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万荣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2017年7月1日)、《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在明确为污染地块后对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
2016年, (略) 发布实施《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69号), (略) 、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要认真组织实施,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万 (略) 万 (略) 迁建项目地块位于孤峰街西延以北,东至国有储备土地,西至技校东路,南至孤峰街西延,北至国有储备土地,地块面积为79085.76平方米(118.6286亩)。根据2023年2月9日万荣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2017年7月1日)、《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在明确为污染地块后对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
2016年, (略) 发布实施《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69号), (略) 、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要认真组织实施,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万 (略) 万 (略) 迁建项目地块位于孤峰街西延以北,东至国有储备土地,西至技校东路,南至孤峰街西延,北至国有储备土地,地块面积为79085.76平方米(118.6286亩)。根据2023年2月9日万荣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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