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江苏宇田医药有限公司碘佛醇等原料药及制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关于拟对江苏宇田医药有限公司碘佛醇等原料药及制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 (略) 碘佛醇等原料药及制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附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碘佛醇等原料药及制剂技改项目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临浦路22号 | (略) | 拉米地坦原料药500kg/a,制剂4300万片/a;技改碘普罗胺原料药100t/a生产线、碘帕醇原料药100t/a生产线,优化工艺路线,产能不变。技改碘海醇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线并减产,保留碘海醇原料药10t/a、制剂15万瓶/a;扩建碘佛醇、碘美普尔、*磺酸齐拉西酮原料药生产线,新增生产设备并扩增产能,最终形成碘佛醇原料药100t/a,制剂147万瓶/a;碘美普尔原料药5t/a,制剂20万瓶/a;*磺酸齐拉西酮原料药100kg/a,制剂330万只/a。 | 废气:白油回收精馏工段及危废库产生的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二级白油吸收”装置处置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车间工艺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二级白油吸收”装置处置后,通过各自车间排气筒高空排放;制剂生产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高效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检验化验废水、工器具及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废水等。高盐高浓废水经“调节+臭氧氧化+蒸发析盐”脱盐预处理,高浓低盐废水经“精馏+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臭氧氧化”预处理,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单元“UBF厌氧+接触氧化+缺氧+好氧+二沉+混凝沉淀”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至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液、废渣、废包装材料、废白油、污泥、水处理蒸馏残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托现有182m2危废库进行暂存。危废暂存库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建设。 噪声:选用低噪声及低振动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 (略) 碘佛醇等原料药及制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附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碘佛醇等原料药及制剂技改项目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临浦路22号 | (略) | 拉米地坦原料药500kg/a,制剂4300万片/a;技改碘普罗胺原料药100t/a生产线、碘帕醇原料药100t/a生产线,优化工艺路线,产能不变。技改碘海醇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线并减产,保留碘海醇原料药10t/a、制剂15万瓶/a;扩建碘佛醇、碘美普尔、*磺酸齐拉西酮原料药生产线,新增生产设备并扩增产能,最终形成碘佛醇原料药100t/a,制剂147万瓶/a;碘美普尔原料药5t/a,制剂20万瓶/a;*磺酸齐拉西酮原料药100kg/a,制剂330万只/a。 | 废气:白油回收精馏工段及危废库产生的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二级白油吸收”装置处置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车间工艺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二级白油吸收”装置处置后,通过各自车间排气筒高空排放;制剂生产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高效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检验化验废水、工器具及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废水等。高盐高浓废水经“调节+臭氧氧化+蒸发析盐”脱盐预处理,高浓低盐废水经“精馏+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臭氧氧化”预处理,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单元“UBF厌氧+接触氧化+缺氧+好氧+二沉+混凝沉淀”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至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液、废渣、废包装材料、废白油、污泥、水处理蒸馏残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托现有182m2危废库进行暂存。危废暂存库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建设。 噪声:选用低噪声及低振动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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