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农业(农技、畜牧、水产、农机)服务中心: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文件要求,现就黄梅县2023年农技指导员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技指导员
(一)遴选条件
1、农技在编在岗。原则上,要求基层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应参加进村入户农业科技服务活动;局属各专业股站具有农业技术职称(含初级、中级、高级)的技术人员;
2、工作经验。目前正在从事种养殖业相关主导产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农户沟通交流,并具有一定的农村工作实践经验;
3、工作能力。会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等智能农业云网络平台应用技术,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技术指导等农业科技服务工作;
4、身体健康,在职在岗,能正常开展进村入户指导服务工作,并能积极主动完成所承担的技术指导任务(对长期病假、已退或2023年12月前将退人员不在选聘范围之内);
5、考核要求。除新进人员外,上年度农技指导员绩效考核合格;
6、责任承担。自愿签订技术指导员聘用协议。
(二)工作职责
自觉接受和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各类农业技术培训。按照农技指导员工作职责及有关考核办法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农技指导员年度内既要保持进村入户的“线下”技术指导,也要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技术指导,每名指导员原则上指导扶持不少于3户科技示范户。农技指导员人数由各所在单位按照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条件
1、遴选对象。全县种养大户(含一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负责人或技术人员;
2、基础条件。常年从事种养殖业,文化程度初中以上,会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等智能农业云网络平台应用技术,农业生产技术需求和愿望迫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农民;
3、生产经验。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养殖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能带动周边其他农户共同致富;
4、理解沟通。善于学习、沟通,理解能力较强,对接收技术指导服务活动项目内容知晓程度较高;
5、遵纪守法。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6、责任承担。自愿签订培育协议书。
(二)科技示范户职责
自觉接受农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服务,自愿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主动学习应用农业农村部门推广的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 (略) 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主动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主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三)工作要求
按照与当地农技人员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遴选,6月底完成遴选工作。
三、遴选程序
按照双向选择、相关部门推荐等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乡镇级初审、县级审核,2023年农技指导员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经局党组会审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批准通过。6月底完成遴选工作。
附件:1.
技术指导员聘用协议.docx ??????2.
技术指导员申报表.docx ??????3.
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协议.docx ??????4.
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