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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大唐国际 (略) :
你司提交的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10-*-04-01-*)和《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78hm2,全部位于黔江区。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964.7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76.12万元,方案新增688.6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3.94万元,植物措施1.35万元,监测措施16.70万元,临时措施410.86万元,独立费107.96万元,基本预备费37.8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99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水利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
附件1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黔江区麒麟风电场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略) (市、区) | (略)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黔江区 | |||||||||||||||
项目规模 | 本工程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MW,新建支线道路9.18km | 总投资(万元) | 33284.44 | 土建投资(万元) | 6070.23 | |||||||||||||||
动工时间 | 2023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6月底 | 设计水平年 | 2024年 | |||||||||||||||
工程占地(hm2) | 14.78 | 永久占地(hm2) | 0.49 | 临时占地(hm2) | 14.29 | |||||||||||||||
土石方量 (万m3) | 项目组成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风机机组区 | 9.10 | 3.90 | ||||||||||||||||||
升压站扩建区 | 0.01 | 0.01 | ||||||||||||||||||
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区 | 12.63 | 16.82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73 | |||||||||||||||||||
合计 | 21.75 | 21.75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中低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类型 | 棕壤、黄壤、水稻土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4.78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578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370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0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风电机组防治区 | 主体设计: M7.5浆砌石排水沟长621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46万m3 土地整治1.63hm2 覆土0.49万m3 | 主体设计: 挂网喷播植草2561m2 喷播植草3844m2 方案新增: 撒播种草1.63hm2 | 方案新增: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4600m3 防雨布临时苫盖6405m2 | |||||||||||||||||
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防治区 | 主体设计: M7.5浆砌石排水沟9317m 涵管200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1.70万m3 | 主体设计: 挂网喷播植草15458m2 喷播植草24981m2 | 方案新增: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9300m3 防雨布临时苫盖26200m2 沉砂池18座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方案新增: 土地整治1.34hm2 覆土0.67万m3 复耕1.34hm2 | 方案新增: 临时排水沟340m 临时沉砂池1座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135m3 防雨布临时苫盖30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163.05 方案新增:93.94 | 主体设计:113.07 方案新增:1.35 | 方案新增:410.86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964.77(方案新增688.65) | 独立费(万元) | 107.96 | |||||||||||||||||
监理费(万元) | 13.10 | 监测费(万元) | 16.70 | 补偿费(万元) | 19.99 | |||||||||||||||
方案编制单位 | 昆明龙慧 (略) | 建设单位 | 重庆大唐国际 (略) | |||||||||||||||||
法定代表人 | 罗松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虹 | |||||||||||||||||
地址 | (略) 五华区学府路745 号海伦先生1栋10楼 | 地址 | (略) 彭水县万足镇小河村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梦豪 18点击查看>>33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方玉 13点击查看>>31 | |||||||||||||||||
传真 | 0871-65点击查看>>53 | 传真 | 023-78点击查看>>10 | |||||||||||||||||
电子信箱 | lh点击查看>>*@*63.com | 电子信箱 | 104点击查看>>*@*q.com | |||||||||||||||||
附件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6月2日, (略) 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重庆大唐国际 (略) (项目法人)、昆明龙慧 (略) (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6月19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78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 (略) (略) 镇和阿蓬江镇,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规模为中型,设计装机容量50MW,主要新建10台风机机组(单机容量5.0MW),新建箱变10台,新建支线道路9183m。项目由风机机组区、升压站扩建区、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组成。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总占地面积14.78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49hm2,临时占地面积14.29hm2。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21.75万m3,其中:表土剥离2.16万m3,一般开挖产生土石方19.59万m3;回填土石方21.75万m3,其中:表土回填2.16万m3,一般回填土石方19.59万m3;调运土石方6.84万m3(其中:表土调运0.89万m3,一般土石方调运5.95万m3)。项目静态总投资33284.4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070.23万元。,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即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基本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选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二)项目建设共扰动地表面积14.78hm2,破坏植被面积13.28hm2,无弃方。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为1578t,新增土壤流失量1370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风机机组、升压站扩建、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共4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风机机组防治区
施工前,对施工扰动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采用编织袋装填用作吊装平台施工临时拦挡。施工过程中,在风机平台边坡坡脚设置排水沟,永久排水沟实施前可采用永临结合方式布设临时排水沟,以拦截坡面的来水和排出场内的雨水;遇降雨时,对风机机组施工产生的裸露土质地表、边坡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在有土石滚落的区域布设临时拦挡。施工后期,对挖方边坡采取挂网喷播植草,对回填边坡采取喷播植草,对风机机组平台进行土地整治后采取撒播种草。
2.升压站扩建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遇降雨,对施工产生的裸露地表和临时堆土采用彩条布临时苫盖。
3.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扰动区域内的表土,剥离的表土一部分采用编织袋装填用作临时拦挡,剩余表土堆放于施工生产生活区内规划的临时表土堆场,并做好临时挡护。施工过程中,在道路挖方路基边坡内侧设排水沟,在填方路基积水侧设排水沟,在排水出口布置沉沙池;在有土石滚落的区域布设临时拦挡;遇降雨,对施工产生的裸露边坡和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临时苫盖。施工后期,对挖方边坡采取挂网喷播植草;对填方边坡采取喷播植草。
4.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在施工场地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设置临时沉沙池;对堆放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内的临时表土布设临时拦挡和临时覆盖措施。施工场地使用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后,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时间安排。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964.7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76.12万元,方案新增688.6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3.94万元,植物措施1.35万元,监测措施16.70万元,临时措施410.86万元,独立费107.96万元,基本预备费37.8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99万元(*.00元)),详见附件。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附件: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增减(+/-)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 计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93.94 | 163.05 | 256.99 | 93.94 | 163.05 | 256.99 | 0.00 | |
一 | 风机机组防治区 | 22.33 | 8.94 | 31.27 | 22.33 | 8.94 | 31.27 | 0.00 |
二 | 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防治区 | 28.87 | 154.11 | 182.98 | 28.87 | 154.11 | 182.98 | 0.00 |
三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42.74 | 42.74 | 42.74 | 42.74 | 0.00 |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1.35 | 113.07 | 114.42 | 1.35 | 113.07 | 114.42 | 0.00 | |
一 | 风机机组防治区 | 1.35 | 15.77 | 17.12 | 1.35 | 15.77 | 17.12 | 0.00 |
二 | 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防治区 | 97.30 | 97.30 | 97.30 | 97.30 | 0.00 | ||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 16.70 | 16.70 | 16.70 | 16.70 | 0.00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措施 | 410.86 | 410.86 | 410.86 | 410.86 | 0.00 | |||
一 | 风机机组防治区 | 130.35 | 130.35 | 130.35 | 130.35 | 0.00 | ||
二 | 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防治区 | 272.63 | 272.63 | 272.63 | 272.63 | 0.00 | ||
三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5.93 | 5.93 | 5.93 | 5.93 | 0.00 | ||
四 | 其他临时工程 | 1.95 | 1.95 | 1.95 | 1.95 | 0.00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79.89 | 79.89 | 107.96 | 107.96 | 28.07 | |||
一 | 技术咨询费 | 52.76 | 52.76 | 80.48 | 80.48 | 27.72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17.91 | 17.91 | 18.55 | 18.55 | 0.64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6.99 | 16.99 | 29.35 | 29.35 | 12.36 |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费 | 17.86 | 17.86 | 17.99 | 17.99 | 0.13 | |||
二 | 工程管理费 | 27.13 | 27.13 | 27.48 | 27.48 | 0.35 | ||
建设管理费 | 10.46 | 10.46 | 10.46 | 10.46 | 0.00 |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2.82 | 12.82 | 13.10 | 13.10 | 0.28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3.85 | 3.85 | 3.93 | 3.93 | 0.08 | |||
Ⅰ | 第一部分至第五部分合计 | 602.74 | 276.12 | 878.86 | 630.81 | 276.12 | 906.93 | 28.07 |
Ⅱ | 基本预备费 | 36.16 | 36.16 | 37.85 | 37.85 | 1.68 |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9.99 | 19.99 | 19.99 | 19.99 | 0.00 | ||
总投资(Ⅰ+Ⅱ+Ⅲ) | 658.89 | 276.12 | 935.01 | 688.65 | 276.12 | 964.77 | 29.75 |
重庆大唐国际 (略) :
你司提交的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10-*-04-01-*)和《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78hm2,全部位于黔江区。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964.7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76.12万元,方案新增688.6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3.94万元,植物措施1.35万元,监测措施16.70万元,临时措施410.86万元,独立费107.96万元,基本预备费37.8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99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水利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
附件1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黔江区麒麟风电场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略) (市、区) | (略)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黔江区 | |||||||||||||||
项目规模 | 本工程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MW,新建支线道路9.18km | 总投资(万元) | 33284.44 | 土建投资(万元) | 6070.23 | |||||||||||||||
动工时间 | 2023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6月底 | 设计水平年 | 2024年 | |||||||||||||||
工程占地(hm2) | 14.78 | 永久占地(hm2) | 0.49 | 临时占地(hm2) | 14.29 | |||||||||||||||
土石方量 (万m3) | 项目组成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风机机组区 | 9.10 | 3.90 | ||||||||||||||||||
升压站扩建区 | 0.01 | 0.01 | ||||||||||||||||||
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区 | 12.63 | 16.82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73 | |||||||||||||||||||
合计 | 21.75 | 21.75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中低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类型 | 棕壤、黄壤、水稻土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4.78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578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370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0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风电机组防治区 | 主体设计: M7.5浆砌石排水沟长621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46万m3 土地整治1.63hm2 覆土0.49万m3 | 主体设计: 挂网喷播植草2561m2 喷播植草3844m2 方案新增: 撒播种草1.63hm2 | 方案新增: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4600m3 防雨布临时苫盖6405m2 | |||||||||||||||||
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防治区 | 主体设计: M7.5浆砌石排水沟9317m 涵管200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1.70万m3 | 主体设计: 挂网喷播植草15458m2 喷播植草24981m2 | 方案新增: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9300m3 防雨布临时苫盖26200m2 沉砂池18座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方案新增: 土地整治1.34hm2 覆土0.67万m3 复耕1.34hm2 | 方案新增: 临时排水沟340m 临时沉砂池1座 填土编织袋挡土墙135m3 防雨布临时苫盖30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163.05 方案新增:93.94 | 主体设计:113.07 方案新增:1.35 | 方案新增:410.86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964.77(方案新增688.65) | 独立费(万元) | 107.96 | |||||||||||||||||
监理费(万元) | 13.10 | 监测费(万元) | 16.70 | 补偿费(万元) | 19.99 | |||||||||||||||
方案编制单位 | 昆明龙慧 (略) | 建设单位 | 重庆大唐国际 (略) | |||||||||||||||||
法定代表人 | 罗松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虹 | |||||||||||||||||
地址 | (略) 五华区学府路745 号海伦先生1栋10楼 | 地址 | (略) 彭水县万足镇小河村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梦豪 18点击查看>>33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方玉 13点击查看>>31 | |||||||||||||||||
传真 | 0871-65点击查看>>53 | 传真 | 023-78点击查看>>10 | |||||||||||||||||
电子信箱 | lh点击查看>>*@*63.com | 电子信箱 | 104点击查看>>*@*q.com | |||||||||||||||||
附件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6月2日, (略) 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重庆大唐国际 (略) (项目法人)、昆明龙慧 (略) (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6月19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78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 (略) (略) 镇和阿蓬江镇,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规模为中型,设计装机容量50MW,主要新建10台风机机组(单机容量5.0MW),新建箱变10台,新建支线道路9183m。项目由风机机组区、升压站扩建区、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组成。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总占地面积14.78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49hm2,临时占地面积14.29hm2。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21.75万m3,其中:表土剥离2.16万m3,一般开挖产生土石方19.59万m3;回填土石方21.75万m3,其中:表土回填2.16万m3,一般回填土石方19.59万m3;调运土石方6.84万m3(其中:表土调运0.89万m3,一般土石方调运5.95万m3)。项目静态总投资33284.4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070.23万元。,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即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等基本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选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二)项目建设共扰动地表面积14.78hm2,破坏植被面积13.28hm2,无弃方。
(三)基本同意土壤流失量预测单元、时段、侵蚀模数和测算结果。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为1578t,新增土壤流失量1370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风机机组、升压站扩建、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共4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风机机组防治区
施工前,对施工扰动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采用编织袋装填用作吊装平台施工临时拦挡。施工过程中,在风机平台边坡坡脚设置排水沟,永久排水沟实施前可采用永临结合方式布设临时排水沟,以拦截坡面的来水和排出场内的雨水;遇降雨时,对风机机组施工产生的裸露土质地表、边坡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在有土石滚落的区域布设临时拦挡。施工后期,对挖方边坡采取挂网喷播植草,对回填边坡采取喷播植草,对风机机组平台进行土地整治后采取撒播种草。
2.升压站扩建防治区
施工过程中,遇降雨,对施工产生的裸露地表和临时堆土采用彩条布临时苫盖。
3.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扰动区域内的表土,剥离的表土一部分采用编织袋装填用作临时拦挡,剩余表土堆放于施工生产生活区内规划的临时表土堆场,并做好临时挡护。施工过程中,在道路挖方路基边坡内侧设排水沟,在填方路基积水侧设排水沟,在排水出口布置沉沙池;在有土石滚落的区域布设临时拦挡;遇降雨,对施工产生的裸露边坡和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临时苫盖。施工后期,对挖方边坡采取挂网喷播植草;对填方边坡采取喷播植草。
4.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在施工场地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设置临时沉沙池;对堆放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内的临时表土布设临时拦挡和临时覆盖措施。施工场地使用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后,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时间安排。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964.7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76.12万元,方案新增688.6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3.94万元,植物措施1.35万元,监测措施16.70万元,临时措施410.86万元,独立费107.96万元,基本预备费37.8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99万元(*.00元)),详见附件。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附件: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黔江区麒麟二期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增减(+/-) |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 计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93.94 | 163.05 | 256.99 | 93.94 | 163.05 | 256.99 | 0.00 | |
一 | 风机机组防治区 | 22.33 | 8.94 | 31.27 | 22.33 | 8.94 | 31.27 | 0.00 |
二 | 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防治区 | 28.87 | 154.11 | 182.98 | 28.87 | 154.11 | 182.98 | 0.00 |
三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42.74 | 42.74 | 42.74 | 42.74 | 0.00 |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1.35 | 113.07 | 114.42 | 1.35 | 113.07 | 114.42 | 0.00 | |
一 | 风机机组防治区 | 1.35 | 15.77 | 17.12 | 1.35 | 15.77 | 17.12 | 0.00 |
二 | 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防治区 | 97.30 | 97.30 | 97.30 | 97.30 | 0.00 | ||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 16.70 | 16.70 | 16.70 | 16.70 | 0.00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措施 | 410.86 | 410.86 | 410.86 | 410.86 | 0.00 | |||
一 | 风机机组防治区 | 130.35 | 130.35 | 130.35 | 130.35 | 0.00 | ||
二 | 道路工程及集电线路防治区 | 272.63 | 272.63 | 272.63 | 272.63 | 0.00 | ||
三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5.93 | 5.93 | 5.93 | 5.93 | 0.00 | ||
四 | 其他临时工程 | 1.95 | 1.95 | 1.95 | 1.95 | 0.00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79.89 | 79.89 | 107.96 | 107.96 | 28.07 | |||
一 | 技术咨询费 | 52.76 | 52.76 | 80.48 | 80.48 | 27.72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17.91 | 17.91 | 18.55 | 18.55 | 0.64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6.99 | 16.99 | 29.35 | 29.35 | 12.36 |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费 | 17.86 | 17.86 | 17.99 | 17.99 | 0.13 | |||
二 | 工程管理费 | 27.13 | 27.13 | 27.48 | 27.48 | 0.35 | ||
建设管理费 | 10.46 | 10.46 | 10.46 | 10.46 | 0.00 |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2.82 | 12.82 | 13.10 | 13.10 | 0.28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3.85 | 3.85 | 3.93 | 3.93 | 0.08 | |||
Ⅰ | 第一部分至第五部分合计 | 602.74 | 276.12 | 878.86 | 630.81 | 276.12 | 906.93 | 28.07 |
Ⅱ | 基本预备费 | 36.16 | 36.16 | 37.85 | 37.85 | 1.68 |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9.99 | 19.99 | 19.99 | 19.99 | 0.00 | ||
总投资(Ⅰ+Ⅱ+Ⅲ) | 658.89 | 276.12 | 935.01 | 688.65 | 276.12 | 964.77 | 2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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