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计生奖扶和村级在岗管理员工资公示
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计生奖扶和村级在岗管理员工资公示
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3年计生项目统计表 |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人数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备注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1.《 (略) 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 (略) 人口计生委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3.《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34号) | 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奖励对象,以人为单位 | 80元/人/月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1838人 | “一卡通”发放 | 按季发放 | |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1.《 (略) 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 (略) 人口计生委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3.《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34号) |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本人年满60周岁止(以人为单位统计) | 50元/人/月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7128人 | “一卡通”发放 | 按季发放 |
附件1: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3年4-6月计生国家奖扶和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资金发放表
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3年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统计表 | ||||||
项目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标准 | 人数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备注 |
村级在岗计生服务员报酬 | 《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调整落实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员报酬 补助的通知》运卫人口发[2020]47号 | 200元/人/月 | 358人 | “一卡通”发放 | 半年发放一次 |
附件2: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3年1-6月在岗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发放表
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3年计生特别扶助项目统计表 |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人数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备注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 | 1.《 (略) 人口计生委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2.《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34号) 3.《 (略) 财政厅 (略) 卫生健康委 (略)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晋财社〔2022〕122号)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 | 720元/月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5人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 | 850元/月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48人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3年计生项目统计表 |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人数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备注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1.《 (略) 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 (略) 人口计生委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3.《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34号) | 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奖励对象,以人为单位 | 80元/人/月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1838人 | “一卡通”发放 | 按季发放 | |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1.《 (略) 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 (略) 人口计生委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3.《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34号) |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本人年满60周岁止(以人为单位统计) | 50元/人/月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4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7128人 | “一卡通”发放 | 按季发放 |
附件1: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3年4-6月计生国家奖扶和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资金发放表
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3年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统计表 | ||||||
项目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标准 | 人数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备注 |
村级在岗计生服务员报酬 | 《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调整落实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员报酬 补助的通知》运卫人口发[2020]47号 | 200元/人/月 | 358人 | “一卡通”发放 | 半年发放一次 |
附件2: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3年1-6月在岗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发放表
万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3年计生特别扶助项目统计表 |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人数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备注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 | 1.《 (略) 人口计生委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口发〔2008〕4号) 2.《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34号) 3.《 (略) 财政厅 (略) 卫生健康委 (略)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晋财社〔2022〕122号)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 | 720元/月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5人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 | 850元/月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48人 | “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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