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灵川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农业发〔2023〕14号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灵川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农业发〔2023〕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灵川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5日
2023年灵川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县0.4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28号)精神,结合灵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资金使用
(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创办的示范点。资金可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所需的种子(苗)、肥料、农药、水肥一体化滴灌胶管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二)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承担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场、农业企业等生产者。
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样可以按规定申报2023年其他有关种粮补贴。
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结余资金,结转用于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实际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依据补贴对象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种植协议,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依据应符合《2023年全国大豆玉米带 状复合种植技术手册》中全国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指导意见和广西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中提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间套种模式。
(二)补贴标准。全县统一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补贴标准,每亩补贴控制在200元以内( (略) 、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创办的示范点补助。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使用,可以采取物化补助,也可以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兑现补贴。
(二)对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补贴对象清单、补贴 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现补贴。
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 度,补贴资金要于2023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种植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灵川实际,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备案。明确种植要求,各乡镇要按照2023年灵川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要求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各乡镇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并于2023年5月25日前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计划实施地点、种植面积、种植模式等。
(三)签订种植协议。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核验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核验,主要核验面积、种植模式是否符合《2023年灵川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中规定的种植要求。
(五)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乡镇、村两级共同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六)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广西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代发过渡专用户-灵川县农业农村局(账号:*040)、桂林银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代发户-灵川县农业农村局(**),然后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发放到补贴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七)整理台账归档。县乡两级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 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实施、考核、总结 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 (略) 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大豆高产竞赛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抓好 (略) 场管理,提前做好项目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采购和调剂,满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资需要,落实好种植所需的专用大豆种子。聚焦适宜品种和播种、除草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明确主推种植模式,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确保成功种植,杜绝“割青毁粮”现象出现。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品种、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每月调度上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做好典型宣传。各乡镇要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 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 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渠道和方式,强化政策解 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复合种植关键技术模式、成效,调动农民种粮种豆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灵川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5日
2023年灵川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县0.4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28号)精神,结合灵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资金使用
(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创办的示范点。资金可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所需的种子(苗)、肥料、农药、水肥一体化滴灌胶管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二)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承担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场、农业企业等生产者。
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样可以按规定申报2023年其他有关种粮补贴。
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结余资金,结转用于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实际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依据补贴对象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种植协议,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依据应符合《2023年全国大豆玉米带 状复合种植技术手册》中全国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指导意见和广西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中提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间套种模式。
(二)补贴标准。全县统一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补贴标准,每亩补贴控制在200元以内( (略) 、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创办的示范点补助。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使用,可以采取物化补助,也可以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兑现补贴。
(二)对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补贴对象清单、补贴 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现补贴。
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 度,补贴资金要于2023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种植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灵川实际,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备案。明确种植要求,各乡镇要按照2023年灵川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要求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各乡镇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并于2023年5月25日前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计划实施地点、种植面积、种植模式等。
(三)签订种植协议。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核验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核验,主要核验面积、种植模式是否符合《2023年灵川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中规定的种植要求。
(五)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乡镇、村两级共同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六)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广西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代发过渡专用户-灵川县农业农村局(账号:*040)、桂林银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代发户-灵川县农业农村局(**),然后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发放到补贴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七)整理台账归档。县乡两级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 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实施、考核、总结 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 (略) 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大豆高产竞赛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抓好 (略) 场管理,提前做好项目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采购和调剂,满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资需要,落实好种植所需的专用大豆种子。聚焦适宜品种和播种、除草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明确主推种植模式,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确保成功种植,杜绝“割青毁粮”现象出现。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品种、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每月调度上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做好典型宣传。各乡镇要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 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 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渠道和方式,强化政策解 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复合种植关键技术模式、成效,调动农民种粮种豆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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