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天台县北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调整天台县北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天台县石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石镇函〔2023〕9 号关于要求调整天台县北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天发改投〔2022〕148 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后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调整为天台县北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数字化集散中心、智慧服务区、智慧客运站点、数字化管理平台、停车场、供电、电信、消防工程、景区道路、高压线入地工程、弱电入地工程、双路供电网络铺设工程及给排水、排污、外立面改造等;建设规模调整为总建筑面积约 28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约 499 个、地上大巴车停车位约 60 个、周围分散式停车位约 200 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4000 米,高压线入地约8000 米、弱电入地约 7000 米、铺设双路供电电缆约 6000 米,外立面改造约 24000 平方米。
三、项目用地及建设地址项目用地面积 20555 平方米,建设地址为天台县石梁镇龙皇堂村、集云村。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 24002 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局统筹。
五、其他下阶段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本项目应在招投标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控制,避免因历史问题、施工安全、建设程序等控制不到位而引起社会不稳定风险。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6 月 2 日
天台县石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石镇函〔2023〕9 号关于要求调整天台县北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天发改投〔2022〕148 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后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调整为天台县北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数字化集散中心、智慧服务区、智慧客运站点、数字化管理平台、停车场、供电、电信、消防工程、景区道路、高压线入地工程、弱电入地工程、双路供电网络铺设工程及给排水、排污、外立面改造等;建设规模调整为总建筑面积约 28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8000 平方米,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约 499 个、地上大巴车停车位约 60 个、周围分散式停车位约 200 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4000 米,高压线入地约8000 米、弱电入地约 7000 米、铺设双路供电电缆约 6000 米,外立面改造约 24000 平方米。
三、项目用地及建设地址项目用地面积 20555 平方米,建设地址为天台县石梁镇龙皇堂村、集云村。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 24002 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局统筹。
五、其他下阶段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本项目应在招投标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项目风险管理控制,避免因历史问题、施工安全、建设程序等控制不到位而引起社会不稳定风险。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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