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队东环大道12号小区”规划总平图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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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队东环大道12号小区”规划总平图调整公示

规 划 通 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建设位于东环路12号的“水文队东环大道12号小区”项目规划总平图(2021-320#)曾于2021年10月11日经我局批准。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水文队东环大道12号小区”项目规划总平图进行调整。此次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内容为:将原项目用地41528.20㎡划分三块用地,分别为规划办公用地、新建住宅用地及保留原有住宅用地。其中:

(一)规划办公用地位于项目用地西北角,用地7250.21㎡。总计容建筑面积10880.83㎡,(1)总建筑面积11540.8㎡,建筑密度25.24%,容积率1.5,机动车停车位数9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数200个。(2)地块内规划新建业务综合楼。业务综合楼由原设计8层改为6层,建筑高度由原设计34.2米改为24米,地上建筑面积由原设计7506㎡改为6153㎡.(3)新建业务综合楼下方增设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1570㎡。

(二)规划新建住宅用地位于项目整体的中部,用地13320.43㎡。(1)新建住宅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为52553.12㎡,总建筑面积为66653.12㎡,规划总户数400户,共1280人,建筑密度28.00%,容积率3.95,机动车停车位数34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数866个。(2)新建住宅由原设计5栋30-34层高层围合空间,改成3栋34层高层自西向东依次布置.(3)新建住宅面积由85385.00㎡减少到48644.90㎡;(4)增设2层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为14100㎡。(5)原设计于住宅一层的规划配套公建设施,改至沿街小区入口处20#楼2层裙房内,以满足功能及建成后归地区政府使用要求。(6)原规划设计将幼儿园位于用地东南角与现状社区服务中心结合设计,现改为位于新建住宅小区用地西南角,位于20#楼南侧,建筑层数由原4层改为3层,局部4层。用地3000㎡,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200㎡,建筑规模6个班不变。(7)新建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由原来位于用地西侧靠近东环大道开设,现分设于19#楼北侧,20#楼西侧。

(三)保留原有住宅用地范围位于项目南端及东侧用地,用地面积20957.56㎡。(1)保留建筑由12#、13#、14#、15#、16#、17#现有住宅楼和现状老年娱乐中心,改为8#、9#、10#栋、12#-17#住宅和现状老年娱乐中心(2)保留建筑面积由23025.2㎡变为30879.04㎡。

(四)综合指标。项目总体指标中,整体容积率由3.0调整为2.27,建筑密度由24.50%调整为26.25%,总建筑面积由*㎡调整为*.96㎡,地上总建筑面积由*.00㎡调整为93402.96㎡,地下总建筑面积由39500㎡调整为15670.00㎡;住宅总户数由999户调整为850户,机动车停车数由1106个调整为597个,非机动车停车数由2422个调整为1441个。

(五)除以上调整外不涉及其他内容调整。

修改后的规划总平图内容符合国家相关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拟调整的“水文队东环大道12号小区”项目规划总平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3年7月26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地址: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3年7月26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水文队东环大道12号小区”项目所在地
中山东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网站:http://**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

听证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点30分

听证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主持人:叶炜婷
听证员:汪子钰
记录员:谢涵彬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7日


规划总平图-调整前

规划总平图-调整后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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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建设位于东环路12号的“水文队东环大道12号小区”项目规划总平图(2021-320#)曾于2021年10月11日经我局批准。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水文队东环大道12号小区”项目规划总平图进行调整。此次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内容为:将原项目用地41528.20㎡划分三块用地,分别为规划办公用地、新建住宅用地及保留原有住宅用地。其中:

(一)规划办公用地位于项目用地西北角,用地7250.21㎡。总计容建筑面积10880.83㎡,(1)总建筑面积11540.8㎡,建筑密度25.24%,容积率1.5,机动车停车位数9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数200个。(2)地块内规划新建业务综合楼。业务综合楼由原设计8层改为6层,建筑高度由原设计34.2米改为24米,地上建筑面积由原设计7506㎡改为6153㎡.(3)新建业务综合楼下方增设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1570㎡。

(二)规划新建住宅用地位于项目整体的中部,用地13320.43㎡。(1)新建住宅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为52553.12㎡,总建筑面积为66653.12㎡,规划总户数400户,共1280人,建筑密度28.00%,容积率3.95,机动车停车位数34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数866个。(2)新建住宅由原设计5栋30-34层高层围合空间,改成3栋34层高层自西向东依次布置.(3)新建住宅面积由85385.00㎡减少到48644.90㎡;(4)增设2层地下室,地下建筑面积为14100㎡。(5)原设计于住宅一层的规划配套公建设施,改至沿街小区入口处20#楼2层裙房内,以满足功能及建成后归地区政府使用要求。(6)原规划设计将幼儿园位于用地东南角与现状社区服务中心结合设计,现改为位于新建住宅小区用地西南角,位于20#楼南侧,建筑层数由原4层改为3层,局部4层。用地3000㎡,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200㎡,建筑规模6个班不变。(7)新建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由原来位于用地西侧靠近东环大道开设,现分设于19#楼北侧,20#楼西侧。

(三)保留原有住宅用地范围位于项目南端及东侧用地,用地面积20957.56㎡。(1)保留建筑由12#、13#、14#、15#、16#、17#现有住宅楼和现状老年娱乐中心,改为8#、9#、10#栋、12#-17#住宅和现状老年娱乐中心(2)保留建筑面积由23025.2㎡变为30879.04㎡。

(四)综合指标。项目总体指标中,整体容积率由3.0调整为2.27,建筑密度由24.50%调整为26.25%,总建筑面积由*㎡调整为*.96㎡,地上总建筑面积由*.00㎡调整为93402.96㎡,地下总建筑面积由39500㎡调整为15670.00㎡;住宅总户数由999户调整为850户,机动车停车数由1106个调整为597个,非机动车停车数由2422个调整为1441个。

(五)除以上调整外不涉及其他内容调整。

修改后的规划总平图内容符合国家相关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拟调整的“水文队东环大道12号小区”项目规划总平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3年7月26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地址: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3年7月26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水文队东环大道12号小区”项目所在地
中山东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网站:http://**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

听证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点30分

听证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 (略) 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听证会主持人:叶炜婷
听证员:汪子钰
记录员:谢涵彬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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