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华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废水处理措施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梅州市华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废水处理措施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梅州市华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废水处理措施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华运 (略) 生猪养殖场废水处理措施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3—* 传真:07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华运 (略) 生猪养殖场废水处理措施变更项目 | (略) 华运 (略) | (略) 五华县华阳镇坪南村米潭老伯坑 | 广州 (略) | (略) 华运 (略) (略) 五华县华阳镇坪南村米潭老伯坑,(中心地理坐标为N 115.*°,E23.*°)。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场区总占地面积*.42m2,总建筑面积*.61m2。按照企业长期发展规划需要,计划将原环评粪污处理措施“固液分离+异位发酵床+有机肥加工”取消,废水处理措施均变更为采用“格栅+固液分离+厌氧+两级A/O+沉淀+亚铁反应池+双氧水反应池+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工艺,同时将“固液分离+异位发酵床+有机肥加工”设计处理能力由原来的50000t/a发酵床变更为处理能力达600m3/d废水处理站。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397.03 m3/d(*.99 m3/a),废水主要采用“格栅+固液分离+厌氧+两级A/O+沉淀+亚铁反应池+双氧水反应池+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污水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出水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水田作物 (略) 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较严值标准,用于建设单位自有林地和农田灌溉,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为600m3/d。 2、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主要为H2S和NH3,建设单位拟对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池子喷洒除臭剂,并在污水处理站和养殖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减少恶臭的产生。做好厌氧处理段的密封措施,加强处理区通风强度,周围植树绿化;提高生物除臭剂的处理效率,尽量避免散发恶臭影响附近居民区。 厌氧池产生的沼气属于清洁能源,主要燃烧尾气为SO2、NOx、颗粒物,沼气脱硫后经火炬点燃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设有1套沼气脱硫塔,拟采用干式脱硫技术,装置设散气孔和排水阀。沼气采用低压脱硫和内循环均匀布气,沼气与脱硫剂可缓慢、充分接触,脱硫效果好。采用经脱硫后的沼气通过内燃式火炬燃烧排放,燃料废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及产生浓度较低,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的影响。 3、噪声:项目在建成后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同时,项目合理设置厂区平面布置,噪声源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各岗位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因此,项目不会对周围敏感点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污水经栅栏预处理会截留少量栅渣,成分主要为塑料袋、消毒瓶、包装袋等废物,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沼渣、猪粪制成有机肥,经处理后外卖或自用;废脱硫剂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影响 管网工程施工造成一定量的植物生物量损失,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的措施恢复相关区域的原有生态环境。污水站周边种植一些柚子、柠檬、柑橘等芸香科果树,有利于吸滞尘埃、抑制恶臭和净化空气,给生猪养殖提供稳定的生态环境。 | / |
梅州市华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废水处理措施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华运 (略) 生猪养殖场废水处理措施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3—* 传真:07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华运 (略) 生猪养殖场废水处理措施变更项目 | (略) 华运 (略) | (略) 五华县华阳镇坪南村米潭老伯坑 | 广州 (略) | (略) 华运 (略) (略) 五华县华阳镇坪南村米潭老伯坑,(中心地理坐标为N 115.*°,E23.*°)。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场区总占地面积*.42m2,总建筑面积*.61m2。按照企业长期发展规划需要,计划将原环评粪污处理措施“固液分离+异位发酵床+有机肥加工”取消,废水处理措施均变更为采用“格栅+固液分离+厌氧+两级A/O+沉淀+亚铁反应池+双氧水反应池+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工艺,同时将“固液分离+异位发酵床+有机肥加工”设计处理能力由原来的50000t/a发酵床变更为处理能力达600m3/d废水处理站。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397.03 m3/d(*.99 m3/a),废水主要采用“格栅+固液分离+厌氧+两级A/O+沉淀+亚铁反应池+双氧水反应池+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污水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出水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水田作物 (略) 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较严值标准,用于建设单位自有林地和农田灌溉,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为600m3/d。 2、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主要为H2S和NH3,建设单位拟对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池子喷洒除臭剂,并在污水处理站和养殖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减少恶臭的产生。做好厌氧处理段的密封措施,加强处理区通风强度,周围植树绿化;提高生物除臭剂的处理效率,尽量避免散发恶臭影响附近居民区。 厌氧池产生的沼气属于清洁能源,主要燃烧尾气为SO2、NOx、颗粒物,沼气脱硫后经火炬点燃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设有1套沼气脱硫塔,拟采用干式脱硫技术,装置设散气孔和排水阀。沼气采用低压脱硫和内循环均匀布气,沼气与脱硫剂可缓慢、充分接触,脱硫效果好。采用经脱硫后的沼气通过内燃式火炬燃烧排放,燃料废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及产生浓度较低,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的影响。 3、噪声:项目在建成后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同时,项目合理设置厂区平面布置,噪声源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各岗位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因此,项目不会对周围敏感点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污水经栅栏预处理会截留少量栅渣,成分主要为塑料袋、消毒瓶、包装袋等废物,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沼渣、猪粪制成有机肥,经处理后外卖或自用;废脱硫剂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影响 管网工程施工造成一定量的植物生物量损失,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的措施恢复相关区域的原有生态环境。污水站周边种植一些柚子、柠檬、柑橘等芸香科果树,有利于吸滞尘埃、抑制恶臭和净化空气,给生猪养殖提供稳定的生态环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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