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2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国能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2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国能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2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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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嘉积镇金海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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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2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国能(海南) (略) " | |
(略) 博鳌镇上坡村和坡门村交界处 | |
海南 (略) | |
项目占地面积约330亩,其中上埇林场地块约190亩,田埇村地块约140亩,装机容量为19.998MWp,采用550Wp单晶硅单面双玻太阳能组件,共布设36360块,分为6个2.5MW和1个1MW子方阵,年均上网发电量2937.97万kWh。项目配套建设5MW/10MWh储能系统。通过新建的10kV开关站2回10kV线路接至110kV福田站10kV侧并网发电。农业种植部分包括温室大棚及种植配套附属设施,可年产叶菜587吨、瓜果菜33.6吨 | |
国能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2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符合 (略) 产业政策,符合用地条例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单位土地经济效益,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具有明显的节能、环境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且减缓的。因此,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 |
根据《海南博鳌零碳 (略) 工作专班关于确定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光伏项目用地选址的函》、《海南博鳌零碳 (略) 工作专班关于确定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光伏项目新增用地选址的函》(详见附件3),项目用地经套核《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上埇林场地块用地面积190.21亩,东埇村地块用地面积166.86亩(从中选出140亩),用地类型均为一般耕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项目开关站部分不属于光伏方阵,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目前建设单位已在办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符合用地政策要求。 | |
无 | |
无 | |
1、大气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2、污水防治措施: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及暴雨径流水应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洒水降尘回用,不得外排;施工生活污水设置移动厕所收集,定期由当地村民清淘用作农肥。 3、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可利用村道旁垃圾桶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随意丢弃;箱变基础剩余的混凝土废料应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安装材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生态环境: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上埇林场地块内已完成土地整理工作。自然植被主要为白背叶、光头稗、飞机草、地毯草等,生物量为1.1~2.0kg/m2,主要分布在坑塘和建筑物周边;人工植被主要是橡胶、凤梨、槟榔;由于人类活动较多,项目评价区主要以人工林、农田和灌木丛组成,没有地带性植被,组成成分比较简单,生物多样性、物种量与相对物种系数比较少,项目所在区域内没有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受保护的植物种类及珍稀濒危植物种类。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占地范围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生野生动物名录》中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及地方保护动物,同时项目所在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不是野生生物种主要栖息地,常见的野生动物为鼠类、蟾蜍、蛙等。 2、地表水环境:项目南侧3.1km外为万泉河,本次评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监测月报》(2023年第16期)中的结果,万泉河汀洲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可满足Ⅱ类水质目标的要求。 3、大气环境:根据《 (略) 环境空气质量年报(2022年)》,2022年, (略) 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其中空气质量达优级301天次,良级60天次,轻度污染天数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AQI≤100的比例)为98.9%。 4、声环境:项目周边各敏感目标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 |
本项目在后期运营的过程存在着一定的环境风险,但只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防范管理、应急措施、运营过程中加强变压器的日常维护及巡检,避免发生泄漏事故。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国能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2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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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嘉积镇金海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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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博鳌镇上坡村和坡门村交界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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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约330亩,其中上埇林场地块约190亩,田埇村地块约140亩,装机容量为19.998MWp,采用550Wp单晶硅单面双玻太阳能组件,共布设36360块,分为6个2.5MW和1个1MW子方阵,年均上网发电量2937.97万kWh。项目配套建设5MW/10MWh储能系统。通过新建的10kV开关站2回10kV线路接至110kV福田站10kV侧并网发电。农业种植部分包括温室大棚及种植配套附属设施,可年产叶菜587吨、瓜果菜33.6吨 | |
国能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2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符合 (略) 产业政策,符合用地条例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单位土地经济效益,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具有明显的节能、环境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且减缓的。因此,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 |
根据《海南博鳌零碳 (略) 工作专班关于确定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光伏项目用地选址的函》、《海南博鳌零碳 (略) 工作专班关于确定博鳌零碳示范区岛外光伏项目新增用地选址的函》(详见附件3),项目用地经套核《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上埇林场地块用地面积190.21亩,东埇村地块用地面积166.86亩(从中选出140亩),用地类型均为一般耕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项目开关站部分不属于光伏方阵,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目前建设单位已在办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符合用地政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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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2、污水防治措施: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及暴雨径流水应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洒水降尘回用,不得外排;施工生活污水设置移动厕所收集,定期由当地村民清淘用作农肥。 3、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可利用村道旁垃圾桶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随意丢弃;箱变基础剩余的混凝土废料应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安装材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生态环境: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上埇林场地块内已完成土地整理工作。自然植被主要为白背叶、光头稗、飞机草、地毯草等,生物量为1.1~2.0kg/m2,主要分布在坑塘和建筑物周边;人工植被主要是橡胶、凤梨、槟榔;由于人类活动较多,项目评价区主要以人工林、农田和灌木丛组成,没有地带性植被,组成成分比较简单,生物多样性、物种量与相对物种系数比较少,项目所在区域内没有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受保护的植物种类及珍稀濒危植物种类。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占地范围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生野生动物名录》中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及地方保护动物,同时项目所在区域受人类活动干扰,不是野生生物种主要栖息地,常见的野生动物为鼠类、蟾蜍、蛙等。 2、地表水环境:项目南侧3.1km外为万泉河,本次评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监测月报》(2023年第16期)中的结果,万泉河汀洲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可满足Ⅱ类水质目标的要求。 3、大气环境:根据《 (略) 环境空气质量年报(2022年)》,2022年, (略) 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其中空气质量达优级301天次,良级60天次,轻度污染天数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AQI≤100的比例)为98.9%。 4、声环境:项目周边各敏感目标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 |
本项目在后期运营的过程存在着一定的环境风险,但只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防范管理、应急措施、运营过程中加强变压器的日常维护及巡检,避免发生泄漏事故。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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