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2023年6月27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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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2023年6月27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79-* 传 真:0479-*  通讯地址: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人行西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建设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蒙古族中学教学综合楼、食堂项目

正蓝旗 (略) 内

正蓝旗教育局

兴安盟 (略)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蒙古族中学教学综合楼、食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正蓝旗上都镇 (略) 内,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220.85m2,新增用地面积8051.96m2,占用原有用地面积1168.89m2,总投资2599.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9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层综合楼一栋、2层食堂一座、危废暂存间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综合楼内部主要包括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药品室及其他教学用房。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实验室酸性废气及食堂油烟。实验室酸性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通过高于楼顶的排气筒排放,其中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净化设施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高于房顶排气筒排放。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学生活动噪声、停车场交通噪声及部分设备机械噪声。要求加强学生管理,禁止喧哗吵闹;停车场设禁止鸣笛及限速标志,并安排专人管理,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同时针对不同的设备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所有设备均置于封闭空间内,最终项目东、西、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室有毒废液、酸碱废水及其他实验废水,人员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实验室酸碱废水单独收集于密闭专用容器内,经中和处理后,与其他实验废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人员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以上废水由化粪池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城镇管网排入上都镇污水处理厂。实验室有毒废液经专用容器密封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化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上门回收处置。

  1.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为实验室沾染药剂的实验废弃物、废弃和过期的药品及试剂、其他实验废弃物、隔油池、化粪池底泥、食堂餐厨垃圾及人员生活垃圾。实验室沾染药剂的实验废弃物、废弃和过期的药品及试剂均分类、分区、密闭暂存于规范化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上门回收处置。其他实验废弃物、食堂餐厨垃圾及人员生活垃圾分别由专用垃圾箱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隔油池、化粪池底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动土周边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同时做好项目区周边绿化工作。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1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79-* 传 真:0479-*  通讯地址: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人行西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建设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蒙古族中学教学综合楼、食堂项目

正蓝旗 (略) 内

正蓝旗教育局

兴安盟 (略)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蒙古族中学教学综合楼、食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正蓝旗上都镇 (略) 内,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220.85m2,新增用地面积8051.96m2,占用原有用地面积1168.89m2,总投资2599.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9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层综合楼一栋、2层食堂一座、危废暂存间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综合楼内部主要包括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药品室及其他教学用房。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实验室酸性废气及食堂油烟。实验室酸性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通过高于楼顶的排气筒排放,其中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净化设施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高于房顶排气筒排放。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学生活动噪声、停车场交通噪声及部分设备机械噪声。要求加强学生管理,禁止喧哗吵闹;停车场设禁止鸣笛及限速标志,并安排专人管理,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同时针对不同的设备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所有设备均置于封闭空间内,最终项目东、西、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室有毒废液、酸碱废水及其他实验废水,人员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实验室酸碱废水单独收集于密闭专用容器内,经中和处理后,与其他实验废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人员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以上废水由化粪池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城镇管网排入上都镇污水处理厂。实验室有毒废液经专用容器密封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化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上门回收处置。

  1.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为实验室沾染药剂的实验废弃物、废弃和过期的药品及试剂、其他实验废弃物、隔油池、化粪池底泥、食堂餐厨垃圾及人员生活垃圾。实验室沾染药剂的实验废弃物、废弃和过期的药品及试剂均分类、分区、密闭暂存于规范化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上门回收处置。其他实验废弃物、食堂餐厨垃圾及人员生活垃圾分别由专用垃圾箱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隔油池、化粪池底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动土周边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同时做好项目区周边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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