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积石峡航运建设工程首次公示
黄河积石峡航运建设工程首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试行)有关规定,现将黄河积石峡航运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黄河积石峡航运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已建
项目选址:黄丰电站下2km的托坝村开始至积石峡水库大坝
项目概况:
本航运建设工程涉及河段45公里,包括10km自然河段和变动回水段,35km的库区峡谷河段。根据航道建设需要,航道建设规模如下:
护岸工程:采用斜坡式护岸结构,以块石护脚棱体结合生态袋护岸为主。护岸长度1142m,面积1.142hm2,水平投影面积为 0.81hm2。
码头工程:已建设中心码头、清水湾南码头、清水湾北码头和孟达天池码头。
航标工程:设置55座航标。
实际建设周期:2 年 。
项目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7250万元,由省交通厅筹措解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路运输管理局
联系人:苏总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青海智 (略)
联系人:朱风旭
E-mail:*@*q.com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1006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 (略) 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试行)有关规定,现将黄河积石峡航运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黄河积石峡航运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已建
项目选址:黄丰电站下2km的托坝村开始至积石峡水库大坝
项目概况:
本航运建设工程涉及河段45公里,包括10km自然河段和变动回水段,35km的库区峡谷河段。根据航道建设需要,航道建设规模如下:
护岸工程:采用斜坡式护岸结构,以块石护脚棱体结合生态袋护岸为主。护岸长度1142m,面积1.142hm2,水平投影面积为 0.81hm2。
码头工程:已建设中心码头、清水湾南码头、清水湾北码头和孟达天池码头。
航标工程:设置55座航标。
实际建设周期:2 年 。
项目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7250万元,由省交通厅筹措解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路运输管理局
联系人:苏总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青海智 (略)
联系人:朱风旭
E-mail:*@*q.com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1006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 (略) 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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