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许昌市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许昌市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许发改政务审〔2023〕23号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 (略) 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许城投〔2023〕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3年4月27日,我委委托 (略) 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 (略) 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审查意见。编制单位根据审查 (略) 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订完善, (略) 对修订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报告。根据专家组意见、审查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略) 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修改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中心城区,灞陵路以东、魏武大道以西、天宝路以南、屯田路以北合围区域内50余个停用暖小区和单位。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及改造一级(二级)热水管网(DN100-600)2.97km、小区供热支线管网2km,新建及改造热力站11座等,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70.84万平方米。
四、本项目总投资为9363.4万元,其中,工程费788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1.25万元,预备费670.25万元,建设期利息315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企业 (略) 场化融资。
五、该项目由许昌 (略) 实施。
六、同意项目单位在勘察、设计、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国家、省、市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环保和节能等要求,依法组织实施。
八、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 名称 |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 估算金额 (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 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3.66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30.13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4732.14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06.47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154.76 | ||||
其他 | 核准 | 1216.24 | ||||||
总计 | 9363.4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略) 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情况说明: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88.33万元、前期咨询费2.37万元、造价咨询费31.55万元、工程保险费23.66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备费7.89万元、招标代理费11.83万元、施工图审查费6.5万元、环境影响咨询费5.86万元、防洪影响评价费25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28万元、工程预备费670.25万元、建设期利息315万元。 |
许发改政务审〔2023〕23号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 (略) 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许城投〔2023〕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3年4月27日,我委委托 (略) 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 (略) 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审查意见。编制单位根据审查 (略) 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订完善, (略) 对修订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报告。根据专家组意见、审查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略) 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修改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中心城区,灞陵路以东、魏武大道以西、天宝路以南、屯田路以北合围区域内50余个停用暖小区和单位。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及改造一级(二级)热水管网(DN100-600)2.97km、小区供热支线管网2km,新建及改造热力站11座等,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70.84万平方米。
四、本项目总投资为9363.4万元,其中,工程费788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1.25万元,预备费670.25万元,建设期利息315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企业 (略) 场化融资。
五、该项目由许昌 (略) 实施。
六、同意项目单位在勘察、设计、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国家、省、市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环保和节能等要求,依法组织实施。
八、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 名称 |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 估算金额 (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 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3.66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30.13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4732.14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06.47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154.76 | ||||
其他 | 核准 | 1216.24 | ||||||
总计 | 9363.4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略) 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情况说明: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88.33万元、前期咨询费2.37万元、造价咨询费31.55万元、工程保险费23.66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备费7.89万元、招标代理费11.83万元、施工图审查费6.5万元、环境影响咨询费5.86万元、防洪影响评价费25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28万元、工程预备费670.25万元、建设期利息3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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