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度余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第三方粪肥还田利用服务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度余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第三方粪肥还田利用服务主体的公告
2、企业(合作社)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3、具有与本区种植户的粪肥还田服务协议(每种粪肥还田协议要独立分开签订并处于协议有效期内),所有粪肥还田服务协议总亩次不得低于5000亩次。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粪肥还田利用服务企业遴选公示后,有效期为2021年度项目粪肥补助资金使用结束为止。
2、公示确定后,粪肥供应企业、粪肥还田利用服务机构、区农业农村粮食局签订三方协议。
3、在粪肥还田利用服务过程中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取消粪肥还田利用服务资格。
五、第三方粪肥还田利用服务主体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征信报告(最近时期的);机构与服务对象的还田服务协议(每种粪肥还田协议要独立分开签订);乡(镇、场)班子研究决定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其中已获得2022年度粪肥还田利用服务主体资格的不需要提供该会议记录(复印件)。
附件
余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粪肥还田服务机构申报表 | |||||||||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 负责人 | 所在乡镇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服务乡镇 | |||||||
粪肥来源 | 沼液池容积(立方米) | ||||||||
运输车辆(台) | 还田设施(套、台) | ||||||||
服务的还田作物品种 | 单位 | 数量 | 服务的还田作物品种 | 单位 | 数量 | ||||
水稻 | 亩 | 蔬菜 | 亩 | ||||||
果树 | 亩 | 其他经济作物 | 亩 | ||||||
申报时间 | |||||||||
乡(镇)场 政府意见 | 审核意见: | ||||||||
审核人签字 | 年 月 日 (盖 章) | ||||||||
分管领导签字 |
2、企业(合作社)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3、具有与本区种植户的粪肥还田服务协议(每种粪肥还田协议要独立分开签订并处于协议有效期内),所有粪肥还田服务协议总亩次不得低于5000亩次。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粪肥还田利用服务企业遴选公示后,有效期为2021年度项目粪肥补助资金使用结束为止。
2、公示确定后,粪肥供应企业、粪肥还田利用服务机构、区农业农村粮食局签订三方协议。
3、在粪肥还田利用服务过程中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取消粪肥还田利用服务资格。
五、第三方粪肥还田利用服务主体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征信报告(最近时期的);机构与服务对象的还田服务协议(每种粪肥还田协议要独立分开签订);乡(镇、场)班子研究决定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其中已获得2022年度粪肥还田利用服务主体资格的不需要提供该会议记录(复印件)。
附件
余江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粪肥还田服务机构申报表 | |||||||||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 负责人 | 所在乡镇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服务乡镇 | |||||||
粪肥来源 | 沼液池容积(立方米) | ||||||||
运输车辆(台) | 还田设施(套、台) | ||||||||
服务的还田作物品种 | 单位 | 数量 | 服务的还田作物品种 | 单位 | 数量 | ||||
水稻 | 亩 | 蔬菜 | 亩 | ||||||
果树 | 亩 | 其他经济作物 | 亩 | ||||||
申报时间 | |||||||||
乡(镇)场 政府意见 | 审核意见: | ||||||||
审核人签字 | 年 月 日 (盖 章) | ||||||||
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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