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东方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新增1条喷粉线建设项目
广州市南沙东方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新增1条喷粉线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 (略) 南沙东 (略) 对《广州市南沙东方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新增1条喷粉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广州市南沙东方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新增1条喷粉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版),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南沙东 (略) (以下简称“东方红公司”) (略) 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番中公路旁自编33号,占地面积为19297.98㎡, (略) 场需求,东方红公司现拟扩建增加一条喷粉线(现有工程的喷粉线命名为“喷粉1线”,本项目拟新增的喷粉线命名为“喷粉2线”),外购板材进厂进行机加工、焊接、打磨、抛丸、喷粉、装配成邮政柜、智能储物柜、智能回收柜、电池检测柜出售,相应增加的产量分别为3000个/年、8000个/年、8000个/年、7000个/年,合计年增产柜体26000个。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南沙东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番中公路旁自编33号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广州 (略)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海珠区工业大道泉塘路2号浩诚商务中心3号楼5楼508室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 (略) 南沙东 (略) 对《广州市南沙东方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新增1条喷粉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广州市南沙东方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新增1条喷粉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版),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南沙东 (略) (以下简称“东方红公司”) (略) 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番中公路旁自编33号,占地面积为19297.98㎡, (略) 场需求,东方红公司现拟扩建增加一条喷粉线(现有工程的喷粉线命名为“喷粉1线”,本项目拟新增的喷粉线命名为“喷粉2线”),外购板材进厂进行机加工、焊接、打磨、抛丸、喷粉、装配成邮政柜、智能储物柜、智能回收柜、电池检测柜出售,相应增加的产量分别为3000个/年、8000个/年、8000个/年、7000个/年,合计年增产柜体26000个。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南沙东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番中公路旁自编33号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广州 (略)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海珠区工业大道泉塘路2号浩诚商务中心3号楼5楼508室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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