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宗道路用地的批复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宗道路用地的批复
巩政土用〔2023〕25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宗道路用地供地方案的请示》(巩自然资文〔2023〕1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供地方案, (略) 市区,面积30834.35平方米(约46.2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城镇村道路使用(具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及面积详见5宗道路用地情况明细表)。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用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附:5宗道路用地情况明细表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5宗道路用地情况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坐落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1 | 新兴家园-规划一路(唐三彩路至新兴路) | 西起唐三彩路,南至新兴路 | 7911.36 | 道路 |
2 | 新兴家园-规划二路(新兴路至规划三路) | 北起新兴路,南至规划三路 | 6277.66 | 道路 |
3 | 纺织路(和谐路至畅运街) | 北起畅运街,南至和谐路 | 1729.63 | 道路 |
4 | 青龙山路中段(瑞阶路至香玉路) | 北起香玉路,南至瑞阶路 | 10256.09 | 道路 |
5 | 新沟街(嵩山路至滨河路) | 西起滨河路,东至嵩山路 | 4659.61 | 道路 |
合计 | 5宗地 | 30834.35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2023年6月25日印发
巩政土用〔2023〕25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宗道路用地供地方案的请示》(巩自然资文〔2023〕1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供地方案, (略) 市区,面积30834.35平方米(约46.2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城镇村道路使用(具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及面积详见5宗道路用地情况明细表)。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用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附:5宗道路用地情况明细表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5宗道路用地情况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坐落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1 | 新兴家园-规划一路(唐三彩路至新兴路) | 西起唐三彩路,南至新兴路 | 7911.36 | 道路 |
2 | 新兴家园-规划二路(新兴路至规划三路) | 北起新兴路,南至规划三路 | 6277.66 | 道路 |
3 | 纺织路(和谐路至畅运街) | 北起畅运街,南至和谐路 | 1729.63 | 道路 |
4 | 青龙山路中段(瑞阶路至香玉路) | 北起香玉路,南至瑞阶路 | 10256.09 | 道路 |
5 | 新沟街(嵩山路至滨河路) | 西起滨河路,东至嵩山路 | 4659.61 | 道路 |
合计 | 5宗地 | 30834.35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2023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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