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年产50吨赤霉素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年产50吨赤霉素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 (略) :
你公司《关于内 (略) 年产50吨赤霉素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中农康大 (略) 编制完成的《内 (略) 年产50吨赤霉素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托克托县工业园区内 (略) 厂区内,新建浓缩车间和精制车间,内设酸化过滤、陶瓷膜过滤、纳滤过滤、蒸发浓缩、萃取、浓缩结晶、干燥、粉碎筛分、包装等工序,并利用现有发酵二车间的配料和发酵工序,整合为一条年产50吨赤霉素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生产车间、储罐区、成品库、废气处理系统、事故水池等。项目总投资6294.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6.59%。
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酵废气依托发酵二车间现有“旋风除尘+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浓缩车间酸化过滤废气、浓缩废气、菌渣干燥废气收集引入“一级水洗+一级碱洗+生物除臭塔+气液分离”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精制车间萃取废气、浓缩结晶废气经三级冷凝后与副产稀释废气、副产分装废气以及溶媒罐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等一并引入“二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精制车间干燥废气经二级冷凝后与破碎筛分废气、包装废气等一并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开展长期监测。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我局联网。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陶瓷膜过滤浓液、萃余废水等高浓度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三效蒸发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厂区废水调节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废水调节池,以上废水满足内蒙古 (略) 收水要求后,排入内蒙古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做好厂区车间地面、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涉及污水的坑、池、管网等的防渗措施;按规定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干化滤饼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废农药粉、沾染农药的废包装物、废布袋、废机油、废滤布、化验室废液、残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
内 (略) :
你公司《关于内 (略) 年产50吨赤霉素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中农康大 (略) 编制完成的《内 (略) 年产50吨赤霉素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托克托县工业园区内 (略) 厂区内,新建浓缩车间和精制车间,内设酸化过滤、陶瓷膜过滤、纳滤过滤、蒸发浓缩、萃取、浓缩结晶、干燥、粉碎筛分、包装等工序,并利用现有发酵二车间的配料和发酵工序,整合为一条年产50吨赤霉素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生产车间、储罐区、成品库、废气处理系统、事故水池等。项目总投资6294.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6.59%。
项目为扩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酵废气依托发酵二车间现有“旋风除尘+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浓缩车间酸化过滤废气、浓缩废气、菌渣干燥废气收集引入“一级水洗+一级碱洗+生物除臭塔+气液分离”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精制车间萃取废气、浓缩结晶废气经三级冷凝后与副产稀释废气、副产分装废气以及溶媒罐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等一并引入“二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精制车间干燥废气经二级冷凝后与破碎筛分废气、包装废气等一并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开展长期监测。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我局联网。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陶瓷膜过滤浓液、萃余废水等高浓度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三效蒸发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厂区废水调节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废水调节池,以上废水满足内蒙古 (略) 收水要求后,排入内蒙古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做好厂区车间地面、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涉及污水的坑、池、管网等的防渗措施;按规定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干化滤饼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废农药粉、沾染农药的废包装物、废布袋、废机油、废滤布、化验室废液、残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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