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森玻璃加工点年产钢化玻璃3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第一次公示
存森玻璃加工点年产钢化玻璃3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存森玻璃加工点年产钢化玻璃3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以下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存森玻璃加工点年产钢化玻璃3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略) 康美镇梅元村鸿基路11号,计划以玻璃原片加工钢化玻璃和中空玻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略) 康美镇存森玻璃加工点; 联系人:宋总; 电话:0595-*; 邮箱:*@*q.com。
地址: (略) 康美镇梅元村鸿基路1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略) 华大环 (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邮箱、寄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康美镇存森玻璃加工点
2023年6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存森玻璃加工点年产钢化玻璃3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以下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存森玻璃加工点年产钢化玻璃3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略) 康美镇梅元村鸿基路11号,计划以玻璃原片加工钢化玻璃和中空玻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略) 康美镇存森玻璃加工点; 联系人:宋总; 电话:0595-*; 邮箱:*@*q.com。
地址: (略) 康美镇梅元村鸿基路1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略) 华大环 (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邮箱、寄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康美镇存森玻璃加工点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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