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的通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3年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的通报

甘编办发〔2023〕10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略) 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甘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甘南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县事业单位(含授权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
  一、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总体情况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甘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先后于2023年3月和2023年4月,按照每次3%的比例,采用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了2次随机抽查,共抽查了8家事业单位。在此基础上,2023年5月,还将过去监管较弱的登记法人单位、上级委托管理的登记法人单位、系统多年未抽查到的登记法人单位汇总建立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库按名录库60%的比例进行专项随机抽查,抽查重点单位4家。2023年上半年总计抽查了12家事业法人单位,抽查单位完全由系统随机抽取,抽查名单通过官方网站对外进行了公示,全年总抽查率达到9%,实现历史新高。
  二、抽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
  2023年上半年抽查的12家事业法人单位共计发现4大类8项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及形式不规范,具体包括:
  1.未按规定打印年度报告(1家);
  2.年报公示中资产负债表上传不规范(3家);
  3.应上传有关资质或者执业证明文件未上传(1家);
  4.未按规定在“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中如实填写2022年登记变更情况(1家)。
  (二)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具体包括:
  5.举办单位应变更未变更(1家);
  6.开办资金增减幅度超过20%(6家)。
  (三)未按规定使用登记名称。具体包括:
  7.仍使用已经作废或注销的名称(1家)。
  (四)未按规定保管登记证书及相关档案。具体包括:
  8.未按规定悬挂登记证书(1家)。
  三、问题分析及处理
  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力度,严格标准、加大频次、多层次联动,特别是在已经完成原定2次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的基础上,跳起摸高,自我加压,根据县情实际,将一些多年未被抽查到的单位集中建立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库,开展登记信息核查,通过这些举措,发现了一些过去没有发现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以函件的形式向相关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进行了通报,充分听取了举办单位的意见。
  目前,所有纳入整改要求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本年度抽查情况和结果在甘南县政府网站对外公示。
  附件:2023年甘南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简表.doc




中共甘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    

甘编办发〔2023〕10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略) 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甘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甘南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县事业单位(含授权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
  一、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总体情况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甘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先后于2023年3月和2023年4月,按照每次3%的比例,采用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了2次随机抽查,共抽查了8家事业单位。在此基础上,2023年5月,还将过去监管较弱的登记法人单位、上级委托管理的登记法人单位、系统多年未抽查到的登记法人单位汇总建立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库按名录库60%的比例进行专项随机抽查,抽查重点单位4家。2023年上半年总计抽查了12家事业法人单位,抽查单位完全由系统随机抽取,抽查名单通过官方网站对外进行了公示,全年总抽查率达到9%,实现历史新高。
  二、抽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
  2023年上半年抽查的12家事业法人单位共计发现4大类8项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及形式不规范,具体包括:
  1.未按规定打印年度报告(1家);
  2.年报公示中资产负债表上传不规范(3家);
  3.应上传有关资质或者执业证明文件未上传(1家);
  4.未按规定在“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中如实填写2022年登记变更情况(1家)。
  (二)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具体包括:
  5.举办单位应变更未变更(1家);
  6.开办资金增减幅度超过20%(6家)。
  (三)未按规定使用登记名称。具体包括:
  7.仍使用已经作废或注销的名称(1家)。
  (四)未按规定保管登记证书及相关档案。具体包括:
  8.未按规定悬挂登记证书(1家)。
  三、问题分析及处理
  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力度,严格标准、加大频次、多层次联动,特别是在已经完成原定2次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的基础上,跳起摸高,自我加压,根据县情实际,将一些多年未被抽查到的单位集中建立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库,开展登记信息核查,通过这些举措,发现了一些过去没有发现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以函件的形式向相关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进行了通报,充分听取了举办单位的意见。
  目前,所有纳入整改要求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本年度抽查情况和结果在甘南县政府网站对外公示。
  附件:2023年甘南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简表.doc




中共甘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