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6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6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6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略) 西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南

阿拉山口 (略)

新疆祥达 (略)

项目建设2台3t/d的医疗垃圾热解焚烧炉(1用1备),建设焚烧车间及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劳动定员21人,年工作天数330d,每隔3天运行一次,焚烧炉共运行110d,每次运行16h。

项目总投资为8015.78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28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59%。

1.废气:热解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急冷+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布袋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冷藏暂存间废气采用封闭、微负压操作,经风机收集后进入二燃室焚烧,在二燃室停止运行情况下,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烟气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中表4标准限值。硫化氢、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冷藏暂存间废气、储料仓粉尘、炉渣间贮存粉尘、飞灰固化粉尘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硫化氢、氨,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加盖密闭,加强绿化等措施,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硫化氢、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能力5立方米/日,采用“格栅+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砂滤池+消毒池”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后,进入废水暂存罐内(容积25立方米),定期拉运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焚烧炉、空压机、风机及运输车辆的噪声,通过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治理后噪声污染可降至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炉渣(属于HW18类危险废物)、飞灰(属于HW18类危险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处置过程环节豁免,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送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检测不合格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滤袋(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属于HW18类危险废物)、脱酸废渣(属于HW18类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属于HW18类危险废物)、废转运箱、废劳保用品(属于HW01类危险废物),进入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②一般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 (略) 垃圾填埋场处理。

5.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主要为油类物质(轻柴油)、医疗废物和二氧化氯,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性物质和医疗废物运输、暂存发生泄漏以及设施故障引发爆炸等事故对区域环境质量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为:医疗废物卸料场地、贮存间等设施的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等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厂区周边设2.5米高的围墙与周围环境隔离;加强转运车维护,设置专用警示标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设置烟气自动报警系统;新建事故池(有效容积40立方米),用于事故状态下及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水收集,收集废水待事故排除后重新返回处理,严禁不达标废水排放;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昌吉白杨河矿区小甘沟煤矿

项目位于呼图壁县南西225°方位60km。行政区划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管辖。

呼图壁县煤炭 (略) 小甘沟煤矿

新疆煤 (略)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设计煤炭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井田面积5.768km2,服务年限57.3a,采用主、副斜井开拓。

该煤矿建设内容主要有:主斜井、副斜井、斜风井、运输巷道组成的井下开拓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输系统;辅助、办公项目有:器材库、制氮车间、空压机房、绞车房、房机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给水系统、矿井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锅炉房等。本矿井规划在煤矿工业场地建设配套选煤厂,选煤厂洗选规模为150万吨/年。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对于矿井原有采矿证范围内分布的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区,要求划定为限采区,面积为0.2294平方公里。要求该区域控制开采煤量,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分布区域地面以下80米范围内留设垂直保护煤柱禁止开采;在限采区域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矸石不出井,根据井下采空区的分布情况,进行开采工作面充填作业,防止采空区下沉对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造成影响;对采矿证范围内分布的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区建立地表岩移及生态监测机制,对林木生长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形成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林木生长的生态专题报告,如发生林木生长异常,需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恢复、治理,确保不对地表林地造成影响。②矿井成立地测科,对地下水监测、对井下采空区对应的地表进行地形变化进行重点观测,及时圈定地形变化范围,完善周围的截排洪工程。③在人员活动比较集中的办公区、生活区等功能区进行人工绿化,生态工程主要以美化环境、防尘降噪为主要目标,选择生长快、枝叶繁茂、造型优美的绿化树种、灌木植物和草本植物,优化工人的工作环境。工业场地绿化率达到20%。④采用裂缝添堵、矸石回填、土壤覆盖和种植绿化植被等措施进行沉陷治理,对地下采空区及时监测记录,对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的范围边界设立警示牌及埋设铁丝围栏,严禁人员进入;在交通便利,有人出没地、道路岔口、沉陷区四周界线设置警示牌,对尚未治理的沉陷区域设置告示牌。⑤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主斜井设置法罗力电加热蒸汽锅炉WDR2-1.0M一台,WDR0.7-1.0/95/70/法罗力电加热热水锅炉一台。副斜井设置法罗力电加热热水锅炉WDR2.8-1.0/95/70一台及法罗力电加热蒸汽锅炉WDR2-1.0M一台。在工业场地设储煤仓总容积为6000吨,6个直径为8米的圆筒仓,筒仓高20米。主要采取防治措施为:原煤由皮带运输机运输出主井口时,直接采用封闭输煤廊道输送至储煤场,原煤的装卸均在封闭式储煤场中进行,转载点等易产生煤尘的工作环节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针对运输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在煤炭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并采取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道路做好硬化和养护工作,同时采取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有效控制并降低煤炭的运输扬尘污染影响。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矿井正常涌水量3584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产生量188立方米/日。矿井水排入规模为200立方米/小时的矿井水处理站,拟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净化工艺,出水目标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要求,处理后用于生产降尘洒水、防火灌浆等,多余矿井水前期用于矿区东侧荒山生态绿化,矿井工业场地东北侧约1.35km处荒地,建防渗水池一座,池容V=1万m3,后期《呼图壁县南部山区煤矿排水工程》建成后,输送至下游新建的黑娃山中水库,部分回用于生态林绿化,部分回用于呼图壁大丰镇工业园区及呼图壁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呼图壁县南部山区煤矿中水输水项目由输水管线及末端中水蓄水水库组成。工程主要任务为将12家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水通过新建排水管道及泵站、调节池、减压池、集水池等附属调节建筑物进行汇集并集中向下游输送,输送至项目区北侧拟建黑娃山水库后部分回用于生态林绿化,部分回用于呼图壁大丰镇工业园区及呼图壁工业园区工业用水。生活污水排入规模为20立方米/小时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包括格栅井、事故调节池、净化车间、污泥池、清水池等构筑物组成,清水池既为回用水的蓄水池。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净化污水全部用于黄泥灌浆,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逐渐衰减。并且施工期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随之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矿井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的汽车;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提升机房、主厂房、污水处理站、水泵房、通风机房、空压机房等均安装隔声门窗,空压机、矿井通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安装隔声、消声等设施。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良好、合理的工作状态。经预测和类比分析,本工程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矿井掘进矸石部分用于回填井下采空区及废弃巷道,部分外售至大唐呼 (略) 热电厂作为发电燃料进行综合利用,同时在不能外售和充填利用情况下填埋矿区北侧约60公里处五工台镇一处露天采坑(露天采坑回填需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生活垃圾159吨/年,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至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275吨/年,全部混入产品煤一同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15吨/年,经脱水干化含水率<60%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约1.6吨/年,检修过程中设备废机油由检修单位和人员集中收集,运行设备落地废机油由当值人员集中收集,临时存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蓄电池电机车更换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的废物类别为HW31,废蓄电池产生量约为0.3t/a,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锅炉房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3,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按危废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收运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台账。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本工程危险物质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需要的油类物质和产生废油类物质,本工程油脂库库容为4吨,危险废物暂存间库容约为2吨,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环评单位调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油脂库内油类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类,风险事故为油类物质泄漏或发生火灾或爆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的环境风险。

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油脂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漏油品外流。矿井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建设矿井水防渗收集池715立方米、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405立方米;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新疆昌吉白杨河矿区西沟煤矿

矿井位于呼图壁县城西南75km,行政区划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管辖。

呼图壁县 (略)

新疆煤 (略)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设计煤炭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井田面积10.647km2,服务年限112.31a,采用主、副斜井开拓。

该煤矿建设内容主要有:主斜井、副斜井、斜风井、运输巷道组成的井下开拓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输系统;辅助、办公项目有:器材库、制氮车间、空压机房、绞车房、房机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给水系统、矿井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锅炉房等。本矿井规划在煤矿工业场地建设配套选煤厂,选煤厂洗选规模为120万吨/年。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天保工程林生态保护措施:对于矿井原有采矿证范围内分布的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乔木林地划定为限采区,面积为3.901km2,采取控制开采煤量、在保护区域内天保工程区中的乔木林地分布区域地面以下150 m范围内留设垂直保护煤柱禁止开采、开采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矸石不出井进行开采工作面充填作业,防止采空区下沉对林地造成影响;对于矿井原有采矿证范围外分布的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乔木林地,全部划定为禁采区。禁采区保护煤柱与开采区之间留设煤柱宽度为20m,防止煤炭开采对林木造成影响。禁采区面积为1.489km2,禁采区内煤炭资源量为40.835Mt。②矿井成立地测科,对地下水监测、对井下采空区对应的地表进行地形变化进行重点观测,及时圈定地形变化范围,完善周围的截排洪工程。③在人员活动比较集中的办公区、生活区等功能区进行人工绿化,生态工程主要以美化环境、防尘降噪为主要目标,选择生长快、枝叶繁茂、造型优美的绿化树种、灌木植物和草本植物,优化工人的工作环境。工业场地绿化率达到20%。④采用裂缝添堵、矸石回填、土壤覆盖和种植绿化植被等措施进行沉陷治理,对地下采空区及时监测记录,对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的范围边界设立警示牌及埋设铁丝围栏,严禁人员进入;在交通便利,有人出没地、道路岔口、沉陷区四周界线设置警示牌,对尚未治理的沉陷区域设置告示牌。⑤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采用相变储能供热机组设备进行供热,无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排放。工业场地设井口房至选煤厂全封闭输煤走廊,建有封闭式筒仓储煤,产品煤及洗选矸石均进入筒仓;转载点、运输道路等采用洒水车及洒水管线进行洒水防尘,运输车辆采用专用封闭运输箱进行运输,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煤尘污染物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矿井井下正常排水量3072m3/d,生活污水产生量178m3/d。矿井水处理站设计规模Q=1380m3/h,拟采用(予沉→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扩、改)建煤矿表1、表2标准限值,同时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降尘及生产,多余矿井水近期全部统一输送至项目区北侧6.8km处储水池作为生态绿化用水,后期《呼图壁县南部山区煤矿排水工程》建成后全部统一输送至下游新建的黑娃山中水水库后部分回用于生态林绿化,部分回用于呼图壁大丰镇工业园区及呼图壁工业园区工业用水。本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5m3/h,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回用于井下防火灌浆。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逐渐衰减。并且施工期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随之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矿井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的汽车;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提升机房、主厂房、污水处理站、水泵房、通风机房、空压机房等均安装隔声门窗,空压机、矿井通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安装隔声、消声等设施。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良好、合理的工作状态。经预测和类比分析,本工程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矸石共计2.4万t/a,矸石浸出实验结果表明,矸石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营期矸石部分用于回填井下采空区及废弃巷道,部分外售至大唐呼 (略) 热电厂作为发电燃料进行综合利用;②生活垃圾174t/a,经收集后运往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该填埋场目前运行正常,可满足矿区处理要求;③矿井水处理系统煤泥257t/a,主要成分为煤泥,与煤泥掺混后一起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活性污泥9.6t/a,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④废机油和废润滑油0.30t/a(HW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根据环评单位调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油脂库内油类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类,风险事故为油类物质泄漏或发生火灾或爆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的环境风险。

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油脂库内设有防治流体流散的设施和集油(水)坑,地面按5‰坡度破集油坑,室内地面较大门下口低0.1m,地面为防火混凝土地面,门、窗采用防火门窗,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8m;②生活污水处理站外设置生活污水事故池,容积为200m3;③设置有矿井水事故池,容量为1500m3,可以容纳24h的矿井涌水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国能新疆 (略) 准东露天煤矿2600万吨/年产能核定

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北110公里处,行政隶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

国能新疆 (略)

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矿田面积约40.0785km2。设计剩余可采储量约17.74亿吨,服务年限62.04年。可采煤层4层(B11、B12、B2′和B2煤层),可采厚度2.79m~54.38m。各煤层均为特低-中灰分、低硫、中高-高挥发分、特低-低磷、高热值的31号不粘煤,(局部为长焰煤),是优质的火力发电、气化用煤、工业锅炉用煤及民用煤。本项目在原有2000万t/a露天工程基础上扩建,采掘场、排土场、破碎筛分站、机修厂、组装场地、行政福利设施等均利用现有工程。地面生产系统二系统工程(新准环评〔2021〕08号)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新准环评〔2021〕25号),均已单独立项,单独环评。本次产能核增工程新增投资23673.4万元,环保投资4805万元,环保工程投资占产能新增投资的20.3%。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态整治措施:对裸露地表采用沙障和洒水碾压的方式,防治土壤沙化;外排土场建设挡土围梗及排水沟,内排土场形成的平台进行平整并设围梗及挡土围堰。煤炭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土地复垦计划“边开采边恢复”,将剥离的表土进行单独存放,用于内、外排土场的生态恢复。开采作业区的范围边界设立警示牌及埋设铁丝围栏,严禁人员进入;拆除矿区内不利于野生动物迁徙活动的围栏;加强野生动物监测工作,建立常效生态监测机制;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有关法律的认识。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采用新疆准东华电五彩湾电厂余热供暖,无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采掘场扬尘、坑下破碎粉尘、筛分粉尘、输送系统扬尘、排土场扬尘和运输扬尘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采掘场采用微差爆破,排土场边坡和平台压实、洒水;坑口破碎站采用长袋离线脉冲除尘器,筛分车间封闭设置,车间顶层设置湿式除尘器;原煤、产品煤贮存采用封闭式仓储结构,辅助生产工业场地煤炭运输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在运输皮带的机头机尾和原煤转载点处安装喷雾降尘系统;对运输道路实施硬化,道路两侧绿化,并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同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运输扬尘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污染物浓度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地表水:开采期水污染源为矿坑排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全部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矿坑排水量877立方米/天,辅助生产工业场地已建1座处理规模60立方米/小时矿坑水处理站,采用“聚集沉降+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出水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采煤废水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可满足《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防尘洒水用水水质标准,作为地面生产系统冲洗、采掘场、排土场及道路洒水等全部综合利用。辅助生产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6立方米/天,已建1座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小时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出水可满足《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防尘洒水用水水质标准,作为采掘场、排土场及道路洒水等全部综合利用。行政福利区场地生活污水依托新疆准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用于Z917沿线的道路洒水降尘和两侧植被绿化。重点防渗区油脂库、危废暂存间等,地面防渗达到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的要求。一般防渗区生活污水调节池、矿坑水调节池、污水管网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等,地面防渗达到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8厘米/秒的要求。

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敏感目标分布,无具有供水意义含水层。项目区地下水流向为东北向西南。矿田内主要有第四系透水不含水层、白垩系下统吐谷鲁群弱含水层、侏罗系中—上统石树沟群裂隙孔隙弱含水层、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裂隙孔隙弱含水层、侏罗系下统三工河组相对隔水层及烧变岩裂隙孔隙透水不含水层。严格落实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新钻1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在辅助工业场地西南1公里处设1个白垩系下统吐谷鲁群裂隙孔隙潜水含水层监测点,监测地下水水位、水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露天开采后进行土地复垦,不会引起土壤盐渍化。本项目开采区不排放酸碱污染物,不会导致土壤酸化或碱化。工业场地按要求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鼓风机及各类泵机等,其噪声源强为90~100分贝,经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辅助生产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6.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次改扩建剥离物产生量为78Mm3/a,剥离物浸出实验结果表明,属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运至内外排土场处置;矿坑水处理站煤泥量约86.82吨/年,压滤水分后作为末煤掺入原煤出售;生活垃圾量约104吨/年,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量约7.52吨/年,用于辅助生产工业场地和道路绿化;保养设备产生废润滑油、机械设备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7.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储存量约为20t润滑油库和10t危废暂存库(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后产生的废矿物油)。矿坑水与生活污水事故外排一般不涉及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质。不涉及重大危险源。环评提出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23)要求建设,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达到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和处置。准东露天矿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7月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针对主要风险源采取人工巡检、建立台账和定期检修维护等管理措施,基本能做到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国家能源集团 (略) 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1300万吨/年产能核定项目

项目位于托克逊县西北约90km处,北 (略) 中心城区约65km。

国能新疆托 (略)

新疆水木 (略)

本项目为产能核定项目,矿田面积约48.1299km2,行政隶属托克逊县管辖。设计可采原煤量1115.79兆吨,服务年限63.68年。主要可采煤层9层(自上至下分别为 6、7、8、9、11、12-1、12-2、13-1、13-2 号煤层),煤层平均总厚度 102.29m。各煤层除个别见煤点外一般平均值全硫(St.d):12-2、13-1、13-2 煤为 0.38%~0.46%,属特低硫煤,6、7、8、9、11、12-1 煤为 0.55%~0.85%,属低硫煤,是优质的气化、中低温干馏、建材、电力等用煤。本项目在原有1000万t/a,产能核定1300万t/a,本次依托的现有设施有:采掘场、外排土场、地面剥离生产系统、地面防排水工程、东部工业场地、西部工业场地、供热工程、供配电及通讯、给排水工程、行政福利区、地面运输等内容。露天矿划分为4个采区,即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本项目总投资约*.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2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采掘场扬尘治理措施:采掘场粉尘主要产生在土岩剥离作业与毛煤作业生产过程中,主要产尘环节有:岩石与煤层穿孔起尘、爆破起尘、土岩与毛煤装载起尘、土岩与毛煤运输过程中起尘、物料倾卸起尘、转载起尘等。由于采掘场距离地面较深,采掘场剥离、采煤、爆破、转载、破碎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很难扩散到坑外大气环境中,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但作业场所粉尘污染相对较重。为减少作业场的粉尘污染,保护采煤工人的身体健康,可采用如下措施:

①钻机在穿孔时要破碎大量岩石,是产生粉尘强度最大的污染源之一。为降低钻机工作点及其周围空气中的含尘量,采用湿法抑尘装置,可使空气中的含尘量降到 5mg/m3以下。

②露天开采爆破时将有大量的粉尘由地面腾空而起悬浮于空气中,使空气中的含尘量严重超标,为减少爆破时粉尘的产生量,除采用合理的炮孔网度、微差爆破与空气柱间隔装药以外,还需采用炮孔的堵封,对预爆区洒水预湿,国内外的经验表明,预湿的捕尘效率可达 61~83%。

③电铲挖掘产尘采用专门的捕尘措施。一般是采用水枪、洒水器或给岩体注水的方法,如果物料的湿度达到临界值,挖掘时的产尘量很少,可使工作面附近空气的含尘量从 10~15mg/m3降到 2.5mg/m3以下。为减少推土机和铲运机作业时的产尘量可用自行式水枪装置给矿岩洒水。

④铲斗往汽车卸装时的产尘量主要随着降落高度升高、湿度的减少而显著的增加,因此减少这一生产过程产尘量的基本作法是:尽量减少卸装的高度,增大物料的湿度。采取这样的措施后,可使附近空气中的含尘浓度由 18mg/m3下降到 3mg/m3。

排土场扬尘治理措施:外排土场堆积的剥离物在风的作用下会大量起尘,是矿区最大的粉尘污染源。为减轻其对大气环境和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对排土场道路和卸料作业加强洒水降尘,同时对排弃的剥离物应及时碾压。

对于堆放已经稳定的边坡应及时地进行复垦,植树、种草以固定剥离物的表面层,减少起尘。

地面生产系统粉尘治理

地面生产系统包括卸载平台及破碎站、带式输送机等,卸载平台及破碎站均位于采掘场内。地面生产系统粉尘主要来自煤炭破碎、装卸及转载等生产环节,主要为煤粉尘。

生产系统粉尘的防治措施:破碎站和卸载平台设置喷雾洒水设施;原煤直接经带式输送机送至露天矿配套选煤厂,带式输送机均为封闭走廊,各转载点及落煤点设有喷雾洒水措施,保证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不高于1.0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

道路扬尘防治措施:黑山露天矿煤炭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针对公路运输扬尘污染,评价提成如下防治措施:

①加强对道路的维护,保证其路面处于完好状态,平整完好的路面可以大大减少汽车尾气和扬尘量;

②运煤车辆采用篷布、苫盖等覆盖,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物料遗落,从源头控制交通扬尘;

③出厂车辆需进行轮胎清洗;

④配备洒水降尘装置,矿区路面定时洒水降尘;

⑤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通过村庄等声敏感点时禁止鸣笛。

煤层防自燃措施:黑山露天矿地处大*干旱荒漠气候区,年平均降水量106毫米,年蒸发量1202-2382mm, 根据可研资料,区内各煤层需要采取防自燃措施。根据经验,露天矿开采时极易发生边帮煤层自燃现象,夏季必须对边帮洒水。采掘工作面防自燃给水及消防给水由矿坑水处理站V=2×500m3生产消防水池保证,管路沿检修路敷设,管径为DN200mm。露天矿防灭火供水系统负责敷设至采坑边界,坑下采用消防水带进行洒水,防止煤自燃。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扬尘污染环境影响,矿区周围颗粒物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地表水: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为矿坑涌水和生产生活污水。正常情况下矿坑排水量2300立方米/天。利用现有西部工业场地1座矿坑水处理站,水处理的规模按15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预沉+高效旋流分离+过滤,处理后的矿坑水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采煤废水排放限值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露天矿生产用水和地面洒水,不外排。本矿生活污水主要来自行政、居住及公共建筑,锅炉房也有少量排水,经估算矿区采暖期生活污水为592.346m3/d,非采暖期生产生活污为573.146m3/d。

本次产能核增在西部工业场地新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格栅-调节池—组合式生物池-沉淀池-过滤-消毒)设施,以新带老替换掉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西部工业场地和外包驻地的生产、生活污水;在东部工业场地利用现有的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初沉池+调节池+A/O+反应池+二沉池+多介质过滤+消毒”,用于处理东部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东、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略) 绿化、道路浇洒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露天矿绿化和生产降尘洒水。

矿区设置250立方米矿井涌水事故池,每个污水处理站设置1座100立方米生活污水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污)水;设置1座容积16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

地下水:根据《报告书》内容,本项目引用的矿区范围内的岩土剥离物浸出液(水浸)各项分析指标均远远小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58.3-2007)中的各项指标,而且剥离物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同时各项分析指标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规定限值,并且pH值在6~9之间,露天煤矿剥离物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针对排土场,评价要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I类区要求进行建设,应采用改性压实类黏土夯实,黏土厚度不小于0.75m,渗透系数不小于1.0×10-5cm/s。排土场的剥离物淋溶液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报告书》提出,按要求对工业场地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西部工业场地的油脂库、危废暂存间等,防渗技术要求为至少 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8厘米/秒),或采用 2毫米厚的高密度聚*烯作为基础防渗,渗透系数≤10-10立方米/秒,高密度聚*烯层之上进行覆土、硬化,采用混凝土铺砌地面,地面耐腐蚀且表面无裂缝。一般防渗区包括:生活污水调节池、矿井水调节池、事故水池、污水管网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等,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米,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

3.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占地土壤类型为土壤类型为栗钙土和棕钙土。土壤环境现状监测数据表明,工业场地、排土场内监测点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矿田开采区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业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16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标准;工业场地、排土场外上下游监测点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业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168-5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标准,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噪声源主要是采掘、排土过程中大型机械设备,运输、爆破;工业场地内水泵房、综合维修车间等煤炭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工业场地各种噪声源均采取了总平面布置及绿化降噪措施;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隔声性能良好的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各类设备设置减振基础;泵进出口连接管采用柔性连接方式等消声、吸声和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对采掘场、排土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定期检修,控制爆破时段等声源控制措施。经预测和类比分析,工业场地、采掘场、排土场厂界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类功能区限值要求。管委会综合楼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产生于本矿配套的选煤厂,产生量为13万t/a,外售电厂发电,选煤厂已单独环评,故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矿井水处理站煤泥量约81.4吨/年,压滤水分后作为掺入末煤中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量约61.5吨/年,用于用于排土场复垦或场区绿化;生活垃圾量约1336.5吨/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矿区管委会统一安排运至矿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最终拉运至托克逊县垃圾处理场处置;机修的废机油量约65吨/年,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08、代码:900-214-08),暂存于新建的危废储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6.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采掘场挖损、外排土压占土地和地面设施占地引发的生态破坏。项目达产时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占地类型多为采矿用地。

表土剥离并单独贮存;开采过程中,将剥离出的泥岩单独筛选收集,后期用于排土场生态恢复用土。

排土场采取先拦后弃,即在排土场外围先修筑挡土围梗,然后在围梗内弃土,以减轻排土对周边的扰动。减少外排土场扬尘对工业场地的影响,应在外排土场边缘对部分边坡坡脚处采用剥离的块石进行压盖措施,并在外排土场的四周垒建挡土围堰,围埂高1.0m。在露天采掘场内设置集水池,并随采掘推进相应移设。集水池沿非工作帮布设排水管路排出采掘场内积水;沿露天采掘场外围30米设置围栏、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露天采场;采矿过程中按设计要求开挖采场边坡,禁止超过设计边坡稳定角,控制好台阶帮坡角和最终帮坡角,避免无序施工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尽量减少爆破震动和机械碾压对采场边坡的影响,对采掘场边坡出现松动的块石或出现崩塌的岩块,应及时采取人工排除行动;随时监测各帮边坡稳定性;严格建立巡视制度,每天对内排土场边坡进行人工巡视,对坡体出现松动的坡体,应及时采取人工排除行动,随时监测边坡稳定性;针对项目区干旱、少雨、多风的气候特点以及外排土场所处的地理位置状况,对整个排土场定期进行洒水,使得外排土场表土层形成板结保护层,以防止水土流失;为减少排土场坡面水土流失,在排土场部分边坡坡脚处采用剥离的块石进行压盖;排土场堆高达到设计标高后,堆土平台进行机械碾压使其结皮。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7.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油脂库及危废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漏油品外流。

矿坑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矿区设置250立方米矿井涌水事故池,东部、西部工业场地每个生活污水处理站设置1座100立方米生活污水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污)水;设置1座容积16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针对主要风险源采取人工巡检、建立台账和定期检修维护等管理措施,基本能做到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6

国网 (略) 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10.0Mt/a核增至13.0Mt/a)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 (略) 伊州区南湖乡

国网 (略)

中煤科工集团武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矿田面积约40.5177km2,行政隶 (略) 伊州区南湖乡管辖。可采储量1513.1629Mt,平均剥采比4.95m3/t,原生产规模10.0Mt/a,服务年限141.8a,分四个采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主要可采煤层21层,可采煤层总厚度55m。各煤层总体以不具粘结性的长焰煤为主,其次为褐煤、不粘煤。煤质以较高水分为主,特低灰~低灰,高挥发分,特低硫~低硫,特低磷~低磷,较低软化温度灰,中高~高发热量,低~较低热稳定性,煤化学反应性强、弱结渣性、易磨,可作为优质的火力发电、气化用煤、工业锅炉用煤及民用煤。本项目建设规模由10.0Mt/a核增至13.0Mt/a,其中采掘场、外排土场、地面生产系统、外包基地、工业场地、观礼台及生活设施等依托现有工程。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增内排土场,扩建生产用水供水设施、新建危险废物库房、端帮皮带运输机延长和一级破碎站迁移。本次产能核增项目新增投资7991万元,环保投资336万元,环保投资占产能新增投资的4.2%。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为进一步减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大南湖二号露天矿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需整改以下内容:①外包单位在采、运、排等各个工作环节的作用中会产生大量粉尘,要严格遵守定时洒水制度,加强管理,配备专人进行洒水作业,防止产生扬尘。②外包场地要及时进行硬化和绿化,减少扬尘的产生。③机修区对场地地面和道路进行平整和火烧石压盖,减少扬尘的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污染物浓度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地表水:本项目开采期水污染源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标准,同时也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中绿化、道路洒水标准,可用于洒水降尘和冲洗车辆,不外排,处理措施可行,故生产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次产能核增工程实施后,劳动定员有一定增加,生活污水处理站仍利用现有工程,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可以满足劳动定员增加后的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本项目现有处理工艺可以满足相应要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和排土场抑尘洒水,不外排。现有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可行,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地下水:①污废水积极开展综合利用。污废水资源化是污染物源头控制的重要手段。废水资源化,变废为利,一水多用。积极开展污废水综合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也是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本项目生产期间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等进行处理后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实现污废水不外排,可以有效保护地下水。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修理维护期间避免污水外排,造成二次污染。②工业场地实施分区防渗,对污废水处理设施均考虑采取防渗处理,从源头阻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③合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固废乱堆乱放造成渗滤液影响地下水。生活垃圾禁止乱堆乱放,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收集 (略) 伊州区环境卫生中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安全处置;生产废水处理后污泥经浓缩脱水后与产品煤运至电厂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污泥与纳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④环评要求II火烧区、III火烧区留设保护煤柱,II火烧区煤柱范围应确保标高+405以下台阶与II火烧区边界距离大于100m;III火烧区煤柱范围应确保标高+407以下台阶与III火烧区边界距离大于100m;避免煤炭开采对II火烧区、Ⅲ号火烧区地下水含水层造成破坏。

3.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开采区剥离和排土场排土前优先对表土进行单独剥离,并妥善保存,保留其肥力,表土用于后续土地复垦覆土。表土剥离后对排土场进行碾压夯实后再行排土。排土结束后,及时对排土场进行火烧石压盖复垦。②对排土场周边采取拦挡措施,坡面控制侵蚀,施工与排土过程中按照规范执行,防止随意碾压。③排土场根据排土进度以及生态恢复进行土壤跟踪监测,监测频率不少于1次/3年。④工业场地均需设置地面防渗措施,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士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和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这些区域的地面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渗处理,以达到各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防止污染下渗造成土壤污染。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业场地内的噪声源主要来自筛分破碎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这些设备噪声源大部分是宽频带并且都是固定噪声源,且均在密闭厂房内,已采取了相应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降噪措施。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且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主要进行产能核增,新增少量设备,不进行工程建筑等施工建设,建设期设备安装产生的少量固废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露天煤炭开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土岩剥离物、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以及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废铅酸蓄电池。土岩剥离物运至外排土场处置,2022年开始内排,2026年实现全部内排;生产废水处理污泥掺入煤中运往电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各场地内设置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 (略) 伊州区环境卫生中心清运;废矿物油、废油桶、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后分类存储于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态整治措施:①外排土场区,外排土平台、边坡使用破碎后的火烧石进行压盖,及时分层碾压、洒水,使表面固化。经计算,火烧石的量完全能满足对外排土场及道路进行压盖。②工业场地等其他设施建设区,工业场地开展了小范围种植柽柳开展局部生态环境重建试验。从前期试验来看,在有生产、生活污水的地方,植被生长较好。③戈壁砾幕层恢复,砾幕层恢复采用火烧区剥离的火烧石覆盖-洒水的方式,可以极大的恢复原始地貌,使矿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定要遵循以水定绿化面积的原则,根据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的排放量确定绿化面积;根据前期进行生态重建试验确定的物种进行种植。在没有水源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新鲜水进行厂区绿化,地面以破碎后的火烧石压覆即可。

7.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①油类物质事故性的泄漏可能渗入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从而对油脂库及危废暂存间周边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油脂库地面采用防渗处理,泄漏后经导流槽及时收集不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②油品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风险,油脂库火灾爆炸几率较小,在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危害程度是可以控制的,油脂库的火灾爆炸风险是可以接受的。③外排土场滑坡风险。

主要防治措施:

①油脂库储存油品和危废暂存间危废应分类分区存放。②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③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内设有防治流体流散的设施和集油(水)坑,地面按5‰坡度设集油坑。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为*类。④设立标志,加强巡检,防止人为破坏。要提髙操作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风险的发生,确保油脂库及危废暂存间的正常运行。⑤配备专门的应急器材,在出现事故等导致泄漏时,可以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影响范围。⑥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排土计划进行排土,监控排土量,加强碾压及边坡控制。加强排土场地质勘查精度,排土设计发生变化时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对排土场稳定性重新评估并出具专业意见。⑦建立排土场监理和监控制度,建立排土场边坡岩移监测预警系统,对排土场边坡进行长期监控,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灾害发生,建立一套排土场滑坡应急方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制定不同的应急措施。⑧在排土场附近设立警示标志牌,禁止在排土场周围300m范围活动。本项目已修编《大南湖二号露天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申请备案,如果发生泄漏,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配合整体救援行动,控制影响污染程度,将环境影响及损失降至最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7

西部 (略) 冶炼厂工艺升级和浸出渣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

位于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A区

西部 (略)

新疆恒升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改造原沸腾焙烧车间;新建焙砂仓系统;其他设备及生活设施全部利旧,技改后仅焙烧和制酸工序继续运行,提金炼金工序全部停用。本项目处理混合金精矿49700吨/年,搭配处理浸出渣16300吨/年。主要产品为金焙砂45635.68吨/年、硫酸36716吨/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运行时间330天,7920小时。项目总投资161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3%。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焙砂仓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焙烧烟气经收尘(表冷+旋风除尘+电收尘)+制酸+钠法脱硫+电除雾处理后通过60m米高排气筒排放。

对于无组织废气,主要采取的措施有:焙烧炉进料口等均设置集气罩,保持烟气收集系统微负压,对进出料时逸出的废气进行收集。粉状物料运输采取密闭措施,带式输送机的受料点、卸料点采取喷雾等抑尘措施。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粉状物料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等。在采取控制措施后,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含酸废水和车间循环排污水。含酸废水产生量约126立方米/天,循环排污水113立方米/天。含酸废水在车间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回水槽进入厂区回用水系统,不外排,循环排污水通过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焙烧车间、制酸车间、罐区、事故应急池、输送管线、危废暂存间已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了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6.0米,K≤1×10-7厘米/秒。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振动筛、空压机、风机等。经预测,项目区场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主要采取的措施有:风机、空压机等强噪声设备分别置于风机房和空压机房内。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强化生产管理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收尘灰(约12928.86吨/年),收集后和产品金焙砂一起外售 (略) 进行后续提金。

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水中和渣(HW48)(约3848吨/年),滤渣暂存于厂区临时堆渣场,定期拉运至配套尾矿库暂存,并现浇混凝土封闭,废钒触媒(HW49)产生量约8吨/5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本工程环境风险及措施主要包括: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硫酸、三氧化硫、二氧化硫、柴油等,最大可信事故为危险物质泄漏及衍生事故。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总图布置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建设。项目区内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装置区、储罐区、污水收集管线等污染区采取重点防渗;安装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报警装置。依托现有300立方米事故水池和3600立方米硫酸事故池。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8

库车 (略) 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类别项目

(略)

库车 (略)

乌鲁木齐湘永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是利用 (略) 现有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对“库车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工业废物项目”现有工程增加危废处置类别,本项目实施后,处置危险废物共计35大类,413小类,并对部分危废处置量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全厂危废处置总量10万吨/年保持不变,其中液态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1万吨/年、固态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4万吨/年、半固态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5万吨/年。本项目所有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本次无新建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水泥窑焚烧系统、接收贮存系统、入窑进料系统等;辅助工程包括分析化验室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程。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有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本次不新增建设内容,不涉及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烧成系统窑尾烟气、危废贮存库和危废预处理车间废气。其中,窑尾烟气依托现有窑尾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急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09米高烟囱排放;危废贮存库和危废预处理车间废气微负压收集经管道入窑焚烧处置;回转窑停窑检修、停产期间,危废贮存库和危废预处理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至袋式除尘器+光触媒装置处理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产生生活污水,运营期不新增生产废水。

项目依托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贮存库、危废预处理车间、污水收集系统、应急事故池等,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为入窑输送系统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利用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噪声源。依托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将声源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利用围墙、绿化带等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包装物20吨/年(属HW49类危险废物)、危废预处理滤渣20吨/年(属HW49类危险废物)、污水收集池污泥0.6吨/年(属HW49类危险废物)、化验废物0.35吨/年(属HW49类危险废物),以上危废按照固态入窑危废的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投入水泥窑焚烧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9

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阿然保泰水库工程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水利服务总站

黄河勘测规 (略)

本工程主要由首部取水口、引水管道、调节水库、供水管道等组成,水库总库容为403万m3,兴利库容336.6万m3。首部取水口溢流堰堰顶高程3313.00m;引水管道总长2830m;新建3条供水管道。设计水平年与现状引水工程共同满足辛滚沟流域灌区1.65万亩灌区用水需求、县城及周边灌区附近村镇用水需求,工程等别为Ⅳ等小(1)型。

本工程采用挖填平衡的成库方案,砂砾石料场位于水库工程处,混凝土骨料外购;工程布置弃渣场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业主营地(工程管理区)1处;施工道路总长约6.3km。

1.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含油废水等。采用中和沉淀法对混凝土拌和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小型隔油池对含油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对临时生产生活区和业主营地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均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夏季用于管理区绿化,冬季蓄存。

2.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明确施工范围,挂牌标记;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做好施工期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区扰动地表进行恢复、绿化;对工程区内可能受影响的重要物种提出避让保护、迁地保护、采种扩繁等保护措施。规划好施工方式和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

严禁施工废污水入河,禁止捕捞鱼类;补充鱼类资源;落实水生生态监测工作;优化水生生态保护措施的后续设计;加强渔政管理,保护渔业资源。

落实流域水资源管理措施,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切实强化流域灌区取水管理;加强对湿地公园的管理和监测。

3.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面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爆破粉尘、混凝土系统粉尘以及机械和车辆排放的燃油尾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爆破点集中洒水;干燥天气施工时增加洒水频率;运输物料时采取遮盖和密闭措施;加强施工区路面养护,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控制车速,定期降尘洒水。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的固定连续声源噪声、交通噪声等。采取的措施为: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机械设备养护。尽量选用低噪声车辆,加强车辆维修养护,控制车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护。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本工程规划弃渣场1处,堆渣层层压实,采取护坡措施,施工过程中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

6.本项目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有炸药、油料运输过程事故风险;运行期挤占生态用水的风险。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油料及炸药就近购买,专车运输,按有关部门管理规定控制运输量;运行期间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保证工程生态基流制度落到实处;开展水文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6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略) 西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南

阿拉山口 (略)

新疆祥达 (略)

项目建设2台3t/d的医疗垃圾热解焚烧炉(1用1备),建设焚烧车间及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劳动定员21人,年工作天数330d,每隔3天运行一次,焚烧炉共运行110d,每次运行16h。

项目总投资为8015.78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28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59%。

1.废气:热解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急冷+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布袋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冷藏暂存间废气采用封闭、微负压操作,经风机收集后进入二燃室焚烧,在二燃室停止运行情况下,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烟气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中表4标准限值。硫化氢、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冷藏暂存间废气、储料仓粉尘、炉渣间贮存粉尘、飞灰固化粉尘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硫化氢、氨,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加盖密闭,加强绿化等措施,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硫化氢、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能力5立方米/日,采用“格栅+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砂滤池+消毒池”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后,进入废水暂存罐内(容积25立方米),定期拉运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焚烧炉、空压机、风机及运输车辆的噪声,通过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治理后噪声污染可降至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炉渣(属于HW18类危险废物)、飞灰(属于HW18类危险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处置过程环节豁免,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送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检测不合格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滤袋(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属于HW18类危险废物)、脱酸废渣(属于HW18类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属于HW18类危险废物)、废转运箱、废劳保用品(属于HW01类危险废物),进入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②一般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 (略) 垃圾填埋场处理。

5.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主要为油类物质(轻柴油)、医疗废物和二氧化氯,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性物质和医疗废物运输、暂存发生泄漏以及设施故障引发爆炸等事故对区域环境质量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为:医疗废物卸料场地、贮存间等设施的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等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厂区周边设2.5米高的围墙与周围环境隔离;加强转运车维护,设置专用警示标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设置烟气自动报警系统;新建事故池(有效容积40立方米),用于事故状态下及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水收集,收集废水待事故排除后重新返回处理,严禁不达标废水排放;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昌吉白杨河矿区小甘沟煤矿

项目位于呼图壁县南西225°方位60km。行政区划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管辖。

呼图壁县煤炭 (略) 小甘沟煤矿

新疆煤 (略)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设计煤炭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井田面积5.768km2,服务年限57.3a,采用主、副斜井开拓。

该煤矿建设内容主要有:主斜井、副斜井、斜风井、运输巷道组成的井下开拓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输系统;辅助、办公项目有:器材库、制氮车间、空压机房、绞车房、房机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给水系统、矿井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锅炉房等。本矿井规划在煤矿工业场地建设配套选煤厂,选煤厂洗选规模为150万吨/年。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对于矿井原有采矿证范围内分布的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区,要求划定为限采区,面积为0.2294平方公里。要求该区域控制开采煤量,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分布区域地面以下80米范围内留设垂直保护煤柱禁止开采;在限采区域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矸石不出井,根据井下采空区的分布情况,进行开采工作面充填作业,防止采空区下沉对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造成影响;对采矿证范围内分布的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区建立地表岩移及生态监测机制,对林木生长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形成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林木生长的生态专题报告,如发生林木生长异常,需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恢复、治理,确保不对地表林地造成影响。②矿井成立地测科,对地下水监测、对井下采空区对应的地表进行地形变化进行重点观测,及时圈定地形变化范围,完善周围的截排洪工程。③在人员活动比较集中的办公区、生活区等功能区进行人工绿化,生态工程主要以美化环境、防尘降噪为主要目标,选择生长快、枝叶繁茂、造型优美的绿化树种、灌木植物和草本植物,优化工人的工作环境。工业场地绿化率达到20%。④采用裂缝添堵、矸石回填、土壤覆盖和种植绿化植被等措施进行沉陷治理,对地下采空区及时监测记录,对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的范围边界设立警示牌及埋设铁丝围栏,严禁人员进入;在交通便利,有人出没地、道路岔口、沉陷区四周界线设置警示牌,对尚未治理的沉陷区域设置告示牌。⑤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主斜井设置法罗力电加热蒸汽锅炉WDR2-1.0M一台,WDR0.7-1.0/95/70/法罗力电加热热水锅炉一台。副斜井设置法罗力电加热热水锅炉WDR2.8-1.0/95/70一台及法罗力电加热蒸汽锅炉WDR2-1.0M一台。在工业场地设储煤仓总容积为6000吨,6个直径为8米的圆筒仓,筒仓高20米。主要采取防治措施为:原煤由皮带运输机运输出主井口时,直接采用封闭输煤廊道输送至储煤场,原煤的装卸均在封闭式储煤场中进行,转载点等易产生煤尘的工作环节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针对运输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在煤炭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并采取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道路做好硬化和养护工作,同时采取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有效控制并降低煤炭的运输扬尘污染影响。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矿井正常涌水量3584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产生量188立方米/日。矿井水排入规模为200立方米/小时的矿井水处理站,拟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净化工艺,出水目标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要求,处理后用于生产降尘洒水、防火灌浆等,多余矿井水前期用于矿区东侧荒山生态绿化,矿井工业场地东北侧约1.35km处荒地,建防渗水池一座,池容V=1万m3,后期《呼图壁县南部山区煤矿排水工程》建成后,输送至下游新建的黑娃山中水库,部分回用于生态林绿化,部分回用于呼图壁大丰镇工业园区及呼图壁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呼图壁县南部山区煤矿中水输水项目由输水管线及末端中水蓄水水库组成。工程主要任务为将12家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水通过新建排水管道及泵站、调节池、减压池、集水池等附属调节建筑物进行汇集并集中向下游输送,输送至项目区北侧拟建黑娃山水库后部分回用于生态林绿化,部分回用于呼图壁大丰镇工业园区及呼图壁工业园区工业用水。生活污水排入规模为20立方米/小时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包括格栅井、事故调节池、净化车间、污泥池、清水池等构筑物组成,清水池既为回用水的蓄水池。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净化污水全部用于黄泥灌浆,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逐渐衰减。并且施工期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随之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矿井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的汽车;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提升机房、主厂房、污水处理站、水泵房、通风机房、空压机房等均安装隔声门窗,空压机、矿井通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安装隔声、消声等设施。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良好、合理的工作状态。经预测和类比分析,本工程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矿井掘进矸石部分用于回填井下采空区及废弃巷道,部分外售至大唐呼 (略) 热电厂作为发电燃料进行综合利用,同时在不能外售和充填利用情况下填埋矿区北侧约60公里处五工台镇一处露天采坑(露天采坑回填需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生活垃圾159吨/年,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至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275吨/年,全部混入产品煤一同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15吨/年,经脱水干化含水率<60%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约1.6吨/年,检修过程中设备废机油由检修单位和人员集中收集,运行设备落地废机油由当值人员集中收集,临时存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蓄电池电机车更换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的废物类别为HW31,废蓄电池产生量约为0.3t/a,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锅炉房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3,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按危废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收运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台账。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本工程危险物质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及维修过程中需要的油类物质和产生废油类物质,本工程油脂库库容为4吨,危险废物暂存间库容约为2吨,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环评单位调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油脂库内油类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类,风险事故为油类物质泄漏或发生火灾或爆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的环境风险。

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油脂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漏油品外流。矿井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建设矿井水防渗收集池715立方米、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405立方米;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新疆昌吉白杨河矿区西沟煤矿

矿井位于呼图壁县城西南75km,行政区划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管辖。

呼图壁县 (略)

新疆煤 (略)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设计煤炭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井田面积10.647km2,服务年限112.31a,采用主、副斜井开拓。

该煤矿建设内容主要有:主斜井、副斜井、斜风井、运输巷道组成的井下开拓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输系统;辅助、办公项目有:器材库、制氮车间、空压机房、绞车房、房机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给水系统、矿井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锅炉房等。本矿井规划在煤矿工业场地建设配套选煤厂,选煤厂洗选规模为120万吨/年。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天保工程林生态保护措施:对于矿井原有采矿证范围内分布的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乔木林地划定为限采区,面积为3.901km2,采取控制开采煤量、在保护区域内天保工程区中的乔木林地分布区域地面以下150 m范围内留设垂直保护煤柱禁止开采、开采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矸石不出井进行开采工作面充填作业,防止采空区下沉对林地造成影响;对于矿井原有采矿证范围外分布的呼图壁林场天保工程区乔木林地,全部划定为禁采区。禁采区保护煤柱与开采区之间留设煤柱宽度为20m,防止煤炭开采对林木造成影响。禁采区面积为1.489km2,禁采区内煤炭资源量为40.835Mt。②矿井成立地测科,对地下水监测、对井下采空区对应的地表进行地形变化进行重点观测,及时圈定地形变化范围,完善周围的截排洪工程。③在人员活动比较集中的办公区、生活区等功能区进行人工绿化,生态工程主要以美化环境、防尘降噪为主要目标,选择生长快、枝叶繁茂、造型优美的绿化树种、灌木植物和草本植物,优化工人的工作环境。工业场地绿化率达到20%。④采用裂缝添堵、矸石回填、土壤覆盖和种植绿化植被等措施进行沉陷治理,对地下采空区及时监测记录,对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的范围边界设立警示牌及埋设铁丝围栏,严禁人员进入;在交通便利,有人出没地、道路岔口、沉陷区四周界线设置警示牌,对尚未治理的沉陷区域设置告示牌。⑤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采用相变储能供热机组设备进行供热,无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排放。工业场地设井口房至选煤厂全封闭输煤走廊,建有封闭式筒仓储煤,产品煤及洗选矸石均进入筒仓;转载点、运输道路等采用洒水车及洒水管线进行洒水防尘,运输车辆采用专用封闭运输箱进行运输,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煤尘污染物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矿井井下正常排水量3072m3/d,生活污水产生量178m3/d。矿井水处理站设计规模Q=1380m3/h,拟采用(予沉→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扩、改)建煤矿表1、表2标准限值,同时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要求,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降尘及生产,多余矿井水近期全部统一输送至项目区北侧6.8km处储水池作为生态绿化用水,后期《呼图壁县南部山区煤矿排水工程》建成后全部统一输送至下游新建的黑娃山中水水库后部分回用于生态林绿化,部分回用于呼图壁大丰镇工业园区及呼图壁工业园区工业用水。本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5m3/h,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回用于井下防火灌浆。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逐渐衰减。并且施工期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随之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矿井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的汽车;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提升机房、主厂房、污水处理站、水泵房、通风机房、空压机房等均安装隔声门窗,空压机、矿井通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安装隔声、消声等设施。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良好、合理的工作状态。经预测和类比分析,本工程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矸石共计2.4万t/a,矸石浸出实验结果表明,矸石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营期矸石部分用于回填井下采空区及废弃巷道,部分外售至大唐呼 (略) 热电厂作为发电燃料进行综合利用;②生活垃圾174t/a,经收集后运往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该填埋场目前运行正常,可满足矿区处理要求;③矿井水处理系统煤泥257t/a,主要成分为煤泥,与煤泥掺混后一起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活性污泥9.6t/a,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④废机油和废润滑油0.30t/a(HW08),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根据环评单位调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油脂库内油类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类,风险事故为油类物质泄漏或发生火灾或爆炸,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的环境风险。

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油脂库内设有防治流体流散的设施和集油(水)坑,地面按5‰坡度破集油坑,室内地面较大门下口低0.1m,地面为防火混凝土地面,门、窗采用防火门窗,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8m;②生活污水处理站外设置生活污水事故池,容积为200m3;③设置有矿井水事故池,容量为1500m3,可以容纳24h的矿井涌水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4

国能新疆 (略) 准东露天煤矿2600万吨/年产能核定

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北110公里处,行政隶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

国能新疆 (略)

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矿田面积约40.0785km2。设计剩余可采储量约17.74亿吨,服务年限62.04年。可采煤层4层(B11、B12、B2′和B2煤层),可采厚度2.79m~54.38m。各煤层均为特低-中灰分、低硫、中高-高挥发分、特低-低磷、高热值的31号不粘煤,(局部为长焰煤),是优质的火力发电、气化用煤、工业锅炉用煤及民用煤。本项目在原有2000万t/a露天工程基础上扩建,采掘场、排土场、破碎筛分站、机修厂、组装场地、行政福利设施等均利用现有工程。地面生产系统二系统工程(新准环评〔2021〕08号)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新准环评〔2021〕25号),均已单独立项,单独环评。本次产能核增工程新增投资23673.4万元,环保投资4805万元,环保工程投资占产能新增投资的20.3%。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态整治措施:对裸露地表采用沙障和洒水碾压的方式,防治土壤沙化;外排土场建设挡土围梗及排水沟,内排土场形成的平台进行平整并设围梗及挡土围堰。煤炭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土地复垦计划“边开采边恢复”,将剥离的表土进行单独存放,用于内、外排土场的生态恢复。开采作业区的范围边界设立警示牌及埋设铁丝围栏,严禁人员进入;拆除矿区内不利于野生动物迁徙活动的围栏;加强野生动物监测工作,建立常效生态监测机制;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有关法律的认识。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采用新疆准东华电五彩湾电厂余热供暖,无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采掘场扬尘、坑下破碎粉尘、筛分粉尘、输送系统扬尘、排土场扬尘和运输扬尘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采掘场采用微差爆破,排土场边坡和平台压实、洒水;坑口破碎站采用长袋离线脉冲除尘器,筛分车间封闭设置,车间顶层设置湿式除尘器;原煤、产品煤贮存采用封闭式仓储结构,辅助生产工业场地煤炭运输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在运输皮带的机头机尾和原煤转载点处安装喷雾降尘系统;对运输道路实施硬化,道路两侧绿化,并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同时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运输扬尘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污染物浓度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地表水:开采期水污染源为矿坑排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全部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矿坑排水量877立方米/天,辅助生产工业场地已建1座处理规模60立方米/小时矿坑水处理站,采用“聚集沉降+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出水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采煤废水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可满足《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防尘洒水用水水质标准,作为地面生产系统冲洗、采掘场、排土场及道路洒水等全部综合利用。辅助生产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6立方米/天,已建1座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小时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出水可满足《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防尘洒水用水水质标准,作为采掘场、排土场及道路洒水等全部综合利用。行政福利区场地生活污水依托新疆准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用于Z917沿线的道路洒水降尘和两侧植被绿化。重点防渗区油脂库、危废暂存间等,地面防渗达到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的要求。一般防渗区生活污水调节池、矿坑水调节池、污水管网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等,地面防渗达到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8厘米/秒的要求。

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敏感目标分布,无具有供水意义含水层。项目区地下水流向为东北向西南。矿田内主要有第四系透水不含水层、白垩系下统吐谷鲁群弱含水层、侏罗系中—上统石树沟群裂隙孔隙弱含水层、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裂隙孔隙弱含水层、侏罗系下统三工河组相对隔水层及烧变岩裂隙孔隙透水不含水层。严格落实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新钻1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在辅助工业场地西南1公里处设1个白垩系下统吐谷鲁群裂隙孔隙潜水含水层监测点,监测地下水水位、水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4.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露天开采后进行土地复垦,不会引起土壤盐渍化。本项目开采区不排放酸碱污染物,不会导致土壤酸化或碱化。工业场地按要求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鼓风机及各类泵机等,其噪声源强为90~100分贝,经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辅助生产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6.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次改扩建剥离物产生量为78Mm3/a,剥离物浸出实验结果表明,属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运至内外排土场处置;矿坑水处理站煤泥量约86.82吨/年,压滤水分后作为末煤掺入原煤出售;生活垃圾量约104吨/年,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量约7.52吨/年,用于辅助生产工业场地和道路绿化;保养设备产生废润滑油、机械设备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7.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储存量约为20t润滑油库和10t危废暂存库(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后产生的废矿物油)。矿坑水与生活污水事故外排一般不涉及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质。不涉及重大危险源。环评提出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23)要求建设,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达到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和处置。准东露天矿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7月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针对主要风险源采取人工巡检、建立台账和定期检修维护等管理措施,基本能做到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5

国家能源集团 (略) 托克逊县黑山露天煤矿1300万吨/年产能核定项目

项目位于托克逊县西北约90km处,北 (略) 中心城区约65km。

国能新疆托 (略)

新疆水木 (略)

本项目为产能核定项目,矿田面积约48.1299km2,行政隶属托克逊县管辖。设计可采原煤量1115.79兆吨,服务年限63.68年。主要可采煤层9层(自上至下分别为 6、7、8、9、11、12-1、12-2、13-1、13-2 号煤层),煤层平均总厚度 102.29m。各煤层除个别见煤点外一般平均值全硫(St.d):12-2、13-1、13-2 煤为 0.38%~0.46%,属特低硫煤,6、7、8、9、11、12-1 煤为 0.55%~0.85%,属低硫煤,是优质的气化、中低温干馏、建材、电力等用煤。本项目在原有1000万t/a,产能核定1300万t/a,本次依托的现有设施有:采掘场、外排土场、地面剥离生产系统、地面防排水工程、东部工业场地、西部工业场地、供热工程、供配电及通讯、给排水工程、行政福利区、地面运输等内容。露天矿划分为4个采区,即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本项目总投资约*.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2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采掘场扬尘治理措施:采掘场粉尘主要产生在土岩剥离作业与毛煤作业生产过程中,主要产尘环节有:岩石与煤层穿孔起尘、爆破起尘、土岩与毛煤装载起尘、土岩与毛煤运输过程中起尘、物料倾卸起尘、转载起尘等。由于采掘场距离地面较深,采掘场剥离、采煤、爆破、转载、破碎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很难扩散到坑外大气环境中,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但作业场所粉尘污染相对较重。为减少作业场的粉尘污染,保护采煤工人的身体健康,可采用如下措施:

①钻机在穿孔时要破碎大量岩石,是产生粉尘强度最大的污染源之一。为降低钻机工作点及其周围空气中的含尘量,采用湿法抑尘装置,可使空气中的含尘量降到 5mg/m3以下。

②露天开采爆破时将有大量的粉尘由地面腾空而起悬浮于空气中,使空气中的含尘量严重超标,为减少爆破时粉尘的产生量,除采用合理的炮孔网度、微差爆破与空气柱间隔装药以外,还需采用炮孔的堵封,对预爆区洒水预湿,国内外的经验表明,预湿的捕尘效率可达 61~83%。

③电铲挖掘产尘采用专门的捕尘措施。一般是采用水枪、洒水器或给岩体注水的方法,如果物料的湿度达到临界值,挖掘时的产尘量很少,可使工作面附近空气的含尘量从 10~15mg/m3降到 2.5mg/m3以下。为减少推土机和铲运机作业时的产尘量可用自行式水枪装置给矿岩洒水。

④铲斗往汽车卸装时的产尘量主要随着降落高度升高、湿度的减少而显著的增加,因此减少这一生产过程产尘量的基本作法是:尽量减少卸装的高度,增大物料的湿度。采取这样的措施后,可使附近空气中的含尘浓度由 18mg/m3下降到 3mg/m3。

排土场扬尘治理措施:外排土场堆积的剥离物在风的作用下会大量起尘,是矿区最大的粉尘污染源。为减轻其对大气环境和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对排土场道路和卸料作业加强洒水降尘,同时对排弃的剥离物应及时碾压。

对于堆放已经稳定的边坡应及时地进行复垦,植树、种草以固定剥离物的表面层,减少起尘。

地面生产系统粉尘治理

地面生产系统包括卸载平台及破碎站、带式输送机等,卸载平台及破碎站均位于采掘场内。地面生产系统粉尘主要来自煤炭破碎、装卸及转载等生产环节,主要为煤粉尘。

生产系统粉尘的防治措施:破碎站和卸载平台设置喷雾洒水设施;原煤直接经带式输送机送至露天矿配套选煤厂,带式输送机均为封闭走廊,各转载点及落煤点设有喷雾洒水措施,保证无组织排放周界浓度不高于1.0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

道路扬尘防治措施:黑山露天矿煤炭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针对公路运输扬尘污染,评价提成如下防治措施:

①加强对道路的维护,保证其路面处于完好状态,平整完好的路面可以大大减少汽车尾气和扬尘量;

②运煤车辆采用篷布、苫盖等覆盖,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物料遗落,从源头控制交通扬尘;

③出厂车辆需进行轮胎清洗;

④配备洒水降尘装置,矿区路面定时洒水降尘;

⑤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通过村庄等声敏感点时禁止鸣笛。

煤层防自燃措施:黑山露天矿地处大*干旱荒漠气候区,年平均降水量106毫米,年蒸发量1202-2382mm, 根据可研资料,区内各煤层需要采取防自燃措施。根据经验,露天矿开采时极易发生边帮煤层自燃现象,夏季必须对边帮洒水。采掘工作面防自燃给水及消防给水由矿坑水处理站V=2×500m3生产消防水池保证,管路沿检修路敷设,管径为DN200mm。露天矿防灭火供水系统负责敷设至采坑边界,坑下采用消防水带进行洒水,防止煤自燃。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扬尘污染环境影响,矿区周围颗粒物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地表水: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为矿坑涌水和生产生活污水。正常情况下矿坑排水量2300立方米/天。利用现有西部工业场地1座矿坑水处理站,水处理的规模按15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预沉+高效旋流分离+过滤,处理后的矿坑水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采煤废水排放限值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露天矿生产用水和地面洒水,不外排。本矿生活污水主要来自行政、居住及公共建筑,锅炉房也有少量排水,经估算矿区采暖期生活污水为592.346m3/d,非采暖期生产生活污为573.146m3/d。

本次产能核增在西部工业场地新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格栅-调节池—组合式生物池-沉淀池-过滤-消毒)设施,以新带老替换掉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西部工业场地和外包驻地的生产、生活污水;在东部工业场地利用现有的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初沉池+调节池+A/O+反应池+二沉池+多介质过滤+消毒”,用于处理东部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东、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略) 绿化、道路浇洒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露天矿绿化和生产降尘洒水。

矿区设置250立方米矿井涌水事故池,每个污水处理站设置1座100立方米生活污水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污)水;设置1座容积16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

地下水:根据《报告书》内容,本项目引用的矿区范围内的岩土剥离物浸出液(水浸)各项分析指标均远远小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58.3-2007)中的各项指标,而且剥离物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同时各项分析指标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规定限值,并且pH值在6~9之间,露天煤矿剥离物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针对排土场,评价要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I类区要求进行建设,应采用改性压实类黏土夯实,黏土厚度不小于0.75m,渗透系数不小于1.0×10-5cm/s。排土场的剥离物淋溶液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报告书》提出,按要求对工业场地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西部工业场地的油脂库、危废暂存间等,防渗技术要求为至少 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8厘米/秒),或采用 2毫米厚的高密度聚*烯作为基础防渗,渗透系数≤10-10立方米/秒,高密度聚*烯层之上进行覆土、硬化,采用混凝土铺砌地面,地面耐腐蚀且表面无裂缝。一般防渗区包括:生活污水调节池、矿井水调节池、事故水池、污水管网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等,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米,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

3.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占地土壤类型为土壤类型为栗钙土和棕钙土。土壤环境现状监测数据表明,工业场地、排土场内监测点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矿田开采区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业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16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标准;工业场地、排土场外上下游监测点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业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168-5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标准,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噪声源主要是采掘、排土过程中大型机械设备,运输、爆破;工业场地内水泵房、综合维修车间等煤炭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工业场地各种噪声源均采取了总平面布置及绿化降噪措施;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隔声性能良好的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各类设备设置减振基础;泵进出口连接管采用柔性连接方式等消声、吸声和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对采掘场、排土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定期检修,控制爆破时段等声源控制措施。经预测和类比分析,工业场地、采掘场、排土场厂界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类功能区限值要求。管委会综合楼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产生于本矿配套的选煤厂,产生量为13万t/a,外售电厂发电,选煤厂已单独环评,故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矿井水处理站煤泥量约81.4吨/年,压滤水分后作为掺入末煤中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量约61.5吨/年,用于用于排土场复垦或场区绿化;生活垃圾量约1336.5吨/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矿区管委会统一安排运至矿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最终拉运至托克逊县垃圾处理场处置;机修的废机油量约65吨/年,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08、代码:900-214-08),暂存于新建的危废储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6.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采掘场挖损、外排土压占土地和地面设施占地引发的生态破坏。项目达产时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占地类型多为采矿用地。

表土剥离并单独贮存;开采过程中,将剥离出的泥岩单独筛选收集,后期用于排土场生态恢复用土。

排土场采取先拦后弃,即在排土场外围先修筑挡土围梗,然后在围梗内弃土,以减轻排土对周边的扰动。减少外排土场扬尘对工业场地的影响,应在外排土场边缘对部分边坡坡脚处采用剥离的块石进行压盖措施,并在外排土场的四周垒建挡土围堰,围埂高1.0m。在露天采掘场内设置集水池,并随采掘推进相应移设。集水池沿非工作帮布设排水管路排出采掘场内积水;沿露天采掘场外围30米设置围栏、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露天采场;采矿过程中按设计要求开挖采场边坡,禁止超过设计边坡稳定角,控制好台阶帮坡角和最终帮坡角,避免无序施工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尽量减少爆破震动和机械碾压对采场边坡的影响,对采掘场边坡出现松动的块石或出现崩塌的岩块,应及时采取人工排除行动;随时监测各帮边坡稳定性;严格建立巡视制度,每天对内排土场边坡进行人工巡视,对坡体出现松动的坡体,应及时采取人工排除行动,随时监测边坡稳定性;针对项目区干旱、少雨、多风的气候特点以及外排土场所处的地理位置状况,对整个排土场定期进行洒水,使得外排土场表土层形成板结保护层,以防止水土流失;为减少排土场坡面水土流失,在排土场部分边坡坡脚处采用剥离的块石进行压盖;排土场堆高达到设计标高后,堆土平台进行机械碾压使其结皮。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7.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油脂库及危废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漏油品外流。

矿坑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矿区设置250立方米矿井涌水事故池,东部、西部工业场地每个生活污水处理站设置1座100立方米生活污水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污)水;设置1座容积16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针对主要风险源采取人工巡检、建立台账和定期检修维护等管理措施,基本能做到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6

国网 (略) 大南湖二号露天煤矿(10.0Mt/a核增至13.0Mt/a)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 (略) 伊州区南湖乡

国网 (略)

中煤科工集团武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矿田面积约40.5177km2,行政隶 (略) 伊州区南湖乡管辖。可采储量1513.1629Mt,平均剥采比4.95m3/t,原生产规模10.0Mt/a,服务年限141.8a,分四个采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主要可采煤层21层,可采煤层总厚度55m。各煤层总体以不具粘结性的长焰煤为主,其次为褐煤、不粘煤。煤质以较高水分为主,特低灰~低灰,高挥发分,特低硫~低硫,特低磷~低磷,较低软化温度灰,中高~高发热量,低~较低热稳定性,煤化学反应性强、弱结渣性、易磨,可作为优质的火力发电、气化用煤、工业锅炉用煤及民用煤。本项目建设规模由10.0Mt/a核增至13.0Mt/a,其中采掘场、外排土场、地面生产系统、外包基地、工业场地、观礼台及生活设施等依托现有工程。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增内排土场,扩建生产用水供水设施、新建危险废物库房、端帮皮带运输机延长和一级破碎站迁移。本次产能核增项目新增投资7991万元,环保投资336万元,环保投资占产能新增投资的4.2%。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为进一步减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大南湖二号露天矿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需整改以下内容:①外包单位在采、运、排等各个工作环节的作用中会产生大量粉尘,要严格遵守定时洒水制度,加强管理,配备专人进行洒水作业,防止产生扬尘。②外包场地要及时进行硬化和绿化,减少扬尘的产生。③机修区对场地地面和道路进行平整和火烧石压盖,减少扬尘的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污染物浓度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地表水:本项目开采期水污染源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标准,同时也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中绿化、道路洒水标准,可用于洒水降尘和冲洗车辆,不外排,处理措施可行,故生产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次产能核增工程实施后,劳动定员有一定增加,生活污水处理站仍利用现有工程,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可以满足劳动定员增加后的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本项目现有处理工艺可以满足相应要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和排土场抑尘洒水,不外排。现有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可行,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地下水:①污废水积极开展综合利用。污废水资源化是污染物源头控制的重要手段。废水资源化,变废为利,一水多用。积极开展污废水综合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也是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本项目生产期间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等进行处理后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实现污废水不外排,可以有效保护地下水。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修理维护期间避免污水外排,造成二次污染。②工业场地实施分区防渗,对污废水处理设施均考虑采取防渗处理,从源头阻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③合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固废乱堆乱放造成渗滤液影响地下水。生活垃圾禁止乱堆乱放,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收集 (略) 伊州区环境卫生中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安全处置;生产废水处理后污泥经浓缩脱水后与产品煤运至电厂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污泥与纳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④环评要求II火烧区、III火烧区留设保护煤柱,II火烧区煤柱范围应确保标高+405以下台阶与II火烧区边界距离大于100m;III火烧区煤柱范围应确保标高+407以下台阶与III火烧区边界距离大于100m;避免煤炭开采对II火烧区、Ⅲ号火烧区地下水含水层造成破坏。

3.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开采区剥离和排土场排土前优先对表土进行单独剥离,并妥善保存,保留其肥力,表土用于后续土地复垦覆土。表土剥离后对排土场进行碾压夯实后再行排土。排土结束后,及时对排土场进行火烧石压盖复垦。②对排土场周边采取拦挡措施,坡面控制侵蚀,施工与排土过程中按照规范执行,防止随意碾压。③排土场根据排土进度以及生态恢复进行土壤跟踪监测,监测频率不少于1次/3年。④工业场地均需设置地面防渗措施,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士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和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这些区域的地面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渗处理,以达到各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防止污染下渗造成土壤污染。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业场地内的噪声源主要来自筛分破碎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这些设备噪声源大部分是宽频带并且都是固定噪声源,且均在密闭厂房内,已采取了相应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降噪措施。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且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主要进行产能核增,新增少量设备,不进行工程建筑等施工建设,建设期设备安装产生的少量固废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露天煤炭开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土岩剥离物、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以及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废铅酸蓄电池。土岩剥离物运至外排土场处置,2022年开始内排,2026年实现全部内排;生产废水处理污泥掺入煤中运往电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各场地内设置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 (略) 伊州区环境卫生中心清运;废矿物油、废油桶、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后分类存储于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态整治措施:①外排土场区,外排土平台、边坡使用破碎后的火烧石进行压盖,及时分层碾压、洒水,使表面固化。经计算,火烧石的量完全能满足对外排土场及道路进行压盖。②工业场地等其他设施建设区,工业场地开展了小范围种植柽柳开展局部生态环境重建试验。从前期试验来看,在有生产、生活污水的地方,植被生长较好。③戈壁砾幕层恢复,砾幕层恢复采用火烧区剥离的火烧石覆盖-洒水的方式,可以极大的恢复原始地貌,使矿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定要遵循以水定绿化面积的原则,根据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的排放量确定绿化面积;根据前期进行生态重建试验确定的物种进行种植。在没有水源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新鲜水进行厂区绿化,地面以破碎后的火烧石压覆即可。

7.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①油类物质事故性的泄漏可能渗入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从而对油脂库及危废暂存间周边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油脂库地面采用防渗处理,泄漏后经导流槽及时收集不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②油品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风险,油脂库火灾爆炸几率较小,在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危害程度是可以控制的,油脂库的火灾爆炸风险是可以接受的。③外排土场滑坡风险。

主要防治措施:

①油脂库储存油品和危废暂存间危废应分类分区存放。②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③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内设有防治流体流散的设施和集油(水)坑,地面按5‰坡度设集油坑。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为*类。④设立标志,加强巡检,防止人为破坏。要提髙操作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风险的发生,确保油脂库及危废暂存间的正常运行。⑤配备专门的应急器材,在出现事故等导致泄漏时,可以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影响范围。⑥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排土计划进行排土,监控排土量,加强碾压及边坡控制。加强排土场地质勘查精度,排土设计发生变化时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对排土场稳定性重新评估并出具专业意见。⑦建立排土场监理和监控制度,建立排土场边坡岩移监测预警系统,对排土场边坡进行长期监控,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灾害发生,建立一套排土场滑坡应急方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制定不同的应急措施。⑧在排土场附近设立警示标志牌,禁止在排土场周围300m范围活动。本项目已修编《大南湖二号露天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申请备案,如果发生泄漏,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配合整体救援行动,控制影响污染程度,将环境影响及损失降至最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7

西部 (略) 冶炼厂工艺升级和浸出渣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

位于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A区

西部 (略)

新疆恒升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改造原沸腾焙烧车间;新建焙砂仓系统;其他设备及生活设施全部利旧,技改后仅焙烧和制酸工序继续运行,提金炼金工序全部停用。本项目处理混合金精矿49700吨/年,搭配处理浸出渣16300吨/年。主要产品为金焙砂45635.68吨/年、硫酸36716吨/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运行时间330天,7920小时。项目总投资161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3%。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焙砂仓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焙烧烟气经收尘(表冷+旋风除尘+电收尘)+制酸+钠法脱硫+电除雾处理后通过60m米高排气筒排放。

对于无组织废气,主要采取的措施有:焙烧炉进料口等均设置集气罩,保持烟气收集系统微负压,对进出料时逸出的废气进行收集。粉状物料运输采取密闭措施,带式输送机的受料点、卸料点采取喷雾等抑尘措施。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粉状物料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等。在采取控制措施后,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含酸废水和车间循环排污水。含酸废水产生量约126立方米/天,循环排污水113立方米/天。含酸废水在车间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回水槽进入厂区回用水系统,不外排,循环排污水通过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焙烧车间、制酸车间、罐区、事故应急池、输送管线、危废暂存间已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了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6.0米,K≤1×10-7厘米/秒。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振动筛、空压机、风机等。经预测,项目区场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主要采取的措施有:风机、空压机等强噪声设备分别置于风机房和空压机房内。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强化生产管理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收尘灰(约12928.86吨/年),收集后和产品金焙砂一起外售 (略) 进行后续提金。

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水中和渣(HW48)(约3848吨/年),滤渣暂存于厂区临时堆渣场,定期拉运至配套尾矿库暂存,并现浇混凝土封闭,废钒触媒(HW49)产生量约8吨/5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本工程环境风险及措施主要包括: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硫酸、三氧化硫、二氧化硫、柴油等,最大可信事故为危险物质泄漏及衍生事故。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总图布置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建设。项目区内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装置区、储罐区、污水收集管线等污染区采取重点防渗;安装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报警装置。依托现有300立方米事故水池和3600立方米硫酸事故池。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8

库车 (略) 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类别项目

(略)

库车 (略)

乌鲁木齐湘永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是利用 (略) 现有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对“库车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工业废物项目”现有工程增加危废处置类别,本项目实施后,处置危险废物共计35大类,413小类,并对部分危废处置量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全厂危废处置总量10万吨/年保持不变,其中液态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1万吨/年、固态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4万吨/年、半固态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5万吨/年。本项目所有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本次无新建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水泥窑焚烧系统、接收贮存系统、入窑进料系统等;辅助工程包括分析化验室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程。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有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本次不新增建设内容,不涉及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烧成系统窑尾烟气、危废贮存库和危废预处理车间废气。其中,窑尾烟气依托现有窑尾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急冷+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09米高烟囱排放;危废贮存库和危废预处理车间废气微负压收集经管道入窑焚烧处置;回转窑停窑检修、停产期间,危废贮存库和危废预处理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至袋式除尘器+光触媒装置处理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产生生活污水,运营期不新增生产废水。

项目依托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贮存库、危废预处理车间、污水收集系统、应急事故池等,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为入窑输送系统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利用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噪声源。依托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将声源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利用围墙、绿化带等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包装物20吨/年(属HW49类危险废物)、危废预处理滤渣20吨/年(属HW49类危险废物)、污水收集池污泥0.6吨/年(属HW49类危险废物)、化验废物0.35吨/年(属HW49类危险废物),以上危废按照固态入窑危废的预处理方式预处理后投入水泥窑焚烧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9

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阿然保泰水库工程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水利服务总站

黄河勘测规 (略)

本工程主要由首部取水口、引水管道、调节水库、供水管道等组成,水库总库容为403万m3,兴利库容336.6万m3。首部取水口溢流堰堰顶高程3313.00m;引水管道总长2830m;新建3条供水管道。设计水平年与现状引水工程共同满足辛滚沟流域灌区1.65万亩灌区用水需求、县城及周边灌区附近村镇用水需求,工程等别为Ⅳ等小(1)型。

本工程采用挖填平衡的成库方案,砂砾石料场位于水库工程处,混凝土骨料外购;工程布置弃渣场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业主营地(工程管理区)1处;施工道路总长约6.3km。

1.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含油废水等。采用中和沉淀法对混凝土拌和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小型隔油池对含油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采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对临时生产生活区和业主营地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均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夏季用于管理区绿化,冬季蓄存。

2.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明确施工范围,挂牌标记;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做好施工期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区扰动地表进行恢复、绿化;对工程区内可能受影响的重要物种提出避让保护、迁地保护、采种扩繁等保护措施。规划好施工方式和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

严禁施工废污水入河,禁止捕捞鱼类;补充鱼类资源;落实水生生态监测工作;优化水生生态保护措施的后续设计;加强渔政管理,保护渔业资源。

落实流域水资源管理措施,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切实强化流域灌区取水管理;加强对湿地公园的管理和监测。

3.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面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爆破粉尘、混凝土系统粉尘以及机械和车辆排放的燃油尾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对爆破点集中洒水;干燥天气施工时增加洒水频率;运输物料时采取遮盖和密闭措施;加强施工区路面养护,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控制车速,定期降尘洒水。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的固定连续声源噪声、交通噪声等。采取的措施为: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机械设备养护。尽量选用低噪声车辆,加强车辆维修养护,控制车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护。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本工程规划弃渣场1处,堆渣层层压实,采取护坡措施,施工过程中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

6.本项目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有炸药、油料运输过程事故风险;运行期挤占生态用水的风险。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油料及炸药就近购买,专车运输,按有关部门管理规定控制运输量;运行期间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保证工程生态基流制度落到实处;开展水文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