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盛焱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东莞市盛焱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盛焱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卢屋三联路159号时代智睿科技7栋702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于2018年2 (略) 昱 (略) 编写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3月29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编号:东环建〔2018〕1300号。 同意于 (略) 常平镇桥梓村塘角路24号元创动力C栋1F(中心坐标:北纬22°58′28.7″,东经113°58′49.1″)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50平方米,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年加工生产硅胶制品100万件,主要设备为油压机7台、烤箱2台、混胶机2台、小型冲床2台、裁切机1台、喷砂机1台等。 2020年4月20日,建设单位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12N001W。 2019年4月通过自主验收(验收范围: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交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验收),取得验收小组签注的《 (略)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7月8 (略) 生态环境局验收,《 (略) (略)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东环建【2019】10830号。 现由于生产需要, (略) (略) (建设单位)拟进行迁改扩建(简称“本项目”),迁改扩建内容如下: 1、建设地址由“ (略) 常平镇桥梓村塘角路24号元创动力C栋1F”搬迁至“ (略) 常平镇卢屋三联路159号时代智睿科技7栋702室”。 2、迁改扩建后增加了部分设备(详见表2-3)。 3、有机废气治理工艺由“UV光催化净化”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 4、迁改扩建后硅胶制品增加5万件/年(详见表2-2),并增加了部分原辅料(详见表2-5); 5、增加了喷胶、移印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将混胶、油压成型、烘烤、喷胶、激光打标、移印打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50米)。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常平镇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布置车间。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硅胶边角料、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金刚砂)暂存于一般固废仓(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约6m2),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约6m2),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3-06-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盛焱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卢屋三联路159号时代智睿科技7栋702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于2018年2 (略) 昱 (略) 编写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3月29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编号:东环建〔2018〕1300号。 同意于 (略) 常平镇桥梓村塘角路24号元创动力C栋1F(中心坐标:北纬22°58′28.7″,东经113°58′49.1″)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50平方米,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年加工生产硅胶制品100万件,主要设备为油压机7台、烤箱2台、混胶机2台、小型冲床2台、裁切机1台、喷砂机1台等。 2020年4月20日,建设单位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12N001W。 2019年4月通过自主验收(验收范围: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交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验收),取得验收小组签注的《 (略)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7月8 (略) 生态环境局验收,《 (略) (略)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东环建【2019】10830号。 现由于生产需要, (略) (略) (建设单位)拟进行迁改扩建(简称“本项目”),迁改扩建内容如下: 1、建设地址由“ (略) 常平镇桥梓村塘角路24号元创动力C栋1F”搬迁至“ (略) 常平镇卢屋三联路159号时代智睿科技7栋702室”。 2、迁改扩建后增加了部分设备(详见表2-3)。 3、有机废气治理工艺由“UV光催化净化”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 4、迁改扩建后硅胶制品增加5万件/年(详见表2-2),并增加了部分原辅料(详见表2-5); 5、增加了喷胶、移印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将混胶、油压成型、烘烤、喷胶、激光打标、移印打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50米)。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常平镇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布置车间。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硅胶边角料、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金刚砂)暂存于一般固废仓(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约6m2),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约6m2),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3-06-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常平镇板石村翠珠路12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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