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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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项目实施区域内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处置率达90%以上,有效遏制水稻重大病虫暴发流行成灾,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示范推广适合用于我县水稻常发病虫防治的高效低毒低残留新药剂,采用先进施药器械实施统防统治,带动提升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覆盖率,促进农药减量控害。

  二、项目实施

  1、建设内容:建立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每个核心示范片200亩左右,建3-4个,建宁县农业农村局从专项资金中预算150元/亩购买此项服务。示范片内采取长效药剂与速效药剂结合的防治对策,选用高效低毒农药、先进施药器械和科学施药技术,在防治适期对我县秋季水稻制种田常发的稻瘟病、纹枯病、稻纵卷叶螟、稻飞虱、二化螟、稻曲病、稻粒黑粉病等主要病虫害实施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

  2、申报主体

  农药生产或经营企业。

  3、补贴标准

  防治药剂+飞防工资按150元/亩价格标准补贴给申报主体,现场会、验收费用由申报主体承担,飞防工资由申报主体与飞防组织自行结算。每个核心示范片面积200亩左右,超过200亩按200亩补帖,不足200亩的,按实际面积补帖。示范片不超过4个,由不同主体申报,如申报主体超过4个,县植保站将提交局务会研究,择优选用。

  4、项目实施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主体应制定示范片内的全程用药方案上交县植保站,方案中所选药剂必须高效低毒低残留且有1个以上(含1个)的药剂为已经过试验确认适合用于我县水稻常发病虫防治或适合飞防的新药剂;(2)须全程采用植保无人机专业化统防统治,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应在在植保站备案的组织中选取,并签订服务协议;(3)每个申报主体须提供一个1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的示范片,飞防作业时供县植保站召开现场会;(4)防治田块为水稻秋季制种田;(5)服务过程中应注意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因用药问题造成服务对象损失的,责任由申报主体承担;(6)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补助。

  5、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于7月1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到示范片所在乡镇农技站盖好公章同时提交全程用药方案交植保站审核。项目实施前应与服务农户签订服务协议,项目完成后,将服务情况填入附表2,被服务农户签名确认,村委会盖章与附件3在村委会一并公示,公示完成后申报主体将与农户签订服务协议、与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签订的协议、服务情况登记表、用药档案交农业农村局植保站。

  6、资金发放

  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凭税务发票领取补助资金。

  附件:

  1、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表

  2、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服务情况登记表

  3、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

  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

  建设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

项目申报单位

名称

联系人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内容

采用高效低毒农药及先进施药器械对秋季水稻制种病虫实施统防统治

项目所在乡(镇)农技站审核

项目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建宁县农植保植检站

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2

  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

  建设项目服务情况登记表

  承接主体(盖章):         所在村公章:

序号

服务对象

服务地点

作业面积(亩)

服务对象签名

服务对象联系方式

  备注:本表作为村公示表

  附件3

  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

  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全体村民:

  按照《2023年建宁县水稻、玉米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      (企业名称)在本村建立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该示范片所涉及服务对象、内容和面积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公示期间,

  如发现      (企业名称)在服务对象和服务数量上不符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以下单位反映: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欢迎广大农民朋友监督举报!

  建宁县 镇 村民委员会

  合作社

  2023年 月 日

  一、目标任务

  项目实施区域内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处置率达90%以上,有效遏制水稻重大病虫暴发流行成灾,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示范推广适合用于我县水稻常发病虫防治的高效低毒低残留新药剂,采用先进施药器械实施统防统治,带动提升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覆盖率,促进农药减量控害。

  二、项目实施

  1、建设内容:建立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每个核心示范片200亩左右,建3-4个,建宁县农业农村局从专项资金中预算150元/亩购买此项服务。示范片内采取长效药剂与速效药剂结合的防治对策,选用高效低毒农药、先进施药器械和科学施药技术,在防治适期对我县秋季水稻制种田常发的稻瘟病、纹枯病、稻纵卷叶螟、稻飞虱、二化螟、稻曲病、稻粒黑粉病等主要病虫害实施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

  2、申报主体

  农药生产或经营企业。

  3、补贴标准

  防治药剂+飞防工资按150元/亩价格标准补贴给申报主体,现场会、验收费用由申报主体承担,飞防工资由申报主体与飞防组织自行结算。每个核心示范片面积200亩左右,超过200亩按200亩补帖,不足200亩的,按实际面积补帖。示范片不超过4个,由不同主体申报,如申报主体超过4个,县植保站将提交局务会研究,择优选用。

  4、项目实施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主体应制定示范片内的全程用药方案上交县植保站,方案中所选药剂必须高效低毒低残留且有1个以上(含1个)的药剂为已经过试验确认适合用于我县水稻常发病虫防治或适合飞防的新药剂;(2)须全程采用植保无人机专业化统防统治,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应在在植保站备案的组织中选取,并签订服务协议;(3)每个申报主体须提供一个1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的示范片,飞防作业时供县植保站召开现场会;(4)防治田块为水稻秋季制种田;(5)服务过程中应注意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因用药问题造成服务对象损失的,责任由申报主体承担;(6)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补助。

  5、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于7月1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到示范片所在乡镇农技站盖好公章同时提交全程用药方案交植保站审核。项目实施前应与服务农户签订服务协议,项目完成后,将服务情况填入附表2,被服务农户签名确认,村委会盖章与附件3在村委会一并公示,公示完成后申报主体将与农户签订服务协议、与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签订的协议、服务情况登记表、用药档案交农业农村局植保站。

  6、资金发放

  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凭税务发票领取补助资金。

  附件:

  1、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表

  2、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服务情况登记表

  3、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

  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

  建设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建设

项目申报单位

名称

联系人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内容

采用高效低毒农药及先进施药器械对秋季水稻制种病虫实施统防统治

项目所在乡(镇)农技站审核

项目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建宁县农植保植检站

项目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2

  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

  建设项目服务情况登记表

  承接主体(盖章):         所在村公章:

序号

服务对象

服务地点

作业面积(亩)

服务对象签名

服务对象联系方式

  备注:本表作为村公示表

  附件3

  2023年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

  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全体村民:

  按照《2023年建宁县水稻、玉米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      (企业名称)在本村建立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核心示范片,该示范片所涉及服务对象、内容和面积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公示期间,

  如发现      (企业名称)在服务对象和服务数量上不符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以下单位反映: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欢迎广大农民朋友监督举报!

  建宁县 镇 村民委员会

  合作社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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