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苏河路201号
关于2023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苏河路201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产100万套汽车塑胶制品内饰件和外饰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套汽车塑胶制品内饰件和外饰件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高新区苏河路201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康驰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庐江县高新区苏河路201号,项目依托现有2#厂房南侧区域(占地约2640m2),设置喷漆烘干线、打磨线,依托现有1#厂房北侧区域(占地约800m2),设置注塑机、破碎机,扩建后,形成年产汽车塑胶制品内饰件和外饰件100万套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调漆废气、往复喷漆线喷漆废气、往复喷漆线烘干废气、一道手工线喷漆废气、一道手工线烘干废气、二道手工线喷漆废气、二道手工线烘干废气、打磨粉尘、镭雕烟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 项目废气具体产生情况分析如下: (1)调漆废气、往复喷漆线喷漆废气、往复喷漆线烘干废气 项目油性漆须进行调漆后再送入喷涂系统,调漆过程简单,对油漆无较大扰动,不产生大量有机废气挥发,调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不单独核算,全部纳入喷漆、烘干过程当中一并计算。 项目水性漆主要用于汽车塑胶制品外饰件的喷涂使用,主要进行单面的水性底漆喷涂及面漆喷涂,其中水性底漆年用量5.20t/a,无需兑水,直接使用,水性面漆年用量3.55t/a,无需兑水,直接使用。利用往复喷涂线进行喷漆(主要采用往复喷涂机自动喷涂、辅助人工喷涂方式)。 参考《涂装技术使用手册》,往复喷涂线主要采用往复喷涂机自动喷涂、辅助人工喷涂方式。本次上漆率取75%,则未附着的漆雾产生量为1.54t/a,漆雾经过自然沉降+喷漆房水帘降尘+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漆房采用负压抽风形式,在风机负压作用下收集废气,喷漆过程漆雾收集效率取90%,处理效率99%,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50000m3/h(见下分析)。 喷漆过程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固化过程在密闭烘道进行烘干、部分产品需采用立式烤炉辅助烘干,所有环节均单独密闭设置在独立空间内,以减少喷漆过程有机废气的无组织逸散。 水性漆在使用过程中,其有机废气在喷漆及固化过程中全部挥发出来,结合上述水性漆漆料平衡图,本次按照水性漆挥发份全部挥发,以非*烷总烃计。则喷漆固化过程挥发有机废气量为0.47t/a。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50000m3/h(见下分析)。则往复喷涂线喷漆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与调漆废气及往复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一同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达标排放。 项目喷漆房喷漆漆雾经过自然沉降+喷漆房水帘降尘处理后与喷漆固化有机废气一同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达标排放。 经过分析,项目往复喷涂线喷漆年工作时间为2400h,则喷漆工序漆雾排放量为0.014t/a,排放速率0.006kg/h,排放浓度为0.116mg/m3。调漆废气、往复喷漆线喷漆废气、往复喷漆线烘干废气、往复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等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42t/a,排放速率0.018kg/h,排放浓度为0.353mg/m3。 (2)一道手工喷漆线喷漆废气、一道手工喷漆线烘干废气 项目油性漆主要用于喷涂汽车塑胶制品内饰件,年使用油性漆6.28t/a,主要进行正反面的油性底漆喷涂(主要采用手工喷涂),利用一道手工喷漆线进行正面喷涂、二道手工喷漆线进行反面喷涂。考虑本项目使用的油性漆中一半用于一道手工喷漆线使用(3.14t/a)。 参考《涂装技术使用手册》,一道手工喷涂线主要采用手工喷涂方式。本次上漆率取75%,则未附着的漆雾产生量为0.40t/a,漆雾经过自然沉降+喷漆房水帘降尘+二级活性炭装置中过滤棉过滤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漆房采用负压抽风形式,在风机负压作用下收集废气,喷漆过程漆雾收集效率取90%,处理效率99%,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50000m3/h(见下分析)。 喷漆过程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固化过程在密闭烘道进行烘干,所有环节均单独密闭设置在独立空间内,以减少喷漆过程有机废气的无组织逸散。 油性漆在使用过程中,其有机废气在喷漆及固化过程中全部挥发出来,结合上述油性漆漆料平衡图,本次按照油性漆挥发份全部挥发,以非*烷总烃计。则喷漆固化过程挥发有机废气量为1.54t/a。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50000m3/h(见下分析)。则一道手工喷涂线喷漆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与一道手工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一同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达标排放。 经过分析,项目一道手工喷涂线喷漆年工作时间为2400h,则喷漆工序漆雾排放量为0.004t/a,排放速率0.002kg/h,排放浓度为0.030mg/m3。一道手工喷漆线喷漆废气、一道手工喷漆线烘干废气、一道手工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等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139t/a,排放速率0.058kg/h,排放浓度为1.16mg/m3。 (3)二道手工喷漆线喷漆废气、二道手工喷漆线烘干废气 项目油性漆主要用于喷涂汽车塑胶制品内饰件,年使用油性漆6.28t/a,主要进行正反面的油性底漆喷涂(主要采用手工喷涂),利用一道手工喷漆线进行正面喷涂、二道手工喷漆线进行反面喷涂。考虑本项目使用的油性漆中一半用于二道手工喷漆线使用(3.14t/a)。 参考《涂装技术使用手册》,二道手工喷涂线主要采用手工喷涂方式。本次上漆率取75%,则未附着的漆雾产生量为0.40t/a,漆雾经过自然沉降+喷漆房水帘降尘+二级活性炭装置中过滤棉过滤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有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漆房采用负压抽风形式,在风机负压作用下收集废气,喷漆过程漆雾收集效率取90%,处理效率99%,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40000m3/h(见下分析)。 喷漆过程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固化过程在密闭烘道进行烘干,所有环节均单独密闭设置在独立空间内,以减少喷漆过程有机废气的无组织逸散。 油性漆在使用过程中,其有机废气在喷漆及固化过程中全部挥发出来,结合上述油性漆漆料平衡图,本次按照油性漆挥发份全部挥发,以非*烷总烃计。则喷漆固化过程挥发有机废气量为1.54t/a。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40000m3/h(见下分析)。则二道手工喷涂线喷漆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与二道手工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一同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有组织达标排放。 经过分析,项目二道手工喷涂线喷漆年工作时间为2400h,则喷漆工序漆雾排放量为0.004t/a,排放速率0.002kg/h,排放浓度为0.038mg/m3。二道手工喷漆线喷漆废气、二道手工喷漆线烘干废气、二道手工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等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139t/a,排放速率0.058kg/h,排放浓度为1.44mg/m3。 (4)打磨粉尘 项目在喷涂烘干后需目视检查产品表面是否光滑平整,少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中间产品需剔除出来后进行手工打磨处理,该部分中间产品约占总产量的1%,即需打磨的原材料量约为4.98t,过程会产生打磨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打磨粉尘产生系数为2.19千克/吨-原料,则打磨粉尘产生量为0.011t/a,项目在打磨线上方设置集气罩,打磨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项目袋式除尘器设计风量约为8000m3/h(见下分析)。收集效率约为90%,处理效率约为99%,年工作时间约为1200h。则打磨粉尘排放量为0.0001t/a,排放速率为0.0001kg/h,排放浓度为0.010mg/m3。 (5)镭雕烟尘 项目利用镭雕机在塑胶外壳表面局部进行镭雕LOGO操作,因此镭雕工序中会产生镭雕粉尘,以颗粒物为表征。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塑料粉尘的排放系数为2.5-5kg/t,本评价取5kg/t,项目塑料外壳使用量约为498.1t/a,则粉尘的产生量约2.49t/a。 项目在镭雕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镭雕烟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项目袋式除尘器设计风量约为8000m3/h(见下分析)。收集效率约为90%,处理效率约为99%,年工作时间约为2400h。则镭雕烟尘排放量为0.022t/a,排放速率为0.009kg/h,排放浓度为1.17mg/m3。 (6)注塑废气 项目注塑工序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PP、ABS塑料粒子,在加热软化时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本次评价以非*烷总烃计。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有机废气产生量系数为2.7kg/t-产品,项目年生产注塑件约498.1t/a,经过计算,有机废气产生量为1.34t/a,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收集效率按照90%,处理率按照90%,风机风量设计为8000m3/h(见下分析),年工作时间2400h,则注塑废气排放量为0.121t/a,排放速率0.050kg/h,排放浓度为6.30mg/m3。 项目注塑废气年产生有组织废气0.121t/a,依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要求,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不大于0.3kg/t产品,本项目注塑件年产量为498.1t塑料产品,计算得单位产品非*烷排放量为0.243kg/t产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要求单位产品排放指标要求。 (7)破碎粉尘 注塑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切边边角料需经粉碎机粉粹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不合格产品及切边边角料产生量约占产品10%,因此全厂需破碎的不合格品总量约50t/a,平均每天破碎量为0.167t/d,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粉碎机粉碎过程产生粉尘排放系数为0.375kg/t-原料,则破碎粉尘产生量为18.8kg/a,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10)排放,收集效率不低于90%,处理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2500m3/h(见下分析),每日按照破碎1h时间计算,则破碎粉尘排放量为0.0002t/a,排放速率0.0006kg/h,排放浓度为0.225mg/m3。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附录A涂装内容等技术规范要求,项目打磨、镭雕、破碎工序采用袋式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属于可行性技术,项目打磨粉尘与镭雕烟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有组织达标排放,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破碎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有组织达标排放。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2、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与《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的要求相符,选用二级活性炭进行废气处理,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经过工程分析,项目往复喷漆线喷漆工序废气采用水帘除尘后与往复喷漆线烘干工序废气、立式烤炉烘干工序废气、调漆工序废气再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达标排放,一道手工线喷漆工序采用水帘除尘后与一道手工线烘干工序废气再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达标排放,二道手工线喷漆工序采用水帘除尘后与二道手工线烘干工序废气再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有组织达标排放。采取了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注塑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有组织达标排放。采取了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企业应做好项目废气有组织收集工作,提高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逸散。打磨、镭雕、破碎采取集气罩收集产生的粉尘,集气罩的设置应尽量靠近产生源,定期检查注塑设备,定期检修,防止发生注塑头温度过高糊化等非正常工况,各工序产废气位置有条件可设置软皮帘等措施增强废气收集效率,保证收集过程的密闭性,喷漆流水线加强密闭性,喷漆、固化工序均设置在单独密闭空间内,并保持微负压状态,加强密闭效果,较少作业过程废气逸散,生产过程中加强厂区车间密闭等,经过以上处理后,项目废气均可得到有效收集,较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2、废水 (1)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可行性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苏家河。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 生活污水依托可行性: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隔油池+化粪池进行处理新增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能力为8t/h(64t/d),本项目日新增生活污水6.82t/d,项目建成后全厂总计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35.32t/d,现有化粪池处理能力可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使用,依托可行。 (2)喷漆废水循环使用达标可行性 本项目将喷漆水帘废水处理后直接回用于漆雾捕集装置,不外排。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工艺,本项目漆雾捕集废水处理工段采用絮混凝沉淀法+过滤的处理工艺进行处理,混凝沉淀工艺通过向反应器中投加絮凝剂PAC、PAM,使混凝剂与悬浮颗粒相接触,使废水中的胶体和细微悬浮物凝聚成絮凝体以增强悬浮颗粒的可沉性,同时使用过滤工艺进一步去除循环水中的颗粒物质,以满足漆雾捕集废用水的水质需求。 本项目采用絮凝沉淀对喷漆废水进行处理,循环水池总容积约为30m3,循环水饱和天数约15天左右,通过定期(每隔半个月)加入PAM和PAC对其进行混凝沉淀,处理能力为45m3/d,COD、SS的总去除率可以达到85%、95%。本项目喷漆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为COD1300mg/L、SS1500mg/L,经处理后COD约为195mg/L、SS约为80mg/L,水质净化效果明显,较处理前的循环水水质有明显改善,处理后的水质可用于喷漆水帘吸附有机废气与油漆颗粒使用,待到水质饱和后(约半个月)后继续进行絮凝沉淀处置,可以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接管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对项目废水处理措施、消减、接管等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可有效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通过设备减振、车间隔声、风机隔声罩等,达到隔声降噪的效果。 经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渣、沉淀池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油、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定期收集后外售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收集的金属粉尘交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渣、沉淀池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交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防水、防晒、防风、防渗等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产100万套汽车塑胶制品内饰件和外饰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套汽车塑胶制品内饰件和外饰件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高新区苏河路201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康驰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庐江县高新区苏河路201号,项目依托现有2#厂房南侧区域(占地约2640m2),设置喷漆烘干线、打磨线,依托现有1#厂房北侧区域(占地约800m2),设置注塑机、破碎机,扩建后,形成年产汽车塑胶制品内饰件和外饰件100万套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调漆废气、往复喷漆线喷漆废气、往复喷漆线烘干废气、一道手工线喷漆废气、一道手工线烘干废气、二道手工线喷漆废气、二道手工线烘干废气、打磨粉尘、镭雕烟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 项目废气具体产生情况分析如下: (1)调漆废气、往复喷漆线喷漆废气、往复喷漆线烘干废气 项目油性漆须进行调漆后再送入喷涂系统,调漆过程简单,对油漆无较大扰动,不产生大量有机废气挥发,调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不单独核算,全部纳入喷漆、烘干过程当中一并计算。 项目水性漆主要用于汽车塑胶制品外饰件的喷涂使用,主要进行单面的水性底漆喷涂及面漆喷涂,其中水性底漆年用量5.20t/a,无需兑水,直接使用,水性面漆年用量3.55t/a,无需兑水,直接使用。利用往复喷涂线进行喷漆(主要采用往复喷涂机自动喷涂、辅助人工喷涂方式)。 参考《涂装技术使用手册》,往复喷涂线主要采用往复喷涂机自动喷涂、辅助人工喷涂方式。本次上漆率取75%,则未附着的漆雾产生量为1.54t/a,漆雾经过自然沉降+喷漆房水帘降尘+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漆房采用负压抽风形式,在风机负压作用下收集废气,喷漆过程漆雾收集效率取90%,处理效率99%,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50000m3/h(见下分析)。 喷漆过程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固化过程在密闭烘道进行烘干、部分产品需采用立式烤炉辅助烘干,所有环节均单独密闭设置在独立空间内,以减少喷漆过程有机废气的无组织逸散。 水性漆在使用过程中,其有机废气在喷漆及固化过程中全部挥发出来,结合上述水性漆漆料平衡图,本次按照水性漆挥发份全部挥发,以非*烷总烃计。则喷漆固化过程挥发有机废气量为0.47t/a。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50000m3/h(见下分析)。则往复喷涂线喷漆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与调漆废气及往复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一同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达标排放。 项目喷漆房喷漆漆雾经过自然沉降+喷漆房水帘降尘处理后与喷漆固化有机废气一同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达标排放。 经过分析,项目往复喷涂线喷漆年工作时间为2400h,则喷漆工序漆雾排放量为0.014t/a,排放速率0.006kg/h,排放浓度为0.116mg/m3。调漆废气、往复喷漆线喷漆废气、往复喷漆线烘干废气、往复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等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42t/a,排放速率0.018kg/h,排放浓度为0.353mg/m3。 (2)一道手工喷漆线喷漆废气、一道手工喷漆线烘干废气 项目油性漆主要用于喷涂汽车塑胶制品内饰件,年使用油性漆6.28t/a,主要进行正反面的油性底漆喷涂(主要采用手工喷涂),利用一道手工喷漆线进行正面喷涂、二道手工喷漆线进行反面喷涂。考虑本项目使用的油性漆中一半用于一道手工喷漆线使用(3.14t/a)。 参考《涂装技术使用手册》,一道手工喷涂线主要采用手工喷涂方式。本次上漆率取75%,则未附着的漆雾产生量为0.40t/a,漆雾经过自然沉降+喷漆房水帘降尘+二级活性炭装置中过滤棉过滤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漆房采用负压抽风形式,在风机负压作用下收集废气,喷漆过程漆雾收集效率取90%,处理效率99%,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50000m3/h(见下分析)。 喷漆过程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固化过程在密闭烘道进行烘干,所有环节均单独密闭设置在独立空间内,以减少喷漆过程有机废气的无组织逸散。 油性漆在使用过程中,其有机废气在喷漆及固化过程中全部挥发出来,结合上述油性漆漆料平衡图,本次按照油性漆挥发份全部挥发,以非*烷总烃计。则喷漆固化过程挥发有机废气量为1.54t/a。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50000m3/h(见下分析)。则一道手工喷涂线喷漆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与一道手工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一同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达标排放。 经过分析,项目一道手工喷涂线喷漆年工作时间为2400h,则喷漆工序漆雾排放量为0.004t/a,排放速率0.002kg/h,排放浓度为0.030mg/m3。一道手工喷漆线喷漆废气、一道手工喷漆线烘干废气、一道手工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等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139t/a,排放速率0.058kg/h,排放浓度为1.16mg/m3。 (3)二道手工喷漆线喷漆废气、二道手工喷漆线烘干废气 项目油性漆主要用于喷涂汽车塑胶制品内饰件,年使用油性漆6.28t/a,主要进行正反面的油性底漆喷涂(主要采用手工喷涂),利用一道手工喷漆线进行正面喷涂、二道手工喷漆线进行反面喷涂。考虑本项目使用的油性漆中一半用于二道手工喷漆线使用(3.14t/a)。 参考《涂装技术使用手册》,二道手工喷涂线主要采用手工喷涂方式。本次上漆率取75%,则未附着的漆雾产生量为0.40t/a,漆雾经过自然沉降+喷漆房水帘降尘+二级活性炭装置中过滤棉过滤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有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漆房采用负压抽风形式,在风机负压作用下收集废气,喷漆过程漆雾收集效率取90%,处理效率99%,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40000m3/h(见下分析)。 喷漆过程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固化过程在密闭烘道进行烘干,所有环节均单独密闭设置在独立空间内,以减少喷漆过程有机废气的无组织逸散。 油性漆在使用过程中,其有机废气在喷漆及固化过程中全部挥发出来,结合上述油性漆漆料平衡图,本次按照油性漆挥发份全部挥发,以非*烷总烃计。则喷漆固化过程挥发有机废气量为1.54t/a。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配套该工序对应风机风量为40000m3/h(见下分析)。则二道手工喷涂线喷漆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与二道手工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一同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有组织达标排放。 经过分析,项目二道手工喷涂线喷漆年工作时间为2400h,则喷漆工序漆雾排放量为0.004t/a,排放速率0.002kg/h,排放浓度为0.038mg/m3。二道手工喷漆线喷漆废气、二道手工喷漆线烘干废气、二道手工喷涂线空间微负压收集废气等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139t/a,排放速率0.058kg/h,排放浓度为1.44mg/m3。 (4)打磨粉尘 项目在喷涂烘干后需目视检查产品表面是否光滑平整,少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中间产品需剔除出来后进行手工打磨处理,该部分中间产品约占总产量的1%,即需打磨的原材料量约为4.98t,过程会产生打磨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打磨粉尘产生系数为2.19千克/吨-原料,则打磨粉尘产生量为0.011t/a,项目在打磨线上方设置集气罩,打磨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项目袋式除尘器设计风量约为8000m3/h(见下分析)。收集效率约为90%,处理效率约为99%,年工作时间约为1200h。则打磨粉尘排放量为0.0001t/a,排放速率为0.0001kg/h,排放浓度为0.010mg/m3。 (5)镭雕烟尘 项目利用镭雕机在塑胶外壳表面局部进行镭雕LOGO操作,因此镭雕工序中会产生镭雕粉尘,以颗粒物为表征。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塑料粉尘的排放系数为2.5-5kg/t,本评价取5kg/t,项目塑料外壳使用量约为498.1t/a,则粉尘的产生量约2.49t/a。 项目在镭雕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镭雕烟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项目袋式除尘器设计风量约为8000m3/h(见下分析)。收集效率约为90%,处理效率约为99%,年工作时间约为2400h。则镭雕烟尘排放量为0.022t/a,排放速率为0.009kg/h,排放浓度为1.17mg/m3。 (6)注塑废气 项目注塑工序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PP、ABS塑料粒子,在加热软化时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本次评价以非*烷总烃计。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92塑料制品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有机废气产生量系数为2.7kg/t-产品,项目年生产注塑件约498.1t/a,经过计算,有机废气产生量为1.34t/a,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9),收集效率按照90%,处理率按照90%,风机风量设计为8000m3/h(见下分析),年工作时间2400h,则注塑废气排放量为0.121t/a,排放速率0.050kg/h,排放浓度为6.30mg/m3。 项目注塑废气年产生有组织废气0.121t/a,依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要求,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不大于0.3kg/t产品,本项目注塑件年产量为498.1t塑料产品,计算得单位产品非*烷排放量为0.243kg/t产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要求单位产品排放指标要求。 (7)破碎粉尘 注塑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切边边角料需经粉碎机粉粹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不合格产品及切边边角料产生量约占产品10%,因此全厂需破碎的不合格品总量约50t/a,平均每天破碎量为0.167t/d,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手册”中内容,粉碎机粉碎过程产生粉尘排放系数为0.375kg/t-原料,则破碎粉尘产生量为18.8kg/a,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10)排放,收集效率不低于90%,处理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2500m3/h(见下分析),每日按照破碎1h时间计算,则破碎粉尘排放量为0.0002t/a,排放速率0.0006kg/h,排放浓度为0.225mg/m3。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附录A涂装内容等技术规范要求,项目打磨、镭雕、破碎工序采用袋式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属于可行性技术,项目打磨粉尘与镭雕烟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有组织达标排放,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破碎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有组织达标排放。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2、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与《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的要求相符,选用二级活性炭进行废气处理,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经过工程分析,项目往复喷漆线喷漆工序废气采用水帘除尘后与往复喷漆线烘干工序废气、立式烤炉烘干工序废气、调漆工序废气再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达标排放,一道手工线喷漆工序采用水帘除尘后与一道手工线烘干工序废气再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达标排放,二道手工线喷漆工序采用水帘除尘后与二道手工线烘干工序废气再经过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有组织达标排放。采取了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注塑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有组织达标排放。采取了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其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企业应做好项目废气有组织收集工作,提高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逸散。打磨、镭雕、破碎采取集气罩收集产生的粉尘,集气罩的设置应尽量靠近产生源,定期检查注塑设备,定期检修,防止发生注塑头温度过高糊化等非正常工况,各工序产废气位置有条件可设置软皮帘等措施增强废气收集效率,保证收集过程的密闭性,喷漆流水线加强密闭性,喷漆、固化工序均设置在单独密闭空间内,并保持微负压状态,加强密闭效果,较少作业过程废气逸散,生产过程中加强厂区车间密闭等,经过以上处理后,项目废气均可得到有效收集,较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2、废水 (1)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可行性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苏家河。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 生活污水依托可行性: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隔油池+化粪池进行处理新增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能力为8t/h(64t/d),本项目日新增生活污水6.82t/d,项目建成后全厂总计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35.32t/d,现有化粪池处理能力可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使用,依托可行。 (2)喷漆废水循环使用达标可行性 本项目将喷漆水帘废水处理后直接回用于漆雾捕集装置,不外排。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工艺,本项目漆雾捕集废水处理工段采用絮混凝沉淀法+过滤的处理工艺进行处理,混凝沉淀工艺通过向反应器中投加絮凝剂PAC、PAM,使混凝剂与悬浮颗粒相接触,使废水中的胶体和细微悬浮物凝聚成絮凝体以增强悬浮颗粒的可沉性,同时使用过滤工艺进一步去除循环水中的颗粒物质,以满足漆雾捕集废用水的水质需求。 本项目采用絮凝沉淀对喷漆废水进行处理,循环水池总容积约为30m3,循环水饱和天数约15天左右,通过定期(每隔半个月)加入PAM和PAC对其进行混凝沉淀,处理能力为45m3/d,COD、SS的总去除率可以达到85%、95%。本项目喷漆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为COD1300mg/L、SS1500mg/L,经处理后COD约为195mg/L、SS约为80mg/L,水质净化效果明显,较处理前的循环水水质有明显改善,处理后的水质可用于喷漆水帘吸附有机废气与油漆颗粒使用,待到水质饱和后(约半个月)后继续进行絮凝沉淀处置,可以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接管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对项目废水处理措施、消减、接管等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可有效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通过设备减振、车间隔声、风机隔声罩等,达到隔声降噪的效果。 经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渣、沉淀池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油、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定期收集后外售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收集的金属粉尘交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渣、沉淀池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交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防水、防晒、防风、防渗等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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