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m2高透特种封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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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m2高透特种封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蚌淮环许〔2023〕12号

安徽盛世新 (略) :

你公司报批的《安徽盛世新 (略) 年产4500万m2高透特种封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代码:2020-*-30-03-*。根据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小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淮上区 (略) 厂内。项目总投资*万元,总建筑面积*㎡(利用现有厂区)。项目主体工程由备料与储存系统、配料系统、碎玻璃系统、联合车间等组成,包含1条1200t/d玻璃熔窑、6条压延生产线、6条深加工线(其中3条盖板二合一生产线、2条背板二合一生产线、3条背板+盖板三合一生产线)。辅助工程由余热发电系统、软水、纯水制备系统、循环水冷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组成;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由天然气调压站、变电站、供水系统、消防系统及氨水储罐等组成;办公和生活设施由生产办公楼、宿舍、研发楼、停车场和门卫等组成;环保工程由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程、窑炉烟气采样平台及在线监测设备、工艺粉尘处理设施、有机废气收集与处理系统、化粪池、隔油池、混凝池、沉淀池、砂滤、洗车平台及洗车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管线、初期雨水收集池、噪声防治工程、危废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分区防渗措施、氨水罐围堰、事故池等组成。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和布局须符合相关法定规划。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车间全封闭作业。项目废气主要有玻璃熔窑废气、原料及碎玻璃系统、有机废气。熔窑废气经1套“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滤管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95m高排气筒(DA044)排放。石灰石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45)排放;白云石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46)排放;纯碱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47)排放;石灰石上料转运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48)排放;白云石上料转运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49)排放;纯碱上料转运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50)排放;氢氧化铝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51)排放;芒硝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52)排放;硝酸钠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53)排放;

备用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54)排放;称量除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55)排放;混合除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56)排放;1#应急落板仓,掰边仓,落板仓, 信封破碎,皮带机转运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8m高排气筒(DA057)排放;2#应急落板仓,掰边仓,落板仓, 信封破碎,皮带机转运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8m高排气筒(DA058)排放;碎玻璃倒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59)排放;碎玻璃倒料下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60)排放;1#皮带机下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61)排放;2#皮带机下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62)排放;碎玻璃仓顶及下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7.5m高排气筒(DA063)排放;配合料输送天桥皮带机下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64)排放;窑头密闭室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65)排放;深加工有机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66)排放。确保玻璃熔窑烟气,配料、碎玻璃等工艺粉 (略) 地方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熔窑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SO2浓度不高于100mg/m3;烟尘浓度不高于10mg/m3;NOx浓度不高于200mg/m3;氨浓度不高于8mg/m3;工艺粉尘颗粒物浓度不高于20mg/m3),其中氨同时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75kg/h );窑炉烟气中HCl、氟化物及深加工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HCl浓度不高于30mg/m3;氟化物浓度不高于5mg/m3;NMHC浓度不高于80mg/m3)。按相应规定规范设置各排气筒和在线监控装置。

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厂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各类污染物厂区内和厂界监控点达标。无组织排放颗粒 (略) 地方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附录B表B.1;无组织排放 (略) 地方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附录B表B.1。

2.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软水制备的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的浓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车间保洁废水、磨边清洗废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设施(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循环水冷却系统排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软水制备系统浓排水、余热锅炉废水与车间保洁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磨边和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确保废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规范设置排污口。

3.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强化全过程管理,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规范设置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碎玻璃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窑炉;废保温砖外售给耐火材料企业回收处理;窑炉废气收集的粉尘(脱硫副产物) (略) 综合利用;废过滤介质、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过滤布袋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磨边清洗废水处理沉淀池沉渣(玻璃渣)和废 (略) 回收利用;化粪池污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废陶瓷滤管、废活性炭纤维、废催化燃烧催化剂、废丝印网板、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油桶及废弃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和回收利用,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不得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

5.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处理设施及收集排水管线、洗车平台及收集排水管线、氨水储罐围堰区、化学品危和化品库划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域;新建联合车间、新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区、新建余热发电站等区域等划为污染一般防渗区域。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后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园区构建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7.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8.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 26.431t/a;SO2:65.82t/a,NOx:148.9t/a,VOCS:5.735t/a)。

9.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淮上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N)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2-*

蚌淮环许〔2023〕12号

安徽盛世新 (略) :

你公司报批的《安徽盛世新 (略) 年产4500万m2高透特种封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项目代码:2020-*-30-03-*。根据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小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淮上区 (略) 厂内。项目总投资*万元,总建筑面积*㎡(利用现有厂区)。项目主体工程由备料与储存系统、配料系统、碎玻璃系统、联合车间等组成,包含1条1200t/d玻璃熔窑、6条压延生产线、6条深加工线(其中3条盖板二合一生产线、2条背板二合一生产线、3条背板+盖板三合一生产线)。辅助工程由余热发电系统、软水、纯水制备系统、循环水冷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组成;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由天然气调压站、变电站、供水系统、消防系统及氨水储罐等组成;办公和生活设施由生产办公楼、宿舍、研发楼、停车场和门卫等组成;环保工程由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程、窑炉烟气采样平台及在线监测设备、工艺粉尘处理设施、有机废气收集与处理系统、化粪池、隔油池、混凝池、沉淀池、砂滤、洗车平台及洗车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管线、初期雨水收集池、噪声防治工程、危废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分区防渗措施、氨水罐围堰、事故池等组成。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和布局须符合相关法定规划。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车间全封闭作业。项目废气主要有玻璃熔窑废气、原料及碎玻璃系统、有机废气。熔窑废气经1套“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滤管一体化脱硫脱硝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95m高排气筒(DA044)排放。石灰石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45)排放;白云石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46)排放;纯碱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47)排放;石灰石上料转运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48)排放;白云石上料转运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49)排放;纯碱上料转运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50)排放;氢氧化铝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51)排放;芒硝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52)排放;硝酸钠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53)排放;

备用仓顶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7.1m高排气筒(DA054)排放;称量除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55)排放;混合除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56)排放;1#应急落板仓,掰边仓,落板仓, 信封破碎,皮带机转运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8m高排气筒(DA057)排放;2#应急落板仓,掰边仓,落板仓, 信封破碎,皮带机转运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8m高排气筒(DA058)排放;碎玻璃倒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59)排放;碎玻璃倒料下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60)排放;1#皮带机下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61)排放;2#皮带机下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62)排放;碎玻璃仓顶及下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7.5m高排气筒(DA063)排放;配合料输送天桥皮带机下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64)排放;窑头密闭室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65)排放;深加工有机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66)排放。确保玻璃熔窑烟气,配料、碎玻璃等工艺粉 (略) 地方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熔窑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SO2浓度不高于100mg/m3;烟尘浓度不高于10mg/m3;NOx浓度不高于200mg/m3;氨浓度不高于8mg/m3;工艺粉尘颗粒物浓度不高于20mg/m3),其中氨同时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75kg/h );窑炉烟气中HCl、氟化物及深加工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HCl浓度不高于30mg/m3;氟化物浓度不高于5mg/m3;NMHC浓度不高于80mg/m3)。按相应规定规范设置各排气筒和在线监控装置。

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厂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各类污染物厂区内和厂界监控点达标。无组织排放颗粒 (略) 地方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附录B表B.1;无组织排放 (略) 地方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附录B表B.1。

2.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软水制备的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的浓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车间保洁废水、磨边清洗废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设施(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循环水冷却系统排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软水制备系统浓排水、余热锅炉废水与车间保洁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磨边和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确保废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规范设置排污口。

3.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强化全过程管理,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规范设置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碎玻璃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窑炉;废保温砖外售给耐火材料企业回收处理;窑炉废气收集的粉尘(脱硫副产物) (略) 综合利用;废过滤介质、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过滤布袋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磨边清洗废水处理沉淀池沉渣(玻璃渣)和废 (略) 回收利用;化粪池污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废陶瓷滤管、废活性炭纤维、废催化燃烧催化剂、废丝印网板、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油桶及废弃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和回收利用,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不得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

5.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处理设施及收集排水管线、洗车平台及收集排水管线、氨水储罐围堰区、化学品危和化品库划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域;新建联合车间、新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区、新建余热发电站等区域等划为污染一般防渗区域。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后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园区构建环境风险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7.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8.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 26.431t/a;SO2:65.82t/a,NOx:148.9t/a,VOCS:5.735t/a)。

9.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七、请淮上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N)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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