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黄龙路地下停车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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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黄龙路地下停车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提请审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黄龙路地下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件及附件已收悉。2023年6月9日,我单位组织专家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黄龙路地下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编。经审查,同意该项目的可行性方案,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黄龙路地下停车场项目。
项目代码:2306-*-04-01-*
二、项目建设地址 长阳县龙舟坪镇黄龙路40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新建二层地下停车场,框剪结构,车位193个,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停车场、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停车场标线、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停车场场顶复土绿化、室外进出道路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999.96万元。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地方自筹( (略) 建设 (略) 出资)。
五、建设工期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六、招投标方案 根据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核准该工程项目采取委托招标形式,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重要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计划投资(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20.17
设 计 83.29
建筑工程 2240.80
安装工程 245.00
主要设备 35.00
重要材料 已计入建安
监 理 53.28
其 它 322.42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6月21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提请审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黄龙路地下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件及附件已收悉。2023年6月9日,我单位组织专家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黄龙路地下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编。经审查,同意该项目的可行性方案,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黄龙路地下停车场项目。
项目代码:2306-*-04-01-*
二、项目建设地址 长阳县龙舟坪镇黄龙路40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新建二层地下停车场,框剪结构,车位193个,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停车场、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停车场标线、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停车场场顶复土绿化、室外进出道路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999.96万元。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地方自筹( (略) 建设 (略) 出资)。
五、建设工期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六、招投标方案 根据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核准该工程项目采取委托招标形式,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重要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计划投资(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20.17
设 计 83.29
建筑工程 2240.80
安装工程 245.00
主要设备 35.00
重要材料 已计入建安
监 理 53.28
其 它 322.42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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