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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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马桥街道红旗路南、马桥路西侧,国榷路东侧、九曲港北侧

(略) (略)

本项目总投资 28290.68万元,项目按二级 (略) 标准建设,拆除原建筑面积约7395平方米,保留原建筑面积约3587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 4147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7323 平方米(包括医疗综合楼 12324 平方米、医技综合楼 14915 平方米、配套用房 8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4151 平方米;并 (略) 楼约 6671 平方米,同时完善道路、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略) 总用地面积约371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7734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58659.4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8684.51 平方米,规划总的床位500个(医院原审批床位为499张,验收时设置床位为370张,后期运行时实际仅设置了开放床位300张,其余并未实施。本次新增200张床位,其中 (略) 楼新增55个床位,医疗综合楼新增135张床位,医技综合楼新增10个床位,扩 (略) 总的床位合计500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加盖封闭,收集后采用光氧除臭处理工艺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DA001);备用发电机燃料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主楼楼顶发电机房排烟井高空排放(DA00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由风机抽送引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收集引至主楼楼顶厨房排烟井32米高空排放(DA005)。

2、废水

病区和非病区、厕所、食堂、医疗区污水分质、分流收集;废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采用次氯酸钠消毒;

污水处理设施配套设置污泥贮池、污泥脱水系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采用缺氧池+好氧池+消毒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纳管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设备用房隔声、设备减振、风机消声器。

4、固体废物:医疗固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灯管和废化学品包装桶(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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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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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改扩建工程

(略) 马桥街道红旗路南、马桥路西侧,国榷路东侧、九曲港北侧

(略) (略)

本项目总投资 28290.68万元,项目按二级 (略) 标准建设,拆除原建筑面积约7395平方米,保留原建筑面积约3587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 4147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7323 平方米(包括医疗综合楼 12324 平方米、医技综合楼 14915 平方米、配套用房 8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4151 平方米;并 (略) 楼约 6671 平方米,同时完善道路、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略) 总用地面积约371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7734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58659.4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8684.51 平方米,规划总的床位500个(医院原审批床位为499张,验收时设置床位为370张,后期运行时实际仅设置了开放床位300张,其余并未实施。本次新增200张床位,其中 (略) 楼新增55个床位,医疗综合楼新增135张床位,医技综合楼新增10个床位,扩 (略) 总的床位合计5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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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加盖封闭,收集后采用光氧除臭处理工艺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DA001);备用发电机燃料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主楼楼顶发电机房排烟井高空排放(DA00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由风机抽送引至主楼屋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收集引至主楼楼顶厨房排烟井32米高空排放(DA005)。

2、废水

病区和非病区、厕所、食堂、医疗区污水分质、分流收集;废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采用次氯酸钠消毒;

污水处理设施配套设置污泥贮池、污泥脱水系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采用缺氧池+好氧池+消毒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纳管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设备用房隔声、设备减振、风机消声器。

4、固体废物:医疗固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灯管和废化学品包装桶(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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