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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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墨江县联珠河

(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审查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墨发改发〔2023〕6号)收悉,经专家组对《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认为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和质量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报告》(项目代码:2212-*-04-01-*),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墨江社会经济发展,人口不断增加,污染排放将持续增大,区域内联珠河(县城段)干支流存在水质差、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且排水系统尚未完全形成雨、污分流体制,存在生活污水未经截污处理直接入河,对周围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维持区域内优良水质面临严峻挑战。本项目的实施,将推进流域河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完善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从污染源上降低污染,助力干支流水质提升,持续推进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最终使得流域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同时有利于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和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内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将产生巨大的间接经济效益,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该工程的建设非常必要。

二、项目名称: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三、项目主管单位:墨江县水务局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期限:24个月

六、项目实施地点:墨江县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16.4公里;

(二)污染底泥清理4.9239万立方米;

(三)河道(湖库)垃圾清理1.4051万吨;

(四)新建生态护岸15.453公里;

(五)新建生态步道16.286公里。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8101.26万元,其中:工程费704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73.89万元,预备费385.77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招标的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初步设计中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在实施过程中,如需对项目概算进行调整的,按《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十一、接文后,请据此编制报批初步设计,并请尽快落实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各项建设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抓紧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谨慎施工、循序渐进的原则,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科学组织、稳步推进。要加强监测分析和研判,强化生态风险预警,制定有效化解预案,严防联珠河等河滨带不可逆的生态风险和水质的不良影响。

十二、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应招标的项目全部实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2月6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墨江县联珠河

(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审查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墨发改发〔2023〕6号)收悉,经专家组对《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认为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和质量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报告》(项目代码:2212-*-04-01-*),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墨江社会经济发展,人口不断增加,污染排放将持续增大,区域内联珠河(县城段)干支流存在水质差、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且排水系统尚未完全形成雨、污分流体制,存在生活污水未经截污处理直接入河,对周围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维持区域内优良水质面临严峻挑战。本项目的实施,将推进流域河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完善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从污染源上降低污染,助力干支流水质提升,持续推进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最终使得流域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同时有利于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和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内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将产生巨大的间接经济效益,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该工程的建设非常必要。

二、项目名称: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三、项目主管单位:墨江县水务局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期限:24个月

六、项目实施地点:墨江县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16.4公里;

(二)污染底泥清理4.9239万立方米;

(三)河道(湖库)垃圾清理1.4051万吨;

(四)新建生态护岸15.453公里;

(五)新建生态步道16.286公里。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8101.26万元,其中:工程费704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73.89万元,预备费385.77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招标的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初步设计中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在实施过程中,如需对项目概算进行调整的,按《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十一、接文后,请据此编制报批初步设计,并请尽快落实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各项建设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抓紧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谨慎施工、循序渐进的原则,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科学组织、稳步推进。要加强监测分析和研判,强化生态风险预警,制定有效化解预案,严防联珠河等河滨带不可逆的生态风险和水质的不良影响。

十二、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墨江县联珠河(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应招标的项目全部实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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