理工程,起 (略) 小纪镇大孟格庄村西漫水桥(桩号0+000),末 (略) 朱吴镇东刘疃村南支流汇入口处(桩号13+600)。起点坐标:(120度58分43.401秒,36度58分20.726秒)终点坐标:(121度02分12.356秒,36度53分53.063秒),总长度13.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河槽清淤疏挖长13.0km;2、新筑堤防2145m;现状堤防加高培厚9845m;新建防浪墙长2150m;现状边坡整修170m;3、河道险工段及支流河口段新建M10浆砌块石护坡7657m;新建M10浆砌块石挡墙3270m;4、现状漫水桥改建4座;现状漫水桥维修加固1座;现状拦砂坎改建6座;现状拦沙坎维修加固2座;现状生产桥改建1座;新建生产桥3座;现状交通桥底部增设护底3座;现状生产桥增设防护设施;两岸新建穿堤排水涵洞(管)30座,其中涵洞9座,涵管21座。5、新建泥结碎石防汛路路面长7090m,其中4m宽长4675m,3m宽长2415m;新建砼路面长2990m;6、安装波形梁防护栏长300m;安装防撞护栏;河道两岸共设置36处安全警示牌,以及工程信息化设施。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海审批投[2023]4号)项目代码为(2302-*-04-0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临时用地23073.33m2,总投资为7400万元,环保投资76.34万元,施工期14个月。
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环评文件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在规划设计与建设阶段应按照《 (略) 店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相关要求,优化治理方案和实施进度安排,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得造成不良环境影响,不得影响其生态功能,确保项目设计与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配合相关单位落实 (略) 店河治理工程工作,改善河道周边环境,恢复原有功能,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持下泄生态流量,维持河道生态用水需要。
产生的生产废水应集中收集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用或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入地表水体。
隔油池清除的油污与废机油应统一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禁止自行处置。
施工临时生活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统一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走作农田肥料,不外排;对临时料场和弃土场应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止雨季对其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强化施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汛期施工,避免施工泥浆进入水体。施工场站、料场、生活区等应避让河道水体,禁止设立油库等危险化学品仓库或罐区、机械维修站等设施。
加强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等施工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丰水期,特别是洪水发生时组织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基础开挖。对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施工点设置围堰,开挖过程中产生渗水的应采取沉淀后排除,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水体。
保养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应单独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河漫滩地禁止设置施工营地和材料堆放场地,禁止在河床内设置砂石堆场和混凝土搅拌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淤泥扰动范围,保障河道下游出水水质不受影响。
4、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应尽量避免对河道内的浮游植物和沉水植物,以及河岸的挺水植物的伤害及其生境的扰动,采取分时、分区施工方式,合理确定开挖深度,实施水域生态修复、补偿被清除的生物量,重建水生生态系统等措施,切实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5、严格落实*生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伤害及对其重要生境的扰动。
6、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合理布局临时堆土区和淤泥堆区,禁止在环境敏感区(点)内设置临时堆土区和淤泥堆区。弃渣临时存放场应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不得乱堆乱弃。渣场、料场、运输道路等应结合现有场地、道路布置,减少地表开挖和植被扰动;施工前对表层土壤剥离单独堆存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等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
7、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
施工期根据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实现六个百分百,治理扬尘污染。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综合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沙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小纪镇鲁家沟村南处料场,并做好防渗、防尘等防治污染措施。
河道清淤、河道整治等产生的砂石土按照《 (略) 工程项目砂石土管理办法》执行,并加强运输过程中监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8、强化环境信息和公众参与机制。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9、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应急组织机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确保水质安全。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10、你单位应做到对淤泥弃土处理全过程监控,做到过程环境与施工质量的控制。
二、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对华能(海阳) (略) 华能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海环审【2023】031号华能(海阳) (略) :
你单位报请的《华能(海阳) (略) 华能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华能(海阳) (略) 华能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略) 辛安镇附近海域。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20°55′44.61″~120°57′20.15″,北纬36°36′18.82″~36°37′39.59″。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拟采用渔光互补形式综合利用土地空间,在养殖池塘上层空间复合光伏发电功能。本期建设200MW,实际布置容量为250.0036MWp,共采用550Wp型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块,每28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项目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组件安装角度为倾角20°,纵向双排放置,单个支架放置2行28列。光伏区安装225kW组串式逆变器,并以3.15MW为一个发电单元将光伏区划分为52个子阵,每个子阵配备一台3150kVA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箱变通过电缆并接分组送至升压站35kV配电室,共8回集电线路,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和架空线路相结合的敷设方式。组串式逆变器、子阵通讯柜安装在支架立柱上,箱变分散在各子阵附近,靠近道路布置。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平均发电小时1276h。项目约占地面积4527亩,总投资88329万元,计划环保投资约68.67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项目 (略) 人民政府《 (略) 重大项目名单内》(鲁政字【2022】19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105-*-04-01-*),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用海不符合《 (略) 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略) 人民政府已承诺将项目用海纳入正在编制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一张图”中。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的管控要求,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略) 级生态环境总体 (略)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基本要求。
在贯彻 (略) 、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项目在取得海域使用权、完成稳评备案的前提下,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你单位应结合相关规划及工程区现状,优化工程设计和光伏组件点位布置,根据各敏感点与光伏电板的高差及方位,科学布置光伏电板,确保项目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与运行。
2、加强施工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缩小施工活动环境影响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环境影响,落实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不得扰民。
3、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生活污水临时回收装置,将统一收集废水送往该工程配建的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绿化,不外排;生产废水应集中收集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喷洒水,不外排。机械设备上配备机修油回收装置,统一收集后的废油送往有资质部门处理。加强与当地气象预报部门的联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缩短现场施工时间和对底泥的搅动强度和范围,减少悬浮物施工影响范围,避免在雨季、台风或天文大潮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光伏场区建设时,需将养殖池溏水系与外界用闸板相隔,避免悬浮泥沙扩散。严禁向海域内倾倒废水、垃圾等污染物。
4、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村庄、住宅区等敏感区时,应控制车速,减少扬尘产生量。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合理堆放施工材料,尽量减少搬运过程,对易起尘的材料实行库内存放,及时清扫洒落物,运输道路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或避免扬尘污染。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选取低噪声的运输车辆,采取加强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始终保持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营运过程中优选低噪音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及加强绿化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避免对周围敏感区产生噪声影响,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6、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处置方式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扩散。施工过程中产生废弃土石工程结束后回填和用作周边绿化,剩余的按照《 (略) 工程项目砂石土管理办法》执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报废光伏组件统一收集后定期运送到组件厂家回收。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7、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路由和施工方案,尽量采取无害化穿越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敏感区的占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周边海域内海水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海洋环境变化,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海域的影响范围。控制永久占地面积,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用地范围。避免在环境敏感区内新增施工营地、拌合站等临时工程,不得向环境敏感区排污倾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站场等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最大程度减轻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你公司须严格履行对该项目《承诺函》,在未取得海域确权之前,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同时结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保护措施。
8、落实报告书提出落实风险事故的防范与应急措施,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制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制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9、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合项目建设特点以及海域生态的敏感性,加强环保管理和毗邻海域环境要素的监视、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周边的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污状况,采取及时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预防或减轻其不利环境影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含海域)、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4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略) (略) 富水河海阳埠后河治理工程 | 海环报告表【2023】032号 | 2023年6月26日 |
2 | (略) (略) (略) (略) 店河治理工程 | 海环报告表【2023】033号 | 2023年6月26日 |
3 | 华能(海阳) (略) 华能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海环审【2023】031号 | 2023年6月26日 |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32号
(略) (略) (略) 富水河海阳埠后河治理工 (略) 埠后河0+000~12+430段,起点坐标:(120度58分43.401秒,36度58分20.726秒),终点坐标:(121度02分12.356秒,36度53分53.063秒),总长度12.4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河槽清淤疏挖长11.97km;2、新筑提防长175m:现状堤防加高培厚长6030m;新建防浪墙长4328m;现状防浪墙加高长150m;3、河道新建M10浆砌块石护坡长460m;新建M10浆砌块石斜墙式护坡长755m;支流河口段新建M10浆砌块石护坡长200m;险工段新建雷诺护垫护坡长3840m;4、现状新建、改建及拆除重建拦砂坎17座;拆除控砂坎8座;新建、改建、拆除重建及加固漫水桥15座;漫水路修复1座;两岸新建、接长穿提排水涵洞(管)20座。5、河道临水侧安装波形护栏长300m;河道两岸共设置36处安全警示牌,以及工程信息化设施。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海审批投【2023】3号)项目代码为(2302-*-04-0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临时用地27333.33m2,总投资为7680万元,环保投资142.29万元,施工期14个月。
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环评文件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在规划设计与建设阶段应按照《富水河海阳埠后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相关要求,优化治理方案和实施进度安排,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得造成不良环境影响,不得影响其生态功能,确保项目设计与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配合相关单位落实富水河海阳埠后河治理工程工作,改善河道周边环境,恢复原有功能,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持下泄生态流量,维持河道生态用水需要。
产生的生产废水应集中收集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用或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入地表水体。
隔油池清除的油污与废机油应统一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禁止自行处置。
施工临时生活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统一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走作农田肥料,不外排;
对临时料场和弃土场应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止雨季对其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强化施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汛期施工,避免施工泥浆进入水体。
施工场站、料场、生活区等应避让河道水体,禁止设立油库等危险化学品仓库或罐区、机械维修站等设施。
加强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等施工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丰水期,特别是洪水发生时组织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基础开挖。对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施工点设置围堰,开挖过程中产生渗水的应采取沉淀后排除,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水体。
保养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应单独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河漫滩地禁止设置施工营地和材料堆放场地,禁止在河床内设置砂石堆场和混凝土搅拌点。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淤泥扰动范围,保障河道下游出水水质不受影响。
4、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应尽量避免对河道内的浮游植物和沉水植物,以及河岸的挺水植物的伤害及其生境的扰动,采取分时、分区施工方式,合理确定开挖深度,实施水域生态修复、补偿被清除的生物量,重建水生生态系统等措施,切实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5、严格落实*生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伤害及对其重要生境的扰动。
6、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合理布局临时堆土区和淤泥堆区,禁止在环境敏感区(点)内设置临时堆土区和淤泥堆区。弃渣临时存放场应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不得乱堆乱弃。
渣场、料场、运输道路等应结合现有场地、道路布置,减少地表开挖和植被扰动;
施工前对表层土壤剥离单独堆存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等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
7、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
施工期根据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实现六个百分百,治理扬尘污染。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综合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沙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发城镇珠旺村村北处料场,并做好防渗、防尘等防治污染措施。
河道清淤、河道整治等产生的砂石土按照《 (略) 工程项目砂石土管理办法》执行,并加强运输过程中监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8、强化环境信息和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9、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应急组织机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确保水质安全。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10、你单位应做到对淤泥弃土处理全过程监控,做到过程环境与施工质量的控制。
二、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33号
(略) (略) (略) (略) 店河治理工程,起 (略) 小纪镇大孟格庄村西漫水桥(桩号0+000),末 (略) 朱吴镇东刘疃村南支流汇入口处(桩号13+600)。起点坐标:(120度58分43.401秒,36度58分20.726秒)终点坐标:(121度02分12.356秒,36度53分53.063秒),总长度13.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主河槽清淤疏挖长13.0km;2、新筑堤防2145m;现状堤防加高培厚9845m;新建防浪墙长2150m;现状边坡整修170m;3、河道险工段及支流河口段新建M10浆砌块石护坡7657m;新建M10浆砌块石挡墙3270m;4、现状漫水桥改建4座;现状漫水桥维修加固1座;现状拦砂坎改建6座;现状拦沙坎维修加固2座;现状生产桥改建1座;新建生产桥3座;现状交通桥底部增设护底3座;现状生产桥增设防护设施;两岸新建穿堤排水涵洞(管)30座,其中涵洞9座,涵管21座。5、新建泥结碎石防汛路路面长7090m,其中4m宽长4675m,3m宽长2415m;新建砼路面长2990m;6、安装波形梁防护栏长300m;安装防撞护栏;河道两岸共设置36处安全警示牌,以及工程信息化设施。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海审批投[2023]4号)项目代码为(2302-*-04-0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临时用地23073.33m2,总投资为7400万元,环保投资76.34万元,施工期14个月。
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环评文件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在规划设计与建设阶段应按照《 (略) 店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相关要求,优化治理方案和实施进度安排,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得造成不良环境影响,不得影响其生态功能,确保项目设计与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配合相关单位落实 (略) 店河治理工程工作,改善河道周边环境,恢复原有功能,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持下泄生态流量,维持河道生态用水需要。
产生的生产废水应集中收集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用或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入地表水体。
隔油池清除的油污与废机油应统一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禁止自行处置。
施工临时生活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统一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走作农田肥料,不外排;对临时料场和弃土场应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止雨季对其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强化施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汛期施工,避免施工泥浆进入水体。施工场站、料场、生活区等应避让河道水体,禁止设立油库等危险化学品仓库或罐区、机械维修站等设施。
加强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等施工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丰水期,特别是洪水发生时组织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基础开挖。对漫水桥、拦砂坎及生产桥施工点设置围堰,开挖过程中产生渗水的应采取沉淀后排除,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水体。
保养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应单独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河漫滩地禁止设置施工营地和材料堆放场地,禁止在河床内设置砂石堆场和混凝土搅拌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淤泥扰动范围,保障河道下游出水水质不受影响。
4、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应尽量避免对河道内的浮游植物和沉水植物,以及河岸的挺水植物的伤害及其生境的扰动,采取分时、分区施工方式,合理确定开挖深度,实施水域生态修复、补偿被清除的生物量,重建水生生态系统等措施,切实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5、严格落实*生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伤害及对其重要生境的扰动。
6、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合理布局临时堆土区和淤泥堆区,禁止在环境敏感区(点)内设置临时堆土区和淤泥堆区。弃渣临时存放场应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不得乱堆乱弃。渣场、料场、运输道路等应结合现有场地、道路布置,减少地表开挖和植被扰动;施工前对表层土壤剥离单独堆存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等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
7、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
施工期根据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实现六个百分百,治理扬尘污染。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综合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沙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小纪镇鲁家沟村南处料场,并做好防渗、防尘等防治污染措施。
河道清淤、河道整治等产生的砂石土按照《 (略) 工程项目砂石土管理办法》执行,并加强运输过程中监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8、强化环境信息和公众参与机制。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9、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应急组织机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确保水质安全。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10、你单位应做到对淤泥弃土处理全过程监控,做到过程环境与施工质量的控制。
二、你单位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对华能(海阳) (略) 华能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海环审【2023】031号华能(海阳) (略) :
你单位报请的《华能(海阳) (略) 华能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华能(海阳) (略) 华能辛安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略) 辛安镇附近海域。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20°55′44.61″~120°57′20.15″,北纬36°36′18.82″~36°37′39.59″。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拟采用渔光互补形式综合利用土地空间,在养殖池塘上层空间复合光伏发电功能。本期建设200MW,实际布置容量为250.0036MWp,共采用550Wp型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块,每28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项目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组件安装角度为倾角20°,纵向双排放置,单个支架放置2行28列。光伏区安装225kW组串式逆变器,并以3.15MW为一个发电单元将光伏区划分为52个子阵,每个子阵配备一台3150kVA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箱变通过电缆并接分组送至升压站35kV配电室,共8回集电线路,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和架空线路相结合的敷设方式。组串式逆变器、子阵通讯柜安装在支架立柱上,箱变分散在各子阵附近,靠近道路布置。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平均发电小时1276h。项目约占地面积4527亩,总投资88329万元,计划环保投资约68.67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项目 (略) 人民政府《 (略) 重大项目名单内》(鲁政字【2022】19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105-*-04-01-*),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用海不符合《 (略) 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略) 人民政府已承诺将项目用海纳入正在编制的《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一张图”中。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的管控要求,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略) 级生态环境总体 (略)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基本要求。
在贯彻 (略) 、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项目在取得海域使用权、完成稳评备案的前提下,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你单位应结合相关规划及工程区现状,优化工程设计和光伏组件点位布置,根据各敏感点与光伏电板的高差及方位,科学布置光伏电板,确保项目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与运行。
2、加强施工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缩小施工活动环境影响范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环境影响,落实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不得扰民。
3、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建立生活污水临时回收装置,将统一收集废水送往该工程配建的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绿化,不外排;生产废水应集中收集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喷洒水,不外排。机械设备上配备机修油回收装置,统一收集后的废油送往有资质部门处理。加强与当地气象预报部门的联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缩短现场施工时间和对底泥的搅动强度和范围,减少悬浮物施工影响范围,避免在雨季、台风或天文大潮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光伏场区建设时,需将养殖池溏水系与外界用闸板相隔,避免悬浮泥沙扩散。严禁向海域内倾倒废水、垃圾等污染物。
4、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村庄、住宅区等敏感区时,应控制车速,减少扬尘产生量。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合理堆放施工材料,尽量减少搬运过程,对易起尘的材料实行库内存放,及时清扫洒落物,运输道路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或避免扬尘污染。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选取低噪声的运输车辆,采取加强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始终保持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营运过程中优选低噪音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及加强绿化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避免对周围敏感区产生噪声影响,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6、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处置方式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扩散。施工过程中产生废弃土石工程结束后回填和用作周边绿化,剩余的按照《 (略) 工程项目砂石土管理办法》执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报废光伏组件统一收集后定期运送到组件厂家回收。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7、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路由和施工方案,尽量采取无害化穿越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敏感区的占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周边海域内海水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海洋环境变化,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周边海域的影响范围。控制永久占地面积,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用地范围。避免在环境敏感区内新增施工营地、拌合站等临时工程,不得向环境敏感区排污倾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站场等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最大程度减轻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你公司须严格履行对该项目《承诺函》,在未取得海域确权之前,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同时结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保护措施。
8、落实报告书提出落实风险事故的防范与应急措施,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制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制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9、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合项目建设特点以及海域生态的敏感性,加强环保管理和毗邻海域环境要素的监视、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周边的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污状况,采取及时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预防或减轻其不利环境影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含海域)、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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