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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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3〕314号
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中煤平朔〔2023〕1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 (略) 平鲁区榆岭乡西石湖村,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新材料工业园区内。 (略) 人民政府以朔政办函〔2022〕52号文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由220万吨/年煤制*醇、80万吨/年*醇制烯烃及烯烃分离、40万吨/年聚*烯、20万吨/年聚*烯、20万吨/年双氧水装置、30万吨/年HPPO装置、3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10万吨/年PPC装置等大型化工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组成。 (略) 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部办公室( (略) 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以晋重办函〔2022〕41号文将该项目列入 (略) 级重点工程名单。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朔州平鲁区茂 (略) 处理后的矿坑涌水、 (略) 井工三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和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引黄水,生活取水水源为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引黄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594.7万m3/a(下梨园煤矿矿坑涌水6.68万m3/a、井工三矿矿坑涌水64.8万m3/a、黄河地表水1523.22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587.5万m3/a(下梨园煤矿矿坑涌水6.68万m3/a、井工三矿矿坑涌水64.8万m3/a、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黄河地表水1516.02万m3/a),生活取水量为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黄河水7.2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下梨园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清水池(坐标:东经112°23′14.6″、北纬39°35′34.4″)、井工三矿矿井水处理站出水口(坐标:东经112°19′10.7″、北纬39°32′55.1″)、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东露天分水口(坐标:东经112°27′26.2″、北纬39°36′34.0″),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东露天分水口(坐标:东经112°27′26.2″、北纬39°36′34.0″),处理后的矿坑涌水和引黄水经管道输送至项目厂区北侧净水厂,经处理后供给项目生产、生活用水。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加大非常规水利用量,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平鲁区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略) 水利厅

2023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平鲁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06 月 24 日
晋水审批决〔2023〕314号
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目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中煤平朔〔2023〕1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中煤平朔煤基烯烃新材料及下游深加工一体化项 (略) 平鲁区榆岭乡西石湖村,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新材料工业园区内。 (略) 人民政府以朔政办函〔2022〕52号文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由220万吨/年煤制*醇、80万吨/年*醇制烯烃及烯烃分离、40万吨/年聚*烯、20万吨/年聚*烯、20万吨/年双氧水装置、30万吨/年HPPO装置、3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10万吨/年PPC装置等大型化工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组成。 (略) 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部办公室( (略) 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以晋重办函〔2022〕41号文将该项目列入 (略) 级重点工程名单。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朔州平鲁区茂 (略) 处理后的矿坑涌水、 (略) 井工三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和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引黄水,生活取水水源为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引黄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594.7万m3/a(下梨园煤矿矿坑涌水6.68万m3/a、井工三矿矿坑涌水64.8万m3/a、黄河地表水1523.22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587.5万m3/a(下梨园煤矿矿坑涌水6.68万m3/a、井工三矿矿坑涌水64.8万m3/a、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黄河地表水1516.02万m3/a),生活取水量为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黄河水7.2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下梨园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清水池(坐标:东经112°23′14.6″、北纬39°35′34.4″)、井工三矿矿井水处理站出水口(坐标:东经112°19′10.7″、北纬39°32′55.1″)、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东露天分水口(坐标:东经112°27′26.2″、北纬39°36′34.0″),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工程东露天分水口(坐标:东经112°27′26.2″、北纬39°36′34.0″),处理后的矿坑涌水和引黄水经管道输送至项目厂区北侧净水厂,经处理后供给项目生产、生活用水。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加大非常规水利用量,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平鲁区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略) 水利厅

2023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平鲁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0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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