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至县柯家村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石灰岩矿60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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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至县柯家村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石灰岩矿60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交 (略) 《 (略) 东至县柯家村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石灰岩矿60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东至县柯家村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石灰岩矿60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至县
建设单位: 安徽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项目概况: 安徽交 (略) (略) 东至县柯家村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石灰岩矿60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东至县洋湖镇、葛公镇境内,占地面积406.1412公顷。 项目矿山设计利用资源量63432.18万吨,矿区面积3.8011km2,开采标高为+224.6m~+40m,服务年限为18年(含基建期2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15米。采用潜孔钻机穿孔,深孔爆破,采场采出的矿石由挖掘机装入矿用自卸式汽车运输至粗破车间,然后经廊道转运至中碎车间二次破碎。共分为5个采区,分两期开采,其中一期开采1#采区、3#采区、4#采区和5#采区,开采规模为6000万t/a;二期开采2#采区,开采规模为1000万t/a。 项目一期在2#采区卸矿平台外围设置3座粗破车间,粗破车间标高+43.2m。卸矿平台和配套建设的粗破车间服务于1#、3#、4#、5#采区开采矿石的卸矿和粗破;二期将1#粗破车间将搬迁至矿山工业场地。矿山工业场地位于矿区西南侧,布置中碎加工区、办公生活区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260.73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4.19%。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0月25日以池自然资规矿权函〔2022〕57号文对矿区范围予以划定;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 (略) 编制完成《 (略) 东至县柯家村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于2022年10月26日通过审查。 (略) 经济和信息化厅于2023年4月26日以皖经信非煤函〔2023〕61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304-*-07-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破碎、物料储存、输送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高效除尘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粗破和中碎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组合处理,其他工序采用单级袋式除尘器处理)。项目一期共设置11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29台单级袋式收尘器,经28根排气筒高空排放;二期设置4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10台单级袋式收尘器,经10根排气筒高空排放。 露天采场:项目选用深孔爆破,按顺序先后对穿孔爆破作业区进行穿孔爆破作业,应通过优化爆破设计参数减少粉尘的产生,并在爆破前向预爆区洒水、爆破后对爆破区域进行洒水以减少爆破粉尘扩散;表土剥离及机械破岩等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定期清洗厂区道路,对装卸等产尘点进行洒水抑尘。 排土场:剥离物应集中规范堆存,并在堆土场坡面下方修建拦渣墙,撒播草籽进行绿化。堆土场周边采取绿化措施,种植乔木、灌草,在卸土时应洒水并压实。 运输道路:对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同时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及洒水;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矿石、石料运输车辆上外部公路运输应采取篷布加盖,内部线路严格控制车速,车辆进、出场时应进行冲洗,产品装车后,对表面进行洒水,增加含水率,降低产尘量。 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576-2020)中表1“矿山开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执行;颗粒物无组织控制要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576-2020)中表2要求。SO2、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建成运行后,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进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抑尘废水、车辆冲洗水、初期雨水等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矿区生产,不外排 矿区设置3座3000m3沉淀池,临时排土场设置1座1200m3三级沉淀池,矿山工业场地设置1座1000m3初期雨水池。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做好噪声控制,对车间做吸音、隔音处理等。矿山加工区部分噪声大的区域(如破碎、筛分区域)采用吸声材料,安装隔声窗。加工区厂界周围种植宽叶树木降低噪声;项目应避免夜间运输,控制车速,加强运输车辆和运输道路的维护管理,加强矿山至道路两侧植树绿化;爆破作业固定在每天的昼间固定时段,尽可能在爆破施工中选用低爆速、低威力的炸药以降低爆破振动,合理控制爆破分段间隔时间,对空压机作业时产生的振动影响分别采用间接隔振和对地基进行减振处理等加以削减。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控制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属于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环节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新建,5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没有附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 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 电子邮箱: *@*q.com

信息来源:http://**:8077/HPSP2Show.aspx?CaseNo=a071f6a6-1dfa-4e59-9a48-37f44ffc8755&type=0&InstanceId=45fa3f7b-bf1b-477c-aafe-4b19bac77d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交 (略) 《 (略) 东至县柯家村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石灰岩矿60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东至县柯家村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石灰岩矿60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至县
建设单位: 安徽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项目概况: 安徽交 (略) (略) 东至县柯家村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石灰岩矿60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东至县洋湖镇、葛公镇境内,占地面积406.1412公顷。 项目矿山设计利用资源量63432.18万吨,矿区面积3.8011km2,开采标高为+224.6m~+40m,服务年限为18年(含基建期2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15米。采用潜孔钻机穿孔,深孔爆破,采场采出的矿石由挖掘机装入矿用自卸式汽车运输至粗破车间,然后经廊道转运至中碎车间二次破碎。共分为5个采区,分两期开采,其中一期开采1#采区、3#采区、4#采区和5#采区,开采规模为6000万t/a;二期开采2#采区,开采规模为1000万t/a。 项目一期在2#采区卸矿平台外围设置3座粗破车间,粗破车间标高+43.2m。卸矿平台和配套建设的粗破车间服务于1#、3#、4#、5#采区开采矿石的卸矿和粗破;二期将1#粗破车间将搬迁至矿山工业场地。矿山工业场地位于矿区西南侧,布置中碎加工区、办公生活区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260.73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4.19%。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0月25日以池自然资规矿权函〔2022〕57号文对矿区范围予以划定;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 (略) 编制完成《 (略) 东至县柯家村熔剂用白云岩熔剂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于2022年10月26日通过审查。 (略) 经济和信息化厅于2023年4月26日以皖经信非煤函〔2023〕61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304-*-07-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破碎、物料储存、输送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高效除尘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粗破和中碎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组合处理,其他工序采用单级袋式除尘器处理)。项目一期共设置11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29台单级袋式收尘器,经28根排气筒高空排放;二期设置4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10台单级袋式收尘器,经10根排气筒高空排放。 露天采场:项目选用深孔爆破,按顺序先后对穿孔爆破作业区进行穿孔爆破作业,应通过优化爆破设计参数减少粉尘的产生,并在爆破前向预爆区洒水、爆破后对爆破区域进行洒水以减少爆破粉尘扩散;表土剥离及机械破岩等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定期清洗厂区道路,对装卸等产尘点进行洒水抑尘。 排土场:剥离物应集中规范堆存,并在堆土场坡面下方修建拦渣墙,撒播草籽进行绿化。堆土场周边采取绿化措施,种植乔木、灌草,在卸土时应洒水并压实。 运输道路:对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同时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及洒水;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矿石、石料运输车辆上外部公路运输应采取篷布加盖,内部线路严格控制车速,车辆进、出场时应进行冲洗,产品装车后,对表面进行洒水,增加含水率,降低产尘量。 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576-2020)中表1“矿山开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执行;颗粒物无组织控制要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576-2020)中表2要求。SO2、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建成运行后,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进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抑尘废水、车辆冲洗水、初期雨水等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矿区生产,不外排 矿区设置3座3000m3沉淀池,临时排土场设置1座1200m3三级沉淀池,矿山工业场地设置1座1000m3初期雨水池。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做好噪声控制,对车间做吸音、隔音处理等。矿山加工区部分噪声大的区域(如破碎、筛分区域)采用吸声材料,安装隔声窗。加工区厂界周围种植宽叶树木降低噪声;项目应避免夜间运输,控制车速,加强运输车辆和运输道路的维护管理,加强矿山至道路两侧植树绿化;爆破作业固定在每天的昼间固定时段,尽可能在爆破施工中选用低爆速、低威力的炸药以降低爆破振动,合理控制爆破分段间隔时间,对空压机作业时产生的振动影响分别采用间接隔振和对地基进行减振处理等加以削减。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控制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属于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环节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新建,5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没有附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 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 电子邮箱: *@*q.com

信息来源:http://**:8077/HPSP2Show.aspx?CaseNo=a071f6a6-1dfa-4e59-9a48-37f44ffc8755&type=0&InstanceId=45fa3f7b-bf1b-477c-aafe-4b19bac77d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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