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诚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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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诚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 (略) 佛冈县石角镇诚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清环佛冈﹝2023﹞8号

2023年4月21日

(略) (略)

(略) 佛冈县石角镇诚迳矿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2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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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 (略) 佛冈县石角镇诚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清环佛冈﹝2023﹞8号

2023年4月21日

(略) (略)

(略) 佛冈县石角镇诚迳矿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2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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