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26日拟对平顶山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信织造粘扣带纱线印染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6月26日拟对平顶山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信织造粘扣带纱线印染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平顶山三 (略) 三信织造粘扣带纱线印染生产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平顶山三 (略) 三信织造粘扣带纱线印染生产建设项目 | 平顶山尼龙新材 (略) 现有厂区内 | 平顶山三 (略) | 河 南 拓 豫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万吨/年染色生产线,其中粘扣带染色产能8000吨/年,纱线染色产能2000吨/年。项目总投资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65万元,占总投资的12.65%。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预清洗废水、染色废水、清洗废水、固色废水、洗涤废水、修色废水、脱水废水等)和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絮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絮凝反应”工艺,规模1500m3/d)处理后,部分经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总排口水质应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相关要求和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次氯酸钠+液碱喷淋”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染料配置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 器处理,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通过提高系统密闭性、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等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助剂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 RO 膜、废活性炭、废超滤膜、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染料及醋酸废包装材料、废超滤滤芯等,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后综合利用;污泥在污泥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外单位深度干化后,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平顶山三 (略) 三信织造粘扣带纱线印染生产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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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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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顶山三 (略) 三信织造粘扣带纱线印染生产建设项目 | 平顶山尼龙新材 (略) 现有厂区内 | 平顶山三 (略) | 河 南 拓 豫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万吨/年染色生产线,其中粘扣带染色产能8000吨/年,纱线染色产能2000吨/年。项目总投资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65万元,占总投资的12.65%。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预清洗废水、染色废水、清洗废水、固色废水、洗涤废水、修色废水、脱水废水等)和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絮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絮凝反应”工艺,规模1500m3/d)处理后,部分经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总排口水质应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相关要求和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次氯酸钠+液碱喷淋”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染料配置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 器处理,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通过提高系统密闭性、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等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助剂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 RO 膜、废活性炭、废超滤膜、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染料及醋酸废包装材料、废超滤滤芯等,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后综合利用;污泥在污泥暂存间暂存后委托外单位深度干化后,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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